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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我也说说“幺宁辞职做律师”

随笔:我也说说“幺宁辞职做律师”

作者: 海客曰 | 来源:发表于2017-03-16 23:59 被阅读16007次

1.

这几天,一则消息在律师同仁的朋友圈里广为流传,大有盖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之势。

这则消息是前著名律师李庄发的。因被判伪证罪坐牢被吊销执业证、至今仍奔走在申冤平反路上试图恢复执业而不得的李庄,在微博上说,昔日亲手将自己送进牢房的幺宁检察官,已改行做了律师。

然后,李庄说,首先,恭贺律师队伍加入一员猛将,其次,愿她一路走好,永远不被“律师伪证罪”所构陷。

重庆被伪证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律师李庄发的微博

2.

李庄的这则微博,我看了之后,五味杂陈。我有理由相信,李庄在知道这则消息时,肯定也是五味杂陈。

他的这则微博看上去很大度,很豁达,但总还是不由自主地透露出那么一种怪怪的味道。

或许,李庄这个自称的“著名非律师”,是故意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在重庆受审时的李庄

3.

我想起一个故事,说一个人不会说话,净讨人厌,以至于人家谁家里有事都不愿请他去。

这次一个人家里生娃请满月酒,他再三保证,绝对不说不吉利话。人家看他这样说,就同意他去吃酒。

一顿饭下来,他确实没怎么说话,更没有说不吉利话。一直到吃酒结束,都表现很好。主人家很高兴。

然后起身告辞,他说:“你看,这回我可是一句丧气话都没说,你家小孩要是晚上死了可不要怨我。”

4.

窃以为,李庄的这则微博,完全起到了这则故事的效果,其中所表达意思的丰富程度,远远超出这则故事。个中滋味,确实让人不胜唏嘘。

李庄此举此言,也好理解。当年他办理的案件,还有他被办的那个案件,都很出名。以至于那个“西南王”轰然倒地之后,李庄本人,还有很多人,都以为李庄的这几个案件会随着“水落”而“石出”。

可谁成想,水倒是落下了,那块石头,却并没有浮出水面!

而且,至今,好像还根本看不到浮出水面的希望!

5.

还有个情节我再八卦一下。《李庄案“嫖娼门”始末》中的一段报道是这么说的:

12月31日凌晨1点20分,公诉人幺宁在法庭上突然爆料:“李庄在重庆,住着龚刚模家属提供的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着免费嫖宿。”
幺宁话音未落,全场一片哗然。
李庄听到幺宁说他“免费嫖宿”后,怒不可遏,当场反击:“我嫖谁啦?你把名字说出来。是你的朋友还是你的亲戚,你是嫖过还是被嫖过?”审判长屡次打断李庄,李庄怒气难消,仍然冲着公诉人大声喊叫。审判长警告李庄不要诽谤公诉人,李庄激烈地抗议:“是她先诽谤我的。”

6.

当时的幺宁,是一个“全国十佳公诉人”。以上的那句话,堂而皇之的出现在法庭之上,而法庭又是那么得庄严肃穆威严神武!全国媒体、律师那么高度关注!

换做谁,看到当年指控自己犯罪,并当庭指出他“免费嫖娼”的人,也出来做律师,不有点反应,那才叫奇怪呢!

法庭上的公诉人幺宁

7.

我感到奇怪的,不是李庄的言论。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其他人的评论。

我微信朋友圈一位律师朋友这样说:

微信朋友圈律师朋友的评论

网传著名教授何兵发了这样一个微博。我自己上何兵的微博并未找到,是不是博主自己删了,还是别人造谣,不得而知。

网传何兵微博截图

8.

我觉得有些好笑,但我又笑不起来。

幺宁当年的做法可笑吗?

她当年的那些发言,我倒倾向于认为是她所处的地位让她那样。那时候,她只是那个庞大机器上的螺丝钉,她要说什么做什么,不一定是她自己能够决定的。换做我们,可能也会是那样。

现在她脱离了体制,出来做与她有些那样一种关系的另一个职业,我倒觉得她还真的是勇气可嘉。

而让我感到好笑的还是那些义愤填膺地、巴不得她出事的那些自认为正义在握的人,她幺宁在检察官位上时身不由己,或者并非身不由己,那样做了。现在出来做律师,我们为什么就不能以客观的态度接纳她?

9.

或许相对于李庄来说,我这样说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

但对于其他法律人来说,在幺宁出来做律师的时候,你发表了对幺宁的那些差评,与幺宁当年在庄严的法庭上指责李庄接受免费嫖娼,有何不同?

客观,冷静,理性,不做意气之争,是法律人的一大品格。我们对“幺检”成“幺律”的评价,可显得我们像法律人么?

幺宁的生活照和制服照

10.

