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网络
我喜欢你桀骜不羁的四处流浪,你会不会偶尔也喜欢我安逸平稳的朝九晚五?
2017年10月2日 星期一 小雨
我窥屏八年的那个姑娘今天更新了朋友圈,她说,好累,想回家。配图是她的房间,她的猫霸道的蜷在她的床上。
1. 萝卜与兔子
我和萝卜认识有十几年了,我对她单方面的认识。
我们念同一个初中、同一个高中,大学又选择了同一个国家,在同一个城市。我们两个人是两条靠的很近的平行线,离相交只差那么一点点。
第一次知道萝卜是因为她的绰号,我的绰号叫兔子。
当时我们念初中,她是1班的风云人物,我是10班的无名小卒。
我同桌和她住在一个小区,有时候会和我说起这个小姑娘。有次下课,我一如既往拖拖沓沓地走在松散的人群后,忽然听到有个清亮的声音大声说,“我要认识兔子!”我抬头看去认出了她,那个叫萝卜的女生,她神采飞扬,而我同桌则频频回头张望。
我下意识的往人群后躲了躲,这太张扬了。
2. 一个萝卜一个坑
萝卜一路风风火火的走到了高中,这次我是1班,她是10班。
我们读高中那会儿提倡减负,学生会借势组织起了各类活动,舞蹈比赛、手作拍卖、运动节、科技节等等,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青歌赛。海选、初赛、复赛再到最后的决赛,请来各路老师打分点评,折腾得像模像样的。
萝卜是青歌赛的明星,确切的说,是她的乐队。在那个男生拿把吉他就能迷住一群小姑娘的年代里,萝卜凑齐了鼓手、吉他手、贝斯手、键盘手,组了个“坑”乐队,实在是不能更帅,可惜是个姑娘。关于队名,据说是鼓手起的,那个被抓壮丁的鼓手相传只是小学参加过鼓乐队,实在拗不过萝卜,硬着头皮上场。他说,这个乐队叫坑,一个萝卜一个坑,他们都栽在了萝卜的坑里。
萝卜的声音其实偏甜美型的,但她却偏偏爱摇滚。决赛那天,震天响的音乐,四个低着头认真弹奏的乐手,她穿着白体恤和破洞牛仔裤,认真的唱Hey Jude。
我到现在还记得大礼堂久久回荡的lalalala的音调,学生甚至是老师不由自主跟唱的声音,还有那个在发光的女生。
3. 去一个国家,谈一场恋爱
我初到法国时,每天课也不多,浑浑噩噩的享受着终于没有父母约束的自由。刷朋友的微博,无意中发现了她的,正式拉开了窥屏生涯。
她在国内某个大学学设计,她帮人拍了好美的写真照片,她背着背包去了中国最北的村庄,她办了属于自己的一本杂志,她对着镜头放肆的笑。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我向往的,我渴望的。有时候天马行空地想,我要是有个女儿,我希望她长成她的样子。
后来画风一变,她招了个法国帅哥当模特,她爱上了她的模特,她要来法国了?!
整个恋爱过程前后不超过两个月,我在一万公里外的屏幕前,看得目瞪口呆。
在接下来的半年里,她拿下了C1证书(我们大学毕业要求),申请到了最好的设计学院,当然,还拍拍拍了各种她家帅哥的照片。
上帝真的很宠爱这个女孩。
4. 在路上
毕业后我留在了法国工作,每天朝九晚五,清闲的工作、满满的假期,我也开始四处旅行,或者说是度假,往往是在南方的城市里,悠哉哉的散步。
还是习惯去看萝卜的微博,后来是朋友圈。她和她的男朋友分手了,她在面包房做小工,她去美国当志愿者,她给杂志拍照片写文,最近的消息是,她混迹到了英国一个音乐剧剧组里当翻译。
很偶尔,比如今天,她也会说,她累了,想家了。
没有了前几年那种极度渴望甚至是带着点嫉妒的心情,而是满心期望的去看她走过的路,想知道她可以走得多远。
我喜欢她的四处流浪,但更喜欢我的朝九晚五,喜欢在南方沙滩边吹着海风,看着这颗漂亮的萝卜乘风破浪,带来海与星辰。
亲爱的姑娘,如果时光可以倒退,我想在你大声喊着“我要认识兔子”的时候站到你面前,对你说,很高兴认识你。
同系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