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非首发,文责自负
我是迎春楼的娼女,自动与家人走散,后来被“赌鬼张”收养。
在我六岁那年,赌鬼张赌的厉害,输了儿子押老婆,押了老婆就剁手指。
我进迎春楼是自愿的,老鸨红姨说我皮相好,生得俊,能值一大笔银子。
在我被龟奴押走的那一天,赌鬼张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比死了娘还要伤心。
我想,大约连他自己也不明白,于我一个非亲非故的小女孩, 哪里来的那许多感情。
赌鬼张是五年之后,晚归时醉酒落入护城河时淹死的, 那天我拍卖初夜,正忙没有空替他收尸。
他生时便不被人待见,我没处埋他,只挑了个有风的日子, 一把火把他烧成了渣子。
赌鬼张死之时,怀里揣了一块帕子,虽看着有些年头,可那上头却活灵活现,用金线绣了个"代"字,极美!
若说我在迎春楼的日子,倒也并非画本子上说得那样凄苦。
老鸨红姨还指望众姑娘替他赚钱,平日里自然好吃好喝的供养。
只一样,我的声名大,生意多,不到十九岁便卖坏了身子。
红姨眼见我有出气没进气,是活不成了,这才把我连夜丢去了乱葬岗。
乱葬岗的天很黑,星月低沉,寒鸦点点。
我不但不害怕,反而有一种超脱生死的愉悦。
人间不值得,下次,不再来了……
我本以为自己会死的,却不想后来竟被一名猎户所救。
那小子生得剑眉星目,说将来是要当大将军的人。
他的箭术极好,百步穿杨,我信他!
等我养好了病,我就对他说,自己生得美,让他把我送 给权贵,将来也谋好前程。
他不依,非要说我将来总会有个好归宿,让我不要气馁,兴许将来我也能成为贵不可言的女人……
我们分手在一个有风的天气,我在心中也祝愿他“扶摇直上九万里!”
那猎户的话极准,恐怕就连我自己也没有料到,我会是一个偏远小国的公主。
那还是我父汗,母妃带着我入京朝拜时,中途遇了山匪袭击。
这样讲,那赌鬼张……
在我回宫之时声势极大,父汗爱重母妃,这一生只得一人相守。
可母妃自打弄丢了我,便哭坏了身子。
他们原本以为,这辈子无缘相见的,可现在我却活生生地站在他们身边,成为了瀚海公主,命运, 果真妙不可言!
等我再见那猎户,他果真从了军,不过是背着炊具,正蹲在后方,给众兵士炒菜。
听说他在从军的路上,顺便救了丞相之女。
那姑娘倒是个实心眼,一门心思打算“以身相许”。
不过,丞相大人忧心猎户依仗年轻潇酒,诓骗他的女儿,便暗中命人放火,烧了他家的宅子……
我早就看出中原朝廷烂透了,一个国之柱石尚且品行如此低劣,那民间贩夫走卒,上行下效,又该如何?
我嗤笑着带了三分漫不经心:“你果真是个烂好人!现在那位小姐人呢……”
猎户情绪低沉:“现在她已经是我的夫人了,在老家。”
我疑惑:“那你既然美人在侧,又为何千里迢迢,选择来从军?"
猎户双眼认真地看着我,似乎想解释什么。
"我双亲亦在那场大火中被烧死了,我正在热孝,并没有跟她圆房!"
他以为我会感动,可实际上,我在他的身上,只看了一个男人的薄情。
你可以不爱她,却没有必要浪费她的青春。
毕章女子的好时候,也就那么两年,可是值钱的很!