邹玉杰律师发表文章说:“……作为律师中一员,仍愿真诚的相信,前幺检现幺律确实是过够了原来的生活,厌恶了曾经的自己,从而选择像老鹰一样重生,于是卸掉笨重的武装,拔掉老化的羽毛,以求完成一种脱胎换骨般的重生。”

我不愿意去推测原“幺检”因什么原因成了现“幺律”,我倒觉得,在检察院成为“全国十佳公诉人”的她,只要符合能够进入律师队伍的条件进入到律师队伍里来,那就还是要祝愿她、祝福她在律师职业里,能够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能够实现这个职业的最终理想——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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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9ab6f15a693a:么宁诽谤李庄,大家鄙视她。
    么宁当律师,大家担心被她诽谤。
    么宁诽谤李庄依靠的是王立军提供的所谓“证据”。她没向李庄道歉。证明她依然在相信王立军,而不是相信事实与证据。
    一个不相信事实和证据的人当律师,大家担心啊!
  • 若羌君:今天才发现,是“么”不是“幺”,虽然是同音,但是是不同的姓。
    若羌君:@刘海亮律师 不瞒您说,我也是今天早上无意间看到么宁律师的一篇声明中才发现🙋🙋百度词条用的也全是“幺”
    海客曰:@若羌君 算是个“yao”吧:stuck_out_tongue_winking_eye:
  • 净心亭:连底线都没有的人,做律师不如去当妓女更合适!
  • b3dae29ec0b8:她在如果在体制内没人去评论她做过的事了,更没人去评论其的对与错,现在出了体制,一切就成了普通人,所以才有这么多的对正面和负面的评论。
  • b3dae29ec0b8:当年她是神一样的人物,现在成了平民。中间的落差和带来的打击,只有他自己才能够明白!就是体制内和体制外的落差。
  • 680a846ce0a1:好人走哪都是好人!人渣永远是人渣!好人遇到坏人还是好人!坏人遇到坏人难道就是好人了?幺宁做检察官风光无限,做律师一样会风光无限!
  • 708ff72f7196:媒体无良。到底有谁真正看了当年的判决书
  • 8bc3454582e2:要有痛打落水狗的勇气!
  • 超姐666:做最好的自己,真诚喜欢您的文章。加油!同时,支持一个人做她喜欢的事情。一个人很渺小,无论是自由律师,还在体制中!只有服从内心,喜欢且进步。
    海客曰:@超美人 :+1:
  • 咸吃萝卜淡操心:我不懂,“接纳”这个事情如何叫作“客观的态度”?
    法律人评论法律人,是所谓法律共同体内部的事情,其评判标准应该是对法律的尊重甚至信仰。如果一个检察官,或者说政府律师可以在法庭上说出刻意编造的“事实”,还不该被指责的话,我们是不是必须给每位律师唱赞歌?
    螺丝钉不假,纽伦堡或东京特别军事法庭上的每一个被告都是螺丝钉,他们是不是都应该被宣判无罪?
    海客曰:@咸吃萝卜淡操心 见仁见智吧。只是那时候很多话要说的感觉。:stuck_out_tongue_winking_eye:
    咸吃萝卜淡操心: @刘海亮律师 您对她是否符合这个条件肯定有自己的判断。如果判断是符合,我觉得至少要提供点依据;如果不符合,说那么多别的意义何在?
    海客曰:@咸吃萝卜淡操心 其实,我的文章里有一句话,我觉得是我自己留下的一个梗,“只要符合能够进入律师队伍的条件”。对于该指责她,甚至该启动程序追究她,都可以装进这句话里。
  • 每天学一篇案例:非常赞同刘律师的观点,得饶人处且饶人,即使一个人之前有过错,难道还不允许别人改过吗?任何一个行业、个人对待他人都要有宽容之心,要就事论事,不要老拿过去的事情来攻击人。
    海客曰:@每天学一篇案例 :smile::smile:谢谢关注!谢谢评论!
  • 酒肉先生:我一直以为这篇文章是大家写的,原来还真是:smiley::smiley:
  • 625554551755:不同意,一个人最起码要守住底线。当年审判日本战犯时,战犯都说我只是执行天皇的命令。但最后还是判了绞刑
  • 奔流向海:表示赞同
  • 海客曰:百度释义:
    情愫(qíng sù)(书面语)也作“情素” ;愫:真实的情意,诚意。
    代表在特定情境下的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心境。

    百度百科:
    1.情愫:类似于日久生情,一般指长久的相处中渐生好感。暗藏于心。
    2.本心,真情实意:他们在一起很快乐,总是喜欢互倾情愫。
    3.真实朴素的情感。

    :smile:
  • 9381c6cbc8de:因着刘海亮律师的这篇文章,看了一早上百度上关于当年幺宁检察官和李庄那些年的故事。感觉水太深水太深,是我不喜欢的压抑感,再次为中国的法治社会进程忧虑(好像有点矫情,但因着近几年出现的人民大学硕士雷某被嫖娼案等有点心悸[撇嘴][撇嘴][撇嘴])。非常支持刘海亮的观点,我私下认为,幺宁选择律师之职从头开始,可能就是一种对自己灵魂的救赎和对心欠之人的道歉吧!在这点上,我倒是很佩服她!没经刘海亮律师的同意,转发了此文,如也不妥,望谅[抱拳][抱拳][抱拳]
    海客曰:@9381c6cbc8de 谢谢关注与赞赏!
  • 83edfb42cd1c:下次截屏把手机上方时间,电量那裁剪到,还有微博那里尽量打上马赛克,一不是宣传其他,二避免其他,小弟拙见。
    海客曰:@顾宸星 嗯嗯!谢谢弟弟!
  • 80fcd05bbde6:不认同您的观点,何兵律师说得对,中国律师不是垃圾桶。
    海客曰:@李晓月律师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观点。不一样的世界才精彩!
  • 9381c6cbc8de:非常好!从观点到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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