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进入大学初期,内心有些想家,还没有适应离开父母的生活,那时候就开始看书,觉得看书能够带给自己很多宽慰,希望从书里的世界感受到更多现实中没有的体会。
我看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就是那时候读的,是余华的活着,尽管我后面读过很多小说,但是都没有那本印象深刻,读那本小说时内心的活动我现在还依然清晰。
读那本小说的场景也是很让人深刻的,那是在一个很寂静的晚上,三个室友都出去了,一个去逛街,一个和新交的男朋友约会,一个参加活动,就我一个人在宿舍,内心挺孤独的,于是拿起了这本书。
读这本书的初期是很平平淡淡的,没有什么特别跌宕的情节,但是语言的平实,让人很舒服,就像在了解一个人的家常一下,说的是一个阔少爷的生活,虽然看了有四年之久的,但是仍然还记得一个场景,就是他在酒馆赌博输了家产,妻子痛苦地让他回去的场景,那时候对他这个角色很不喜欢,但是书的重点是在后半部分,写他后半生经历的苦难,身边一个个亲人离开了自己,最后只有一个儿子(如果记忆没有错的话)和一头牛终老。
我喜欢这种变化的人生,如果一个人的一生没有任何起伏,又怎能说是人生呢,当然一些极致的痛苦都不希望有,所以有时候觉得自己很贪心,又想要人生有更多体会,又不愿意去承受更多痛苦,但是人生很多事情是不由自己决定的,我们能够决定自己小范围内的事情,但是对于社会这个大环境 和别人的事情,又能改变多少呢,所以我们的力量才会一点点被社会被他人削弱,最后变成一个和自己最终完全不同的人,谁能想到一个阔绰的富少爷,最后变成这样一个下场,所以人生这一盘棋,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结局,中间会发生多少变化呢。
我后续又读了很多余华的作品,比如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等,仍旧平实的语言,但依旧很打动人,后来看了一个访谈,才知道余华为什么能够写出这么朴实的文章,但是又深刻洞察到人性,窥探人性最黑暗也最有力量的地方。余华之所以会写出这么朴实的语言,他自己说是因为自己会写的字不多(当时觉得余华也太可爱了),但是之所以对人性人生有这么多的感悟,我觉得离不开他从小在医院长大,见惯了生死,甚至小时候因为太平间凉快,选择在太平间午睡,所以对于他而言不算什么,所以对生死也没有那么多的感慨,觉得就是一个人很平常的一部分,融入了生活,这样的角度是很打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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