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梅竹和李俊在西湖边的钱柜KTV工作,两个年轻人见识了纸醉金迷的生活,但还好都没有抄捷径、走歪路。
梅竹的岗位是收银员,李俊在吧台工作。有一次,一位有钱的老板出来发小费,手里拿着一沓厚厚的百元钞票,见到工作人员就给100元,梅竹见状赶紧站起来,这位老板递过来一张钞票,梅竹喜滋滋地收下。
还有一次,男同事去包房里送酒,一个老板正在被逼着喝酒,实在喝不下去,看到工作人员来,豪横地说:“小兄弟,你帮我喝了这瓶酒,我给你2800块钱。”那时候梅竹等人的工资是一个月七八百元,2800元相当于他们四个月的工资。男同事拿起酒瓶,仰着脖子咕咚咕咚喝完了,拿到了“巨款”,出来后醉得一塌糊涂。
类似这样挥金如土的事情还有很多。一些同事也被感染,有的女孩走了捷径,出卖色相和身体,有的男同事(KTV里的少爷)拿到高额小费后,也学着那些老板大手大脚地花钱,抽很贵的香烟,出门都打车。
梅竹感叹道:“如果当时我有钱,一定会存起来,绝不会像他们那样全花掉。”梅竹喜欢存钱、投资,这其实是富人思维,相比之下,有多少钱就花多少的人,哪怕再有钱,也是穷人思维。当年如果攒钱在杭州买房,资产会翻很多倍,可惜大多数底层出身的人,要么把钱消费掉,要么存在银行一动不动。
李俊上的是白班,梅竹需要轮班,轮到上夜班的时候,凌晨四五点下班,然后从杭州大厦乘公交车,到沈半路和绍兴路交叉口下车,此时李俊必定在公交站台等她。每次梅竹上夜班的时候,李俊都在凌晨四点多起床,过来接梅竹,接上后,两个人一起走路20多分钟回住处。个别同事也住在附近,他们打车的时候,梅竹会请他们捎带一段路。
后来梅竹忍受不了上夜班,只在KTV工作了一个月,就辞职了,李俊也一起辞职,他们离开杭州,去了苏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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