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认字很早,五六岁的时候就已经能够读出小学二三年级的课文,每每站在大人们面前表演朗读时,都会听到啧啧的称赞声,这更增添了我读书的兴趣,只要手边有书,就会情不自禁地拿起来读上一遍。
父母看我读得认真,便把族中孩子上学的课本都找了来给我,又教会了我查字典,于是小小的我已经能够独自捧着一本书,借着手中的字典翻看上一天,没有大人叫吃饭喝水是不会轻易挪动的。
上了小学,老师惊讶我的识字能力,便问我都看了哪些书,我便如实回答,从此老师也会经常给我找来一些课外读物,这更让我觉得如获至宝,每次都读得如饥似渴。
再大一些的时候,我会和要好的同学一起去逛书店,或是在周末的时候踩上单车去图书馆,那里的书籍简直是多得让我欣喜若狂,每次过去都会看上好久。
上到中学以后,市面上正在流行琼瑶的言情小说、席慕容的诗、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等等,这让我们这些懵懂的孩子大开眼界,上课之余,同学间便会相互传阅,或在操场上,或在楼道里,或是在自习室,随处可见三五的学生围成一团看小说,气得班主任老师四处抓我们,说我们玩物丧志、不思上进云云。
我在那个时期是被老师抓住最多的一个,好在我看的书籍不仅是武侠、言情小说之类,还有各类文学作品,老舍、茅盾、萧红、张爱玲……所以每次都被宽大处理,只要交上一份几百字的读书心得就算过关了。
长大后,依然喜欢读书,每每看到印刷的精致的书籍,再闻到那独特的纸墨香气,便会情不自禁的捧上手来翻看,如果内容精彩的话即会毫不犹豫地买回家细细品读。
热爱读书,这个习惯早已经变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而现在,又增添了收藏书籍这个爱好,整套的精装书、绝版的线装书,封面精致的小说读本,只要是我喜欢的,都会收藏起来。
生活,有读书为乐,实在是一件幸运的事情,闲暇时,或是在图书馆、在咖啡厅,找一处僻静的角落坐下来,静心读上几个篇章;或是在公园的草地上、长椅上,捧一本爱书,寻着作者的内心细细品味生活的酸甜苦辣;亦或是在一个周末的午后,慵懒地倚在舒适的沙发里,自在地阅读,窗外有阳光洒进,暖暖地流入心底。
读书,生活中的继续,“书中自由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因为有书,所以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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