朋友是前同事,现在是在同一个集团的另一家分公司里混的风生水起,阿仔却还留在原来的公司里挣一些辛苦钱。当年集团公司搞分流,一个办公室走一半留一半。阿仔留在原单位,同事到新成立的公司里工作。短短两年,人家已经实现了三连跳。阿仔觉得人家的能力强,自己跟他根本比不了,而且人家的头脑灵活,适合经商。前同事邀请阿仔改天去逛超市,阿仔先是痛快地答应了。后又觉得与其跟着人家花人家的钱欠下人情,还不如不花落得个两下轻松。
如今,阿仔是初来乍到,前同事请他,又给他买吃的用的,又带他领略熟悉地形地貌。可是,以后阿仔稳定下来了呢,时间长了呢,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阿仔很清楚,从现在自己的所作所为来看,以后一定没有实力去还人情。
第一次跟着前同事出去逛的时候,阿仔没有要任何东西,只是在出门的时候接受了前同事的一根冰糕,当然不是那种冰糕刺客之类昂贵的品类,很一般的那种。
第二次,阿仔决定还是答应他,抱定了不要东西的态度和决心就可以了。
人总要有些个性,阿仔的个性就是总想着洁身自好,从目前来看,几乎没有人会相信他有这种癖好,更相信他是在沽名钓誉,是在说一套做一套的两面人。
阿仔觉得有点郁闷,该如何是好?是坚持还是要随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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