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记忆力再好也不如踏踏实实写在纸上牢靠。
今天在家打扫卫生时,我就在一本旧书中又一次见证了烂笔头的力量。
今天在整理书柜时不自觉地随意翻看着手边的书,便翻到了一本傅雷先生翻译的《托尔斯泰传》。
看看扉页,这本书还是十年前出版的,算得上是一本旧书了。印象中它一直就在书柜中,似乎天天都能看到它,但又好像好多年都没有翻开过它了。
这本书我已经看过,里面有星星点点的笔记为证。但书里的具体内容却丝毫没有印象,看了几段就像看新书一样。
翻着翻着,我被其中的一条笔记吸引。相较于书的内容,我更感兴趣的是,多年前看这本书时我会记录些什么。
这条笔记是关于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姓名的解释的 ,其内容如下:
列夫:本义是“狮子”,是人的名字。
耶维奇:意思是“谁谁谁的儿子”,尼古拉耶维奇即“尼古拉之子”的意思。尼古拉有“圣徒尼古拉”的涵义。在托尔斯泰的创作中,基督教系统的名字和希腊神话系统的名字,常象征了他的主人公的某种道德倾向。
托尔斯泰:属于俄罗斯传统贵族,其本意是“丰富的”“庞大的”“厚重的”。在俄罗斯,亲近的人一般称名字的爱称,托尔斯泰的爱称是“列奥契卡。
这条笔记涉及的内容不是本书的内容,估计是当时看书时从别的渠道获得后便顺手记在这里的。
对现在的我来说,这条笔记的内容就像第一次看到一样新鲜。可见,我的记忆力并不可靠,多年之后,记忆库中早就没有了它的位置。
所以,看书时还是要勤于动笔,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是没有错的。
不过,从这条笔记的重现中我也得到一个启示,就是笔记不能随便乱记,得建立一个适合查找的笔记系统。否则,就如这条笔记一样,即便记了,也会隐身于某个角落,不再被记得,对自己也不会起任何作用。可以说,这样的笔记记了也是白记。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没有错,乱记笔记,事后又不加整理的笔记同样没什么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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