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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特纳预定论第十一章无条件的拣选一

伯特纳预定论第十一章无条件的拣选一

作者: dc83fa9ca85e | 来源:发表于2019-01-05 16:12 被阅读5次
伯特纳预定论第十一章无条件的拣选一

〖 一、内容叙述 〗 拣选论应该可以看成是预定论在一个特别领域上的应用。我们探讨预定论,如果把范围缩小到「和罪人得救有关」的事,预定论就成为拣选论了。既然圣经主要在谈罪人得救赎的事,所以拣选论当然特别醒目。预定论探讨的重点,拣选论也探讨;而且神既然是一位无限的、有道德的、有位格的神,所以神的拣选*(Election)就是「神在决定救恩要向谁施行时,神的意志所作的永恒、绝对、不变、而有效的决定」。而拣选论最常被强调的部份就是它绝对的至高无上a主a权。改革宗信仰一向认定宇宙中有一个永恒的神圣谕旨*;人类彼此的差别还没有显出来,善恶功过还没有作出来,这谕旨*就把人分成两大类:一类人得永生,另一类人受永死。这谕旨指明那些在亚当里堕落的人,神对他们有什么计划。他们因为亚当堕落而有罪、败坏;他们整个人的动机都错了,无法靠自己作成救恩。他们失去了求神怜悯的权利,神本来可按着他们的悖逆使他们全都与与堕落的天使一样受刑(来二16),但是神没有这样作,反而从他们中间拣选一批人,把这批人从这罪恶中拯救出来,带他们进入蒙福与圣洁的境界。没有蒙拣选的人则仍旧在他们先前的败坏中,他们被定罪是因为自己的罪孽。他们受刑决不冤枉,因为神不是只把他们当成「人」来处置,也是把他们当成「罪人」来处置。 〈西敏信条〉对「无条件的拣选*(Unconditional Election)」是这样说的: 按照神的谕旨,为了彰显神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被神选定得永生,其余的人和天使被预定受永死。人和天使如此被选定或预定,都是出于神特定(个别)又确定(不可改变)的计划;而且他们的数目是确定的,既不可增,又不可减。 这些蒙神选定得生命的人,是神从创立世界以前,按照他永远与不变的目的,也按照他奥秘的计划与美意,在基督里拣选的,使他们可以得到永远的荣耀。此选定完全是出于神白白的恩惠与慈爱,并不是根据神预见他们的信心、善行,也不是根据(神预见)他们在信仰与善行上的坚持,或(根据)受造界其它任何事物,作为神选定的条件或原因,总之这都是要使他荣耀的恩惠得着称赞。 神既然指定蒙召者得荣耀,他便借着自己永远与最自由的旨意,预先安排好达到此目的的一切手段。因此,蒙选召者虽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所救赎──借着圣灵的工作,在适当的时候,呼召他们对基督生发有效的信心,并使他们被称为义,成为神的儿女,成圣,因信蒙神能力保守以致得救──这一切恩惠只临到蒙拣选的人。至于其它的人,神乃是按照他自己的意思,根据他那不可测的计画,随心所欲地施予或保留其恩惠,为了彰显他在受造者身上的至高a权a能,他就乐意放弃他们,并指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羞、遭忿怒,使他荣耀的公义得着称赞。(注一) 我们必须清楚了解拣选论,因为我们对拣选的看法会决定我们对神、对人、对世界、与对救赎的看法。加尔文说得好: 除非我们认识这永恒的拣选,否则我们就永远不能心悦诚服地说:「我们得救是因为神白白的恩典」。所谓「永恒的拣选」,意思是说「神并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赐下得救的盼望给所有的人,而是只给一些人,没有给另外一些人,使人们明白得救是他的恩典」。如果有人忽略这个原则,势必会使注意力从神的荣耀转移到别的地方,并且逐渐失去真实的谦卑」(注二)。 加尔文承认,有些人对拣选论很困惑,因为「他们认为没有什么事比『全体人类中有些人被预定得救,其它人被预定灭亡』更不合理了。」 改革宗神学家不但从圣经归纳出拣选的教义,也把这个拣选的原则应用在他们生活中,并且不是东拼西凑,而是首尾一贯地解释他们真正在他们周围的人身上看见并感受到的属灵经验。只有神的心意,或者干脆说只有预定论,才能解明善与恶,圣徒与罪人的区别。 (注一)〈西敏信条〉三章3-7节 (注二)《基督教要义》,卷三,廿一章1节 〖 二、经文根据 〗 我们讨论这问题,首先要问这是不是圣经的教导。