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素好饮酒,然酒力不胜,幼时常与外公饮,至今引为乐事;年轻常与友聚,贪杯而常醉;及至如今,转喜独酌,微醺便不更饮,以此为佳境故。
尝有人劝余,与酒分道,以酒为毒药,饮且就死。余笑曰:良药与毒草尚且不清,何况于酒?其权在用与量尔,贪则为毒,适则为药,此世间物之常理尔,何必执于一端?
然则酒医何病?一则医不喜,二则医残忍。
我辈于当今之世,少有闲暇,唯于微信见证他人之幸福,于网络做真假大师之听客,于淘宝购良莠不知之货品。然则与我又有何益焉,徒增烦恼而已。此时饮酒一杯,忽觉境界开阔,宠辱偕忘,本心浮现,世事释然,已达自喜之境界。此时与颜回居陋巷又有何异?故曰一医不喜。
人有所忍,必有所待,若无所待,必心生残忍,故佛不倡自苦。人有所好,方可与人有善意。若实无所好,不如饮酒。故曰二医残忍。
酒所害者,非饮也,乃贪也。非饮之始也,乃饮而不知自制之终也。用其良而弃其害,此非良药乎?
余尝自思庄周梦蝶之境界,盗梦空间之处所,我辈实无法自证世界之真实。佛以五蕴皆空,世事皆幻,告世人此世界乃蕴识所生,因缘所成。爱因斯坦以感知相同,便为同物,而创广义相对论。此足为我辈鉴也。
酒前之世界与酒后之世界,睹其虚幻,并无不同,思其感受,并无差异。故饮酒能得喜畅,何不饮酒?只于量上有所节制,莫入妄之境便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