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小镇十年,除了偶尔兴起或碍于情面回乡看望年迈的外婆。其他时候,我几乎不回去,也很少和旁人提及家乡。家乡在我这仿佛是成了胸口的一块伤疤,不愿触及。
我对故乡的背叛是蓄谋已久,从我识字念书开始,我就向往能像外地来的年轻的语文老师一样,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举手投足间全是温文尔雅,又不失平易近人。
我向往普通话的平平仄仄之音,恨不能瞬间摆脱方言里粗粝的语调。我讨厌在家乡,邻里之间哪怕是相互问好,也像吵架的说话方式。
10岁那年,我已经操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担任校园小主播。我还能凭着普通话代表小镇去县城参加演讲比赛。而这恰恰在告诉我,只有摆脱家乡的束缚才能到达远方。
进入初中后,发小小红外出打工,回家探亲时,露出大白腿的超短裙,染地发红发黄的头发勾着我对远方的想象。鲜红的像流出血的指甲,让我瞳孔都嫉妒的发红。没有勇气离家出走的我,只能躲在象牙塔里继续谋划背叛家乡更周密的计划。
15岁那年,县城的一纸录取通知书,把我从家乡拔地而起,我终于可以不用每天生活在那片并不曾善待我的土壤。而之所以被不那么被善待,仅仅是因为我没有“传宗接代”的把儿。
我对家乡的厌恶,是隔壁家母鸡少生了个蛋在自家鸡窝里,隔壁家女人就能和我舅妈打起来。我对家乡的讨厌是,我从小就被大家戏谑地成“洋鬼子(同村里一个常年吊着两条鼻涕的鼻涕虫)”媳妇。我对家乡的讨厌是,任何一个角落,都有女人在嚼他人的舌根子。我对家乡的讨厌是,村里人唯一的娱乐是大着嗓门搓着麻将的声音。我更厌恶但是有人不小心言词得罪了人,人家能连夜埋掉你家辛辛苦苦挖的水井。
家乡在我眼里——无知、愚昧、落后、野蛮、自私。
18岁那年,寒假归家。小红肚子高高的鼓起,在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已经成了妈妈。而这件事居然是家乡普遍的事情。
母亲坚持让我念书反倒成了异类。人人嘲讽——“我看他们严家是要出女状元”。于是我多了一个戏谑的外号“女状元”。更讽刺的是“女状元”那年高考失利,成了整个村津津乐道的喜事。
据说有一种螃蟹行动敏捷,还很聪明,可以从任何一种螃蟹夹子中脱身,因此很难捕获。但是,每天仍有成千上万只这种螃蟹被抓住,只因为人类通过诱饵将一只只螃蟹引诱到一个铁丝笼子。当诱饵都被吃光时,螃蟹本可以轻易地从笼子爬出,可是其他螃蟹一见到有螃蟹打算离开,就会群起而攻之,阻止他往上爬。它们会不断地把那只想要爬出去的螃蟹从笼壁上拉下来,甚至一起将那只想要爬出去的螃蟹大卸八块。
而我恰恰就是在家乡这个铁笼里拼命想往上爬的那只螃蟹。所幸的是我是一只倔强而辛运的螃蟹,最终通过求学的方式摆脱了那一方铁笼,没能成为在铁笼里成日八卦,搓麻将的留守妇女。
如今,27岁没有结婚的我依然是家乡的异类,就连父亲都觉得本科毕业无用,工作能力强无用,还不及三年抱两的别人家的女儿。昔日玩伴,如今在牌桌上一边扯着乳头奶娃,一边喊着“自摸,清一色”。她们三年抱两的执着,浑身挂着奶渍,蓬头垢面的生活,让我感到窒息。
我连同龄人都没有办法与之沟通,家乡仿佛成了时空的概念,是一段无法企及的回忆,即便想回也回不去了。
家乡,我背叛您多年,如今,尽管会因为思念亲人,而想起您,却依然不愿意靠近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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