我们先看保罗在以弗所书说的一段话:「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面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自己旨意所喜悦里,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里名份」(一4-5),保罗在罗马书八29-30也说到从永恒的这端贯穿到那端,神所行的一连串宝贵的救赎作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预知」、「预定」、「呼召」、「称义」、「得荣耀」,这些神的作为都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只要有了其中一个,原则上其它的也必然随着来。保罗在这节经文中用的都是「过去时态」(past tense),因为在神来说,原则上他的计划才刚拟定,随即执行,也必然成全。华腓德博士说:「这五个环扣在一起,构成一个牢固的锁练,一切被神的恩典分别出来的人,都会借着他的恩典一步一步被带领,至终进入荣耀的大结局,照着神的应许模成神独生子的形像。是『拣选』使这一切发生,因为『神预先所知道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注一) 圣经告诉我们,拣选是过去发生的事,和个人的善行无关,完全出于神的至高a主a权。「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为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九11-12)。如果拣选论错了,那么我们大可请问,使徒保罗讲这段话要表达什么东西?华腓德说: 我们已经清楚晓得,因着神的至高a主a权,以撒被接纳、以实玛利被遗弃、雅各被拣选、以扫被遗弃,这些都在他们还没有出生,善恶还没有作出之前就发生了。这段话很明显告诉我们,得救的事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乃在乎发怜悯的神,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圣经用很尖锐的笔法要我们把神看成是窑匠,他手所作的器皿都有他的安排,好使神在他们身上可以完成他的旨意。我们可以保证,就着人类语言所能表达的范围,我们找不到比这更适当的话,教导人明白预定论最高深的部份。(注二) 就算我们只有保罗这一段话,那也够了;保罗这段话够清楚,使我们不得不承认,拣选论在圣经中确实有一席之地。而当我们参考〈西敏信条〉所引用的经文时,就发现拣选论有大量的圣经证据。如果我们承认圣经是神所默示,是众使徒与众先知在圣灵引导下写成的,没有谬误,那么保罗这段经文就已经足以证明了。这样看来,我们如果遵循圣经无可辩驳的见证,就必须承认:「拣选论,或称预定论,是不变的真理」。如果我们要对神的计划有一个全盘的了解,就必须接受预定论。所有的基督徒总得相信某种拣选论;虽然圣经并没有明说拣选的细节,但是圣经清楚告诉我们确实有拣选,这是一个摆在我们眼前的事实。 基督向门徒清楚宣告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乃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约十五16)。基督这样说,是表明「神的拣选」先发生,是原因,「人的拣选」后发生,是结果。但是阿民念主义滥用神的恩典,认为得救是人的拣选。这样说是次序颠倒,把人的拣选说成是最首要,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圣经没有一次说过,神预见受造物的行为,就按着他所预见的,仔细调整他拣选的计画。神的旨意决不被受造物的意志影响。 保罗对这拣选的至高a主a权a有清楚的教导。他说:「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又说「基督为罪人死」(罗五6)。我们从这两段话清楚看到,神向我们施慈爱,不是因为我们好,而是因为我们虽然坏,他仍然拣选我们。是神「拣选人,使那人与自己亲近」(诗六五4)。阿民念主义把这个拣选的主a权a从神的手中拿走,放到人的手中。任何信仰体系,如果是把「神的拣选」换成「人的拣选」,就还没有达到圣经教导的标准。 