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写信。因为见字如面,因为信纸好看,因为能表达出我的所思所想。我也喜欢写诗,喜欢读诗。
我最喜欢的一首情诗: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但总有那么一个人能看到这火,然后走过来,陪我一起。我在人群中,看到了他的火,我快步走过去,生怕慢一点他就会被淹没在岁月的尘埃里。我带着我的热情,我的冷漠,我的狂暴,我的温柔,以及对爱情毫无理由的相信,走的上气不接下气。我结结巴巴地对他说,你叫什么名字。从你叫什么名字开始,后来,有了一切。
我也喜欢聂鲁达: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你从远处聆听我,我的声音却无法触及你。好像你的双眼已经飞离远去,如同一个吻,封缄了你的嘴。
我也喜欢想一些乱七八糟,会为了爱情心动错乱,就像:
我爬上了门,打开楼梯。
穿上祷告,说完了睡衣,
然后关了床,钻上灯。
全都因为你吻了我一个晚安。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搅了鞋,
擦亮鸡蛋,烤几片新闻,
我连左右都分不清,
全都因为你吻了我一个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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