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个多子女家庭而言,为什么在同一家庭环境下、在同一父母亲的养育下,子女们长大成人后或者说在成年后子女间会存在“差异”,而且有时这种差异还是巨大的?
也许从生物学的角度理解,这或许就是基因“遗传与变异”中的“变异”所致!或许会有人说这会否是父母亲对不同的子女存在“偏心”!或许会有人说各子女长在不同的年代会导致“差异”!或许会有人说成年结婚后新组建的新家庭环境包括婚姻的选择也会导致“重大差异”的产生!也许会有人说系成年脱离父母亲后自身努力不够!……凡此种种猜想,也许都会存在!也许是多因一果,也许某一因素起了主导作用!
但,我想,“差异”的存在当是客观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要缩小或者说要突出自身价值,不管是从社会的角度还是从大家庭的角度,以及从未来可持续成长的角度,作为个体的我或者说我们,更应当看重或者说注重的当是自身后天的努力。
首先,我们自身得有追求幸福生活的美丽愿望并愿意努力去践行、去实践、去努力付出等主动积极的行为!其次,我们得持续提升自身的认知。这里面,包括:(1)认知自己——自身得有清醒定位,知道自己所思所想所需,知道自身的能力边界,自己能干什么。(2)认识社会——要认识到社会环境本身是动态变化的,有时还会显得非常复杂,学会在社会环境中及时调整并正确修正自身的定位。(3)认识到支撑社会存在的种种技术始终是在创新变化创新发展的,伴随技术的迭代升级,社会必然产生相应变化,正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正如在如今的信息时代,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的摊动下,生产力生态以及相应的社会生态均在发生相应的变化与调整,并且其中某些变化可以说是颠覆性的。最后且最重要的,依然还是我们得加倍努力。除了加倍努力,我们别无选择!作为个体的我们,唯有通过加倍努力方可有突破并一步一步达成我们想要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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