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脑海里萦绕着许多的画面。
一种冲动要把那些画面写出来,甚至写下去。
写出来和写下去是不一样的。
写出来或许终于万字,或许终于千字。
写下去,往往要几十万字才能结束的。
(二)
我写过无数的开头,却只有寥寥无几的结局。
或许,我只喜欢开头时积极以前的开朗,而不喜欢结局时离别的感伤。
每每遭际自己作品的结局,总是要怅然一段时间。
仿佛和一个故人的生离死别。
生离有过,死别也有过。
没什么稀奇。
可是文章写完了,也就完了。
即便翻过头来重新写,也再不是那时候的自己了。
(三)
结局不都是好的。
故事和人生也有不一样的地方。
故事往往不论好坏,都是要有一个结局的。
人生往往却是没有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因为很多事,都是在你已经觉得万无一失,志得意满时,突然急转直下的。
面对人事纷繁的那种无力感,通常迫使我把自己逼回到键盘前,用想象力来控制别人的人生。
逃避也好,创造也好,面对艰难人事,毕竟是活下去的一种方式。
(四)
写作是种癖。
也就是种毛病。
这和酗酒、抽烟没什么区别。
好在我好酒不酗酒,更难以忍受烟草的灼燎味道。
唯一耗费资财的,也就是写作了。
只因,不读难写。
二零一二年一年间完成了百万字的三部小说。
然而至今尚未再写完一部。
大概就是因为那时虚耗甚巨。
往往,也是在阅读中惊获灵感的。
(五)
论及灵感,于我的来源不过两处。
其一自然是举凡现实世界中的文字、电影等等。
其二,却是梦了。
年少时虽说不上博闻强记,但记梦是个绝活。
虽然也有些记忆损耗的散失,但却较之旁人记得为清,加以一些铺陈和叙述,也有能卒篇成文的梦境。
廿岁之后,却很少记下梦了,一则是脑力不如之前,二则是命笔之时,所考虑现实为多,不像儿时精力充沛,随意所之,不求结果,自然滔滔成文了。
实际文字本游戏,先要占个“好玩儿”“有意思”。
其次才是“有劲儿”“有东西”。
这几年来,反而是本末倒置,舍本逐末了。
(六)
每每灵感枯竭,求索无地,我会反过头来诉诸梦境。
睡眠是人生乐事,如不能做梦,则味同嚼蜡。
整理梦境,希求梦境能成为小说或者什么,反是我多于常人的一种乐趣了。
(七)
不想写时,往往就不写。
犹记写连载时,每日被文债催逼甚紧,但依旧能使自己在紧急事务和心里疲惫之时游刃。
但思及那时同仁,今日已经有通过键盘月入几万之人了。也是因我万事都不愿投入百分百的力气吧。
好在,也从没觉得文字换钱理所当然。
或许,是从没觉得钱多钱少的区别。
(八)
落拓江湖,锦衣华服,其实不过就是画风不一样罢了。
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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