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坐他的车,他将我带到华贸金融中心,也算是仁之义尽。
故事里的角色
同样的,他也是一个音乐爱好者,但对于他的品味,我向来不予苟同。在连续听了三天的网络神曲以后,我终于忍无可忍,忍到极限,态度反而来了一个一百八度的大转弯,我轻言细语试探道:
“我能换个我喜欢的曲风听听不嘞?”
他一脸不置可否的冷笑,连头都没回,快速抛来一句:
“我怎么知道你喜欢听什么?”
他应该是知道的,但似乎不把我怼两句,皮肉就会发痒,骨头就会发烧,正如我不想但不又不得不给他洗衣服和臭袜子,手里一边提着脏衣服,嘴里却不停地嘀咕:
故事里的角色
“你到底几天没洗澡,为什么衣服这么臭?”一个样!
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我一定会跟他抵抗,如若不争辩个赢,我就只能充当故事里的配角。但想到我应该保护耳膜,使它对各种音乐都具备足够的敏感性,我继续忍耐着,比上一句轻言细语还要加倍柔情地说道:
“你不是拷备了很多吗?谭咏麟的王杰的,哪一首不比这个好听嘛?”我露出我的招牌表情,眼皮一耷,嘴巴一翘,再也不是二十年前的楚楚可怜,而是招了他一脸的嫌弃。
他表示嫌弃的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将他的网络神曲给切掉了,换来一首伤感绵延的情歌:
“我不要在破碎的镜头里接受,你的逃避和存在,故事的角色,消逝在记忆里,故事的角色,沉沦在寂寞里。”
我靠,竟然能这么精准地抓住王杰的忧伤,然后,不差分毫直抵我的心脏,他的觉悟之高忽然间竟让我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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