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时候会故意问程煜,你为什么喜欢我呀,满心期待着他会说出“因为你又高又帅啊”“因为你能力强啊”这样的甜言蜜语,剧本都排演好了。
他眨巴着眼睛,抬起下巴脱口而出:因为你是老公啊。
心底的泉眼瞬间喷涌而出,直接泪目。
2
刚认识程煜不到三个月的时候,过年回家被猫抓了,两条血淋淋的道子,但因为是自家养的猫,就没在意,只是用肥皂水洗了洗。
可晚上睡觉跟他说起的时候,他就翻脸了。勒令我必须第二天去县里打疫苗,态度极其蛮狠,不讲理,一改往日乖巧柔顺的形态,仿佛小精灵变身了。
当时我愤愤不平的按他说的做了,因为家里人都觉得被猫抓是小事,没必要打针,奚落我太矫情。于是心里带了不少气,把受的气暗暗的归在他头上。随着时间流逝,我越来越理解了程煜对我的那种,
而到了如今,我才恍然大悟,他给的疼惜,从无人给过,无人再能给。
3
不知从哪里聊起来的话题,打趣的跟他说,我觉得你就像淫娃荡妇。
过了一会儿程煜低着头悄悄在我身边说,我喜欢这个词儿。
在大部分场景下,这个词儿用来形容男人并不得当。可彼时,我的程煜只想做那个躲进我怀里,承欢我胯下的人,满心满眼只有我,他甚至乐于承担这个词。
我还清晰的记得那是在从一食堂去二食堂的拐弯处,还能记得他娇羞的笑。那时候觉得自己简直是邪魅阔少,或者霸道总裁,他就是我的小媳妇。
嗯,我的程煜小媳妇。
4
因为写论文的缘故,程煜脸上长了青春痘。爱的狂热之时,我会亲他满脸。当然了,最多的还是接吻,因为他说喜欢我的唇,厚厚的有肉感。
后来有天视频时候跟我说:老公,我真佩服你,我这张脸,你是怎么下的去嘴的?
瞬间笑崩。我的程煜真是可爱到爆了。
对了,一直忘了告诉他:我也喜欢你的唇,我还想承包它一辈子,答应我,好么?
5
我和程煜对彼此的称呼很多,视情境而自由发挥。他叫我哥哥,老公,老帅哥。我叫他pp,PP,小帅哥比较多。
其实他最喜欢我叫他媳妇儿。可我偏不叫,就是要他威逼利诱加百般恳求才肯勉强叫一声。一开始是叫不出口,后来就是单纯享受他求我的过程。
可到了如今,我求他千百回,怕是他也不愿意听我这一句称呼了。
6
说件羞羞的事,程煜的size很大,完全和身高不成比例,我常常在翻他穿运动裤的照片,或是在鱼水尽欢的时候逗他:你不做1真是可惜了啊!
他便会装成恶狠狠的样子,用他性感的低沉嗓音说道:想让老公c你吗,求我啊。
有时候我会拒绝他:不,我怕疼!
他就会坏笑着说:那我就等你睡着的时候,哈哈哈哈哈。
有时候我也会配合他:求老公c我~
一般这时候他会露出满脸淫邪,笑着说:等你老了做不动的时候,就换我c你啊~
哼,这个小淫虫。
我也曾承诺过他,有朝一日不能再在一起的时候,让他c我一次,把我第一次给他。
可这个承诺终究没有实现,不是我怕疼,而是真到这一天的时候,这个承诺已变得像个悲伤的笑话。
可我还是希望上天能让这个承诺兑现,在未来的某一天。
7
程煜唱歌很好听。曾经在好妹妹乐队还没有火起来的时候,和他们在丽江同台演出过,还曾被星探在街头发现邀请签约,可惜都被他拒绝了。他是个专心走路不看风景的人。
他最喜欢的是缠绵悱恻的情歌,像好妹妹、陈粒、王菲的歌他都信手拈来,经常在路上一起走着走着他就随口哼唱起来,颤音、转折、气息、吐字无不声情并茂,字字动情,句句入心。
新歌他也学的很快。而我是比较怀旧的,对新歌并不感冒。《小幸运》这首歌最早就是听他整天唱,当时只觉得曲调好听。等到后来分手以后,再听这首歌竟是句句悲怆。
原来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8
刚认识不久的时候,俩人每天找各种话题去聊,怎么也不会倦。他说最想去旅游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雨崩村,另一个是稻城亚丁。
我于是查了很多攻略,盘算着是先去雨崩呢还是先去稻城亚丁。可后来重逢的时光总是短暂而宝贵,这样的美景都在偏远之处,计划终于没能成行,甚至没人再提。
在一起不久的时候,我从他那里知道了北海这座城市,他说是最宜居的城市之一,是他理想的安居之地。从那时起,虽然他不再提起,我却会偶尔幻想着两个垂暮之人在这座滨海边城度日的光景。
分手后,再在网上或者别人口中听到这座城市的名字,不禁悲从中来,情难自已。
我们还有好多事要做,你怎么能说话不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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