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临时租住的小区似乎有点富人区的意思,但真正是不是不知道了。由它去吧,爱是啥事啥,反正又不是自己名下的财产;就算是吧,又能咋样?
穷楼还是富楼,从外观上便可看出几成来。就像大街上迎面走过来的一个陌生人,其乃一介平头百姓呢还是一个有头有脸的尊贵者,从外在服饰,从举止和走路的姿态上看出几分怕是不难。
小区里的绿化,仅供赏玩的亭台楼阁和水池,明摆着规格不低。而最触动笔者的呢是,日日一到午后,在小区里溜达的老老少少便出现了,每张脸上都带着惬意,说话声里的底气都快要溢出来了,那叫志得意满。
更有意思的是,至少有一半的遛弯者手里都牵着狗,人狗之间能看出有一种默然。
不仅从数量看有点多,其狗模狗样也很是不同凡响。这些狗家伙要么个头大体毛长,像一头威猛不羁的狮子;要么躯体娇小,姿态婀娜,身着狗衣,仿佛一只皇家宫殿里溜达出来的猫。不要说,这些猫猫狗狗都是很稀缺的品种,价格自然低不了。
很小的时候,村儿里,与一个经常在一起玩的同龄人为邻居。对方就养了一只威风凛凛的狗,每穿过邻居家门洞时,那狗都虎视眈眈,好在始终没有发作过,大约多少能够判断出来者不会对主人有什么危害吧。
狗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要不老祖宗定下的十二属相里不会有其位置,这不此刻正敲打键盘的这家伙就属狗呢。于是,便趁着一个雨天儿,休息的老爹看上去面带轻松之时,提了小小要求——领一只狗回来养。那时从有狗的人家拎一只小狗回来,无需任何代价。
老爹冷冷地拒绝道:“这年头儿人都吃不饱饭呢,哪有狗吃的。”在家里,老爹的话便是最高指示,不能有一点点的违抗。
从此至今多半辈子已过,再也没有滋生过养狗的念头。
在国人饲养的动物里,除却一种外,统统都上升不到“人”的层级。这唯一的一种便是狗,除了“犬”,“叩”,“乌龙”,“豺舅“等别名外,其现代别名乃“汪星人”,于此可见其受宠程度。狗狗呢,倒也不辜负,除了会卖萌之外,狗狗最让人欣赏的品质是忠诚,置业是看门守家,看护小孩儿。环视其它宠物,没有一种能像狗那样对主人一生忠诚,这也是人类把它作为最宠的宠物来养的原因之一。当然,除了忠诚,狗还能看家护院,还能导盲,还能缉毒,还能预防爆炸……,于是,狗就成了人类的好朋友,自然也成了古代诗人和词家的好朋友。
达尔文说:“对人的爱,几乎已成狗的本能,几乎不容置疑。”
在读过的古人涉及狗的作品里,笔者最欣赏的一首(篇)是——
逢雪宿芙蓉山主人
(傍晚遇大雪,遂留宿于绰号为芙蓉山主人的朋友家里)
(唐)刘长卿
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诗的大意为:暮色降山苍茫愈觉路途远,天寒白屋显得更贫困,情绪也更加低落。夜半之时,柴门外忽传来熟悉的犬吠声,
风雪夜回宿的家人回来了。
呵,风雪之夜柴门中的那声犬吠已成经典,穿越千年岁月,依然在你我的耳畔回荡,给冰冷的心以最温情的安慰。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