猎户因为丞相的关系,在军中屡遭打压。
原本一身好武艺,可自从来到部队,却硬生生做了四年“大锅饭”。
我对他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中原朝廷的皇帝,是个不明智的主子。
当今朝堂,奸党横行,内外勾结,沆瀣一气。
不如他就来我代国,我自有他的好处……
他到底救我一命,让我对与父母团圆,重新有了希望。
我想报答他,他信,于是现在便成为了我代国的镇国将军。
“贼猎户”有都是手段和力气,在战场上,屡见奇功, 功无不克,打得中原朝廷大军,抱头鼠窜。
父汗只有我一个女儿,众宗亲原本是对王位虎视耽耽的。
可自从父汗有了贼猎户,众人无一不真心拜服。
于是父汗一时兴起,便想以一国之富,招赘贼猎户。
大婚那日,我对他讲,我虽并非良家女子, 却不愿做妾!
他应了,笑容从内心温暖,说想当年自己一时心善救下我,实乃旷世奇缘。
我佯装娇羞的低下头,眼中却是他看不见的幽深。
贼猎户之妻,那个丞相家的女儿,早晚是个祸端……
当贼猎户尚是一名小小兵士,那丞相一家,当然可以无视女儿任性。
他们大可以说,自己女儿外出去了庄子上, 等将来女儿再嫁人,一刀摸了贼猎户的脖子,一切就都可以从头再来。
可现在的贼猎户成了我代国的镇国将军,一国贵婿, 说不定他们还会“死不要脸”,闹上门来。
六个月后,我意外有孕。
我混迹风月多年,还真是意外,自己还有再当母亲的机会。
贼猎户年过三十,更加高兴地像个孩子。
他说自己想要个男孩,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和儿子,共同保护我和代国。
不过贼猎户统共也没高兴几天,丞相之女,便以他“发妻”的身份逼上门来。
我头一次明白,原来男人撕破脸,也会闹得如此难看。
贼猎户现在锦衣玉食,压根不想承认这段荒唐的缘分。
况且,男女结缔姻缘,自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他可永远忘不了,自己父母死在丞相府那场大火中的惨状。
丞相之女应该是得到了父母的支持,闹腾的利害,又哭又闹。
我怕她丢代国宗亲的脸,便以“正妻之礼”,帮贼猎户把人迎进了宫中。
贼猎户气恼,一个劲向我解释,对她并无男女之情。
想当年贼猎户救人,实乃时局逼迫。他乃习武之人, 总不能眼睁睁见山匪光天化日,糟蹋良家妇女吧!
至于之后”以身相许”的戏码,那就纯属丞相之女自作多情了。
毕竟,自打这事出了之后,贼猎户有了教训,也再不敢随便拔刀相助了……
我微笑着抚摸自己浑圆的小腹,无论我是风尘娼女, 还是公主之尊,我都懂,她也休想从我手中讨去便宜!
皇室有秘药血枯草,无色无味,下在人饮食之中,只要十来天,便可神不知鬼不觉,悄无声息地让人枯萎下去,犹如开败了的花朵。
丞相之女,身娇肉贵,药效尤其之快,三四天就已经卧不起了,脸色白的像鬼一样。
贼猎产心中似有不忍,为她传了太医。
可一想起自己双亲,又特意嘱咐下,不叫给她煎药吃,还真是好笑……
她恋他,不过是看上了贼猎户年轻俊朗,武艺非凡,这是一种不计后果的迷恋!
而贼猎户嘴上说得绝情,可早在不知不觉中,也早把她也当成了妻子对待,否则又怎么肯让她顶着"妻子"的头衔,招摇过市这么久?
我不一样,见惯了男女缠绵,海誓山盟。
这些个,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
贼猎户有才华有手段,代国需要他,我便不惜任何办法,也要把人留住……
因为,我是坏人啊!
十四天后,丞相之女果真香消玉殒,贼猎户哭得跟又死了妈一样。
没法子,我后来只得答应了追封他的原配,这才平息了风潮。
我与贼猎户一生共同生育了四子三女,其中第二子,成功继承了代王的位置。
贼猎户在五十七岁这年,笑纳了一个中原朝廷送来的十四岁小姑娘。
神奇的是,她的容貌竟与从前的丞相之女一般无二。
所以,贼猎户也只活到了五十七岁。
毕竟,现在代国强大了,我儿子执政,也再不需要什么镇国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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