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孔为余起数①:县考②童生③,当十四名;府考④七十一名;提学考⑤第九名。明年赴考,三处名数皆合。复为卜终身休咎,言:“某年考⑥第几名,某年当补廪⑦,某年当贡⑧,贡后某年当选四川一大尹⑨。在任三年半,即宜告归。五十三岁八月十四日丑时,当终于正寝⑩,惜无子。”余备录而谨记之。
[注释]①起数:起课;卜课(一种占卜方法)。②县考:即县试。由县官主持,儒学署教官监试。童试是预备考试,通过才能取得府试资格。③童生:明清的科举制度规定,未考取生员(秀才)资格之前,都称为童生或儒童。④府考:即府试。通过县试后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府试。府试在管辖本县所在的府进行,由知府主持。府试通过后就可参加院试。⑤提学考:提学主持的考试。提学,学官名,自宋崇宁二年(1103年)开始设置掌管州县学政的提举学事司,金、元、明、清各代沿制,数次改革。提学为专管地方教育文化的最高行政长官。⑥年考:即岁考,明代提学官每年对所属府、州、县生员、廪生举行的考试。⑦补廪:明清科举制度规定,生员经岁、科两试成绩优秀者,增生可依次升廪生,称为“补廪”。⑧贡:即贡生。明清科举制度规定,挑选府、州、县生员(秀才)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称为贡生。⑨大尹:明代时,对府县行政长官的尊称。⑩正寝:即房屋的正厅或正屋。这里指家里。
[译文]孔老先生为我占卜,结果是:县考童生时,应当会考取第十四名;府考得第七十一名;提学主持的考试中得第九名。到了第二年前往应试,三次考试得到的名次都孔先生所预测的相符。孔老先生又替我占卜一生的运势,说:“某次年考会得第几名,某年应当升为廪生,某年应当成为贡生,入贡后某年,应当被选拔为四川某地的行政长官。在任三年半,就应该要告老还乡。在五十三岁那年的八月十四日的丑时,应该在家中逝世,可惜并没有子女。”我把这些预言详细记录下来,并且谨记在心。
[原文]自此以后,凡遇考校,其名数先后,皆不出孔公所悬定者。独算余食廪米①九十一石五斗②当出贡③。及食米七十一石,屠宗师④即批准补贡⑤。余窃疑之。后果为署印⑥杨公所驳,直至丁卯年,殷秋溟⑦宗师见余场中备卷,叹曰:“五策⑧,即五篇奏议⑨也,岂可使博洽淹贯之儒老于窗下⑩乎!”遂依县申文准贡,连前食米计之,实九十一石五斗也。余因此益信进退有命,迟速有时:,澹然无求矣。
[注释]①廪米:指官府按月发给在学生员的粮食。②石(dàn)、斗:旧时计算重量的单位,一百二十斤为一石。十升等于一斗,十斗等于一石。③出贡:科举考试中屡试不第的贡生,可按资历依次到京,由吏部选任杂职小官。某年轮着,称为“出贡”。④宗师:明代对提督学道的尊称。提督学道是明朝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督理一省学校教育及各种文化学术之事。⑤补贡:按明朝科举制度规定,各省正式推选的贡生,包括岁贡、选贡、恩贡等,如因事故或病未经到部,在一年之内,将原批朱卷追缴,由提学官取年力精壮、文学优长者补送,称补贡。⑥署印:代理官职,这里指代理提学之职的官员。⑦殷秋溟:即殷迈(1512—1581)。⑧策:古代科举考试的一种文体,如策论、策问。⑨奏议:古代臣下上奏帝王文书的统称,包括奏、议、疏、表等。⑩老于窗下:形容一辈子做穷秀才。窗下,指上学读书,也指穷秀才。
[译文]从那以后,凡是碰到考试,名次先后都不出孔老先生所预测的。惟独预测我应当食用九十一石五斗的廪米后,才能出贡。到了我食用七十一石廪米的时候,屠宗师就批准我补贡。我自己怀疑孔老先生推算结果的准确性。后来补贡的报告果然被代理提学的杨公驳回。直到丁卯年(1567年),殷迈宗师看到我考场中的备用试卷,感叹道:“这五篇策论,就是五篇上奏皇上的文书,怎么能让这种知识渊博、深通广晓的读书人一辈子做穷秀才呢?”于是就按照县里呈上的报告,批准我补贡。连同先前所领的廪米加起来,确实是九十一石五斗。我因此更加相信一个人的官运如何由命运主宰,发迹的快慢也要靠机遇。因此就对功名没有欲望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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