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日更已经满了50天。
我喜欢写作,也喜欢偷懒,两者相碰撞的结果就是自己总有理由说服自己不去动笔。惯用的借口就是:等我文笔变好了再写吧。
每次都这样说,所以文笔没有变好的时候。
以前想写一段文字,总得选择夜深人静的时候,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理清思路,才能静下心来写。
现在每天不动笔写一写,总觉得浑身不舒服,这就是简书带给我最大的改变。
写作就像盖房子,一砖一瓦砌成栋漂亮的房子,一字一句编成一个精彩的故事。我喜欢写作,也深爱我笔下的人物,即便他们不完美,甚至还有些可笑。
也经常浏览别人的故事,他们文笔老练,故事中的人就像活的一样,那是我企盼到达的高度。
总之,想到和得到之间,还有个做到,我把做到坚持好,总会有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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