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的朋友
可以算做是朋友吧?听说我的小店开业,二话不说拿来八个礼炮庆祝,一起共过事,一起住过宿,一起同吃过一段时间的饭。我看这是个朋友。
就权当是个朋友吧,暂且称呼他小王,论身段,标准的魁梧,要不是有那只眼也正常那真的是一表人才。那眼睛,我知道应该是小时候得过大脑炎留下的后遗症,这个没错,我的一位亲戚的眼里就有这样的异物感,幸亏是两只眼看人,要不,单用那一只眼看人,挺吓人的。
这朋友,共事的时候,听前辈们叫他的绰号“大晕”,听着这个绰号,其实就能对他有个大概的了解,平时没啥交往的话,这绰号感觉也不太符合他。直到出差的一段时间,交往算是深了点,那时候要同吃同住,一个人的脾性交往一段时间就能看个大概。
单从借钱这一件事,让我彻底的了解了“大晕”的含义。
借钱容易还钱难,那时的工资不高,五百块不算个小数目。那日他打算回家,开口往我借钱,其实老板的弟弟在出差的地方,“我着急回家,先从你这拿五百块钱用,你不够就去老板弟弟那里拿点,我来不及了。”听听也是,人家着急回家,老板的弟弟又不在身边,我就把身上仅有的五百块钱全部的给了他,那段时间在外出差真的是省吃俭用,能蹭饭就蹭饭,或出差的单位,或老板的弟弟,真的到最后没办法了就找老板弟弟借了点花。照我的为人处世的原则,这借了的钱一旦有了应该快还了才对,人家大概不是这么想。
回来后,发工资好多日子了也不见他有个回应,好像压根儿没有借钱这回事,以后和老板聊起这事,告诫说,“不能借钱给他,不行我可以在下月的工资里扣下来给你”。这事拖了一段时间后,忍不住问过几次,“有钱就给你了,不用怕,不用怕”这样的应付着。要钱的都小,没办法我去一饭店撮了一顿才把钱给我了,请他这顿客的时候我还记得他主动邀请了他的弟弟一道去的。
能给人留下一个好印象不容易,坏印象一次就够了。从那以后,我就觉得离这样的人远一点为妙,表面过得去就好。
有些时候,有句俗语“好了疮疤忘了疼”,老人的话都不假,这句话在我身上就应验了,“离这样的人远点为妙”的誓言日后却忘得一干二净,尤其是在我开店的时候他主动来道贺,这“疮疤”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被人惦记着也不一定是好事,那时家里刚刚搬迁,手头有了些钱。他开始惦记上我了,“拿三千块用,着急进货,明天晚上有回款了就给你,再不行两千也中”,听着这承诺,不就两三千块钱嘛,挺大的人开口也不容易,老婆不了解他的为人,“救人救急”,老婆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说到家,其实就是个没有心机的女人。
钱是借出去了,那时说的明天晚上还钱也是个空头支票式的承诺。这份钱也是催促了好多次以后才兑现的承诺。吃一堑长一智,再后来,告诉我有很好的项目已经投产,希望我投上几万,各种承诺我就知道后面的各种推辞,我都以存款定期为由推辞过去了。
幸好没投进去,事后听另一个同事说他投进去三四万结果石沉大海,还好小王也有套房子出租,同事就给他租了出去,这样一年还能收个万了八千的,也得好几年的功夫才能收回成本啊,同事有点欲哭无泪。
小王家也搬迁了啊,我有点惊讶他到底干了啥。同事的一句话,“外面有女人呗,现在夫妻都离婚了,净身出户呢”。哦哦,我有点恍然大悟,女人啊,是自己的好呢还是人家的好,至此,我想小王也不会弄的很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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