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做律师,我毫不犹豫的说我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一天我听到一个词被害者妄想症,可能是我从小的家庭原因,其实更多的是父亲对我的影响,所以我从小就有“被害者妄想症”,所以我从小就想得到公正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再者十年我还在普洱上学,有一天老师跟我讲让我们好好读书考试如果能考过司法考试哪怕在一个小县城也能每年挣个10万,十年前每年挣个10万,我突然觉得做律师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挣那么多钱!那我就好好考试吧!
结果十年后今天的我还是没能年薪过10万,我觉得就是自己给自己打脸,打得脸红脖子粗,打得尊严去哪里都不知道,但又能怎样,我还是必须生存。脸皮是个什么东西,自尊又是个什么东西,在生存面前脸皮和自尊显得没有意义。脸皮厚,厚脸皮,皮脸后,如果我能修炼成这样也许我真能对得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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