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在跟我交流读书经验的时候,总会说自己没有时间读书。
我以前也是这样。觉得似乎做什么事都能抽出时间,就是没有时间读书。一本书读很久,是经常发生的事。
大部分人提到读书,总觉得应该有一大段时间,在书桌前正襟稳坐,才能把书读进去。
最初,我也总是期待有大块时间读书。作为有家、被琐事缠事的人,这种期待常常落空。心血来潮时,买回的书,过了很久,可能还没拆塑封,等到哪天无意中发现它,就会很诧异:这本书是我买的吗?什么时候买的?
后来,我干脆不买书了。直接到书店借。由于书店有固定的归还期限,我常去的这家书店是十天。这样,就不得不逼着自己看。如果有大段的空闲时间,当然会利用起来。如果没有,也会想办法利用零碎的时间。
找一个书签,每次看过书后,标一下位置,就放在随手能翻到的地方,本来是玩手机的那些时间,都会用来翻书。至于手机信息,一般会选一个时间集中处理一下,不会不停地看。
话说,有一天,我打开手机,看到一位陌生朋友的申请好友信息,就通过了。他的验证信息是:你好!我也礼貌地回复了:你好!后面并没信息发过来,对方可能并没什么事,也可能不在线,这很容易想到的,谁会没事干,就整天守着手机?然后,我就把手机放在一边,开始读书。一个多小时后,也可能有两个小时吧,我打开手机,看到对方发了好多条信息,最后一条是:既然不回复,那就各自删除吧。我并没有因对方的误解而生气,也没解释什么,只是忍不住一个人笑了。我觉得这事怪有意思的。
即便这样,一周也看不了多少书,因为我还要写作,另外,晚上的时间,总是利用得不太好;通常就是两本,最多三本吧;偶尔得闲,去图书馆泡个大半天,还可以再多一些。好看的书那么多,这个速度简直让人着急。我一直想看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在书店翻看过几次,却一直没下定决心借它,这本书有七大卷,根据书店的规定,成套的书,必须一起借。这需要有足够的时间保证。
我读书不能算是多努力。我本来也以为算是不错的,毕竟到处都在说“一周读一本书”,似乎一周读一本书已经相当厉害了,我这平均起来,还多读一本呢。
日前,当代著名作家,八十二岁高龄的石楠女士,《画魂——潘玉良传》的作者,在安徽省图书馆分享她的文学创作之路。她说,她年轻那会儿读书,当时,两儿一女,要操持家,还要上班,想看书怎么办呢?挤时间呀。夜晚,读到十一点,第二天四点钟,就起床接着读,做的读书笔记都有一麻袋。
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富兰克林自传》一书中,也提到自己勤奋读书的经历,“由于认识了几个书商的学徒,我有时候就能借到一本小书,我看书非常小心,很快就能干干净净地归还。书要是晚上借的,第二天一早必须归还,以免被以为丢失或缺货,我往往在自己的屋子里开夜车赶着读……”
再看看自己,这读书时间和效率,真的不算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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