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闺女因为一月份就要实习没能回家,大概是她喜欢小动物在圈子里比较出名,一位要回国的博士姐姐拜托她帮忙照顾一只叫花生酱的兔子。于是,这几天的话题就是关于这个兔子的,也了解了一些歪果仁关于宠物饲养的一些问题。
前些日子闺女曾扬言要养一条变色龙,寡人听闻寝食难安,想想那物种有着能出其不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吐出来的舌头、凸出的能诡异转动的眼球、爬行动物专属的质感皮肤……更可怕的是,如果闺女趁假期弄回去,我将有机会和一只爬行动物独处一室。为了避免如此可怖的局面,我以最强硬的措辞表明立场:“不准养变色龙!不准养一切不长脚和超过4只脚的动物!不准不经审批私自养宠物!”

但是闺女轻描淡写地说:“我并没有真的打算养变色龙,说说逗你玩儿呢!”瞬间想起闺女小时候,被我惹毛了表示极度愤怒的方式就是郑重宣布:“等我长大了,我要养100只蜥蜴,还要带它们到你房间玩儿!”高手对决,最可怕的就是让对方知道你的软肋,大概说的就是这意思了。
然后解释:“在这儿想养宠物太难了,小不点儿的还可以,宠物店有的话就能领走,像兔子、变色龙或者更大的宠物,程序很复杂的。”以下是根据闺女叙述整理的获得宠物的流程:
第一,宠物店要上门查看小动物未来主人的生活环境,像学生公寓,饲养变色龙这样的动物是不可能的。
第二,确认大环境符合条件之后,要提前预约,店主对动物做身体检查(包括绝育手术),健康状况良好才能领养,出生三个月之内是不允许被带回家的。
第三,领养一只动物的同时强制性购买指定规格的笼子,笼子的大小、硬件设施(从食盆到屎盆、到适当的玩具)要能保证动物健康、愉快地生活,对于一般的动物来说,通常笼子的价格要远远高于宠物本身。

第四,带走动物及其生活场所的同时还要带走一份健康档案,记录该动物出生以来的所有健康问题及治疗过程,还包括已经接种过的疫苗、未来接种计划、可接种的宠物医院等等。
第五,如果想领养第二只同样物种的动物,必须只能选择异性,因为有证据表明这样搭伙儿过日子,有利于它们的心理健康。
第六,猫狗要在专门的网站交易,都有合法身份,私下买卖是违法的。(这是不是从根源上解决了流浪猫狗的问题?)
blah blah blah……

这些足以颠覆我的认知,对于我中间不断插嘴使用的“买”这个字眼,闺女每次都不厌其烦地纠正成“领养”,以至于好几个回合之后我终于弄明白了,“领养”也还是要给钱的,但我们说的“买只兔子”“买只狗”是一样的。我个人是不喜欢养猫啊狗啊能到处跑的小动物的,所以我不确定在我们的文化中,爱宠人士要通过付费的方式获得一个宠物是用“买”还是“领养”。不同的用词体现了人与动物的关系,我想到了路边摊位上经常看到的那些出生没几天站都站不稳的小兔子待在巴掌大的小笼子里待价而沽,谈妥价格直接就可以拎走;我想到了开春天气回暖孩子们必经之路那些叫卖的被染成五颜六色的毛茸茸的小鸡小鸭;我想到了随便哪个花鸟鱼虫店、宠物店里,那些活生生却又挤挤挨挨在一个逼仄空间的小动物们……
此时,我终于明白去年那位和闺女一起回来的外国小妞儿去过西霞口动物园回来之后心情沮丧、情绪低落其实并不是矫情,因为在她的生活经验里,没有见过很多小动物圈在一起被游客随意投食、小孩子随意搓捏,也没有见过动物被拴起来用来供游客拍照,更没有见过狗熊为了获得食物要转圈、作揖……
最后我问了一个问题:“这样复杂的程序是谁在监管?民间组织还是政府部门?”
“没有人监管,都是这样做的。”
“这样不是很麻烦吗?多繁殖一些,或者按顾客要求随时交易,不是可以赚更多的钱吗?”
“开宠物店的人都是真的喜欢动物,似乎并不以此牟利。”
没有制度和法律约束,不以盈利为第一目的,像对待人类孩子一样对待小动物,对自己经手的每一个小动物负责到底……而且如此麻烦的程序双方都能接受,约定俗成,这大概也是一种文明的体现吧。
花生酱是被闺女从宠物医院接回住处的,一只据说是荷兰血统的肥肥的兔子,因为消化不良住了几天院,过几天还要遵医嘱去复查,不过已经被改名麻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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