在以色列远离神的黑暗时期,何以有些人与其它人有区别,又为什么有一批余剩的民被保守,原因就在这拣选之道;其实这道理在别的时期也是一样。「但我在以色列中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与巴力亲嘴的」(王上十九18)。这七千人并不是靠自己的能力站立得稳。圣经明说,神为自己保守那七千人,他们才得以成为余民。 神为了他选民的缘故掌管整个历史的演变(可十三20)。他们是「世上的光」,也是「世上的盐」。至少在世界历史中他们是少数,却有多人因他们蒙福。神因为约瑟赐福波提乏全家,又肯为十个义人的缘故不毁灭所多玛城。他们被神拣选,自然也包括被拣选可以听福音蒙恩,因为如果这件事被漏掉,拣选的最大目标就难以达成。其实神拣选他们,是要他们得着永生所包含的一切福气。 除了一个人被拣选得生命外,还有所谓「整国拣选」(national election),就是神预定某些民族与群体先知道信仰的真正内容,并且在外在环境上也特别有机会接触福音。神显然拣选了某些国家,使他们比其它国家先拥有更大的属灵祝福与地上的祝福。犹太人、欧洲部份国家,以及美a国都是这种「整国拣选」的好例子。 整本旧约多次提到犹太人是神的选民。「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摩三2);「别国他都没有这样待过,至于他的典章,他们向来没有知道。」(诗一四七20);「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七6)。犹太人被神拣选,并不是因为他们自己有什么功劳,也不是因为他们看起来比较尊贵,以致感动了神,使神拣选他们高过其它民族之上。「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申七7-8);「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后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十15)。如果我们把以色列人蒙神拣选的尊荣和其它民族所受的待遇相比,就会深深体会以色列人被神拣选,完全因为神的爱。以色列人本身并没有丝毫功劳配得神的拣选。 当圣灵禁止保罗在亚细亚省传福音时,他在异象中看见有一个欧洲人在海的那边招呼说:「请你过到马其顿来帮助我们」。这样一来,世界的这半边因为神的至a高a主a权就无法先听到福音,另半边则得了先听福音的特权。如果当时这呼声来自印度海岸,也许今天欧美的文明程度还比不上西藏居民呢!神以他至高的主a权施行拣选,使福音往西传到欧洲、美洲,而东、北、南方的人则仍在黑暗里。我们也找不到理由为什么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蒙拣选,而不是埃及人或亚述人的后裔被拣选。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耶稣降生时,英美二国还完全没有开化,后来却拥有那么丰富而重要的属灵a特a权,并且将福音广传。世上各国对不同的宗教在先天上就有不同的距离,有的国家本来就和某种宗教比较接近,他们的国民要认识这宗教也比较方便。为什么会有这种种的差异?我们只能说神的美意本是如此。 圣经所还说到第三种拣选,就是神拣选人得到外在的蒙恩管道*(Means of Grace),例如听福音、读圣经、认识基督徒,并且分享福音带来的文明成果等。没有人能说他要在哪个特定的时候出生;生在哪个特定的国家;作白种人,还是作其它肤色的人。有的孩子生来富贵,身体强健,又享尊荣。有的孩子生于贫困之家,无尊荣。有的孩子居住的地方蒙神眷顾,家庭也已经基督化,在福音真光的一切祝福中长大。有的父母身在罪中,又挥霍无度,完全没有受到基督教信仰的影响。这一切的环境都是神以他的至a高a主a权a决定的。当然没有人能断定孩子自己有什么功德,使他们得到神特别的恩典,而与别人不同。 进一步说,神原本可以把我们造成牛马,却按他自己的形像把我造成人,这不是神自己决定的吗?如果一只牲畜因为它不会讲话而怪神不公平,我们有谁会点头附和呢?这一切都是神以他的至a高a主a权施行护理的大能,与人的拣选无关。「阿民念主义试图要把上述这些事与他们对神至a高a主a权的认识加以调和,但是他们对神的至高a主a权b其实认识不清,错误百出。他们提出普恩论(universal grace)与普救论(universal redemption)这些不合圣经的说法作为调和,但往往连他们自己也不满意这样的解释;他们最后终于承认这事是奥秘,不能解释,只能说这是神的至高a主a权与神不可测的旨意所造成的。」