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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笨让我有一见钟情的感觉。
说来惭愧,连恋爱都没谈过,就对一只狗子一见钟情了。但是,它的确有这样的魅力。
黑笨的眼睛永远会专注地望着我,扇一般浓密的睫毛仿佛会勾人一般。我第一眼看见它的时候,它被狗贩子装在一个铁笼子里,一身黑棕色毛油光发亮,和其他雪白的幼犬格格不入,像是牛奶里混进了一杯咖啡。
狗贩子开了五十块钱的价,我咬咬牙,同意了。把它抱出来,带回家,连“黑笨”这个名字都是随意顺着家里的白胖起的,好像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就这么一瞬间,我就记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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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很顽皮,不亚于一个熊孩子的杀伤力。喜欢乱咬东西,喜欢半夜里嚎叫,喜欢随地大小便,喜欢跟白胖争宠,喜欢到处乱跑……
它不太机灵,甚至冒着傻气。走路能自己撞到墙,不认得自己的主人,总是追着自己的尾巴咬,对生人一点戒备心都没有,给啥吃啥……
可是没来由地,我就是喜欢它。
像得到了一件珍宝一样,我几乎对它丧失了原则,什么规矩都是从零开始手把手地教。或许是因为我从黑笨出生没多久就开始养着它,感情深厚;或许是因为那段小心翼翼呵护着一个小生命的日子,是一份有份量的甜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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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了一段时间,我们俩也慢慢亲密起来。我跟着父母回老家过了个年,回来的时候,它已经长大了不少,但是它已经不认识我了。百感交集、五味杂陈、无可奈何。自家的傻狗子,丢也丢不得,只能默默地重新培养感情了。
所幸后来经过慢慢相处,我和它的关系就一如往常了。
我至今都不知道,它究竟有没有认出我,是把我当作从前的主人,还是新主人,也未可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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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白胖算是黑笨的老大哥。但它并不怎么搭理黑笨,黑笨倒也不辜负它“傻里傻气”的定位,用它那种自鸣得意的小狡猾,硬生生把白胖从一只自命清高的贵族狗变成了夜夜在外笙歌的小狗子。
虽然它们俩一天到晚在外面同流合污,但它们能玩得来,我也能稍稍放心。
我的狗子叫黑笨:第一眼就被它迷住了
某一天,我放学回家,白胖冲过来接我,但神色却不太对劲。它的两只耳朵少有地竖起来,几乎是在冲着我吠叫。我看见虚掩的房门被推开,父母过来说黑笨走了。
我听不明白,什么是“走了”?又走到哪儿去了?还回家吃饭吗?疑问像个螺旋的圆,用一阵阵晕眩感,把我圈了进去。
父母的声音飘得很远,我的耳朵寻到了只言片语:它在外面吃的食物被掺进了毒鼠药,好心的邻居发现它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黑笨闭着眼睛,耷拉着尾巴,乖巧地蜷缩在小被子里,安静得不像话。如果不是真真切切地看着它,我甚至怀疑那不是黑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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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那样生动的眼珠不会再滴溜溜地转个不停了,曾经那样雄赳赳气昂昂的尾巴也不会再摇个不停了。
我们在它平时最喜欢撒欢儿的小土坡上掘了个洞,让它回归到山野之中了。但这之后,长久的愧疚与自责让我几乎不敢再养狗了。
一见钟情的滋味并不好受,因为你不知道失去的时候会有多么猝不及防。
第一眼就被它迷住了。只这一眼,恐怕用这一辈子都抹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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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勿买卖狗狗,尽量通过正规渠道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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