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龙哥案终于有了结论。今天下午5点,昆山市警方宣布在8月27日夜间奋起自卫的于海明先生,其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法撤销案件”。悬在人们心头的担心终于可以放下来了!终于有了这么一回大快人心的“正当防卫”!不用为杀了人而负责任!
这是多么难得的一次幸运!我们为于海明先生庆幸的同时,又何尝不是在为自己庆幸!这等于是法律给了我们每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
为什么事后大家都在为于先生担心?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很可能于先生被判防卫过当。最初,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甚至,当最初听说龙哥被砍的逃跑时,于先生还在追着砍,我也觉得有点防卫过当了:人家既然已经逃跑了,就算了嘛,何必置人于死地呢?
后来,了解到全部情况,才明白,在那个夜晚,他遭遇了突入自行车道的汽车,遭到了车上乘客的辱骂,面对过车主的利刃和伤害。最后,他抢到车主失手落地的刀,7秒之内挥出5刀自卫,在那种自己生命随时可能被失去的情况下,相信没有谁还能精确计算防卫是否过当,生死关头,除了拼命反击,别无选择!这是我们每个遵纪守法的人的权利!
龙哥的死,正应了一句老话:多行不义必自毙!多少年来,横行霸道惯了,以为没人能把他怎样,以为有纹身加持,就可以横行于世,所以敢于出门带刀,敢于在街上横冲直撞,这对于每个遵纪守法的人都是一种潜在的威胁,不知何时,就会遭遇于海明先生遇见的这种无妄之灾。
你规规矩矩走在路上,但不守规矩的人要冒犯你,挑衅你,用暴力逼迫你威胁你。若你奋起反抗则是“斗殴”,重则是“防卫过当”,难道遇见这样的混蛋只能任其宰割?不,于海明先生撤案开释告诉我们,每一个遵纪守法的人都有正当防卫的权利!每个横行无忌的混蛋都会多行不义必自毙!
法律和正义不会让每个遵纪守法的人失望!生活不易,我们每个人都在为了生活而努力奋斗,劳碌奔波,如果安全和尊严都得不到保障,如果走在路上都会随时遭遇龙哥之类的人带来的无妄之灾,我们又如何能挺过生活的艰辛?
好在于海明先生的撤案开释给了我们信心和勇气,让我们能够相信,法律和正义可以让为生活而劳碌奔波的人们安心奔忙,安心行走在路上,不必担心自己的安全和尊严,不必担心没有宝马和刀就只能任人宰割!因为法律赋予了我们每个遵纪守法的人正当防卫的权利!
这是法律的胜利!这是正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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