(注三) 我们或许还可再提第四种拣选,就是某人适合某种职业。这人有特别的天赋作a政a治a家,那人则有特别的天赋作医生、律a师或音乐家、艺术家。有人天生比较漂亮、聪明,或者性格比较好。以上四种拣选原则上都一样。阿民念主义承认第二、第三、第四种拣选,却否认第一种拣选,其实真正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每一种拣选都是「神给了这人一些东西,却没有给那人这些东西」。无论是世上的普遍现象,还是我们的日常经验,都显示神赐福给我们是出于神的至高a主a权,没有任何条件,也与我们过去的功劳或行为无关。我们如果蒙受神特别的恩典,只应该感谢;如果没有蒙受神的恩典,也没有抱怨的理由。至于「为什么这个人被摆在一个环境,使他信而得救,那个人却没有」,这实在是一个奥秘。我们不能解释神的安排,但是我们确实知道审a判a全地的主必行公义。等到我们的知识达到完全的那一天,我们就会看见他作每一件事都有充分的理由。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普遍来说,一个人的外在环境确实会决定他的命运」。至少没有机会听到福音的人,就没有机会得救。甘宁汉有段话说得好:「在神治理世界的法则中,『享受外在的特权』,或说『拥有恩典的管道』,与『信心和救恩』之间总是有关系的。从这角度来看,没有『恩典的管道』就得不到『救恩』。我们根据整本圣经的主旨可以放心地说,如果神按着他的至a高a主a权a没有使这人享受『恩典的管道』,他就没有赐给这人信而得救的机会与能力。所谓『恩典的管道』,就是指『接触那唯一得救之道的机会』。」(注四) 加尔文主义者坚信,神与人的关系有集体的一面,也有个别的一面。神不但把全人类当成一个整体看待,也对那些真实得救的人有个别的带领。他拣选某些特定的人得永生,也使他们拥有一切得永生所必经的管道。他们承认圣经有些地方只提到神拣选整个国家,或是拣选一批人,使他们在外在的事物上享受特殊的权利,但是他们坚信圣经还有许多地方单单教导我们,神拣选特定的个人得永生。 当然,有人根本不承认有拣选这回事。他们一看到「拣选」两个字,就好象碰到一个刚从黑暗阴影冒出来的可怕东西,好象从来没见过。但是单单在新约圣经里,有好几个字都有「拣选」的意思,例如Eklektos, ekloga, eklego(elect, election, choose),这些字出现了四十七次或四十八次之多〔可参阅《杨氏经文汇编》(Young's Analytical Concordance)〕。有人承认圣经有这个字,却企图冲淡这个字的意思。他们说他们相信一种「有条件的拣选」,认为「神因为预见某人有信心,会听从福音,所以拣选那人」。当然这种讲法绝对不是一般人对「拣选」的概念,而是把「拣选某人得救」冲淡成「认出某人会得救」或「预言某人会得救」了。 如果神是依据「人是否相信」与「人是否听从福音」来拣选人,那么神就是留意专门拣选一种人,而这种人被神拣选,是因为神预见他们会「自己拣选自己」;这说法其实是不信的人对我们的嘲讽。在阿民念主义的思想体系里,拣选已经变成一个空洞的名词,意思暗昧不明,只会使这题目的讨论更迷糊,更混乱。如果神的拣选只是「他预先认出某人将会有信心」而已,那么这种拣选是冒牌货,其实根本不能算是拣选。有些阿民念主义者顺着他们的观念推演出下列各种教义:「人能接受神的救恩,也能拒绝神的救恩」;「如果他接受了神的救恩,也还有再次堕落的可能」;「信徒离世的那一刻才是神颁布拣选谕旨*的时候,好象他直到那时候才能确定得救」。 神不只拣选人类,也照样拣选天使,因为他们也是神创造的一部分,并且在神的管理之下。有些天使是圣洁的,快乐的,但是有些是犯罪的,忧愁的。我们既然相信在人间有预定,照样也相信在天使中也有预定。圣经提到「拣选的天使」(提前五21)和「圣天使」(可八38)与犯罪的天使和魔鬼相对,可以证实这种说法。相关的经文还有:「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彼后二4);「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廿五41);「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犹6);「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他的使者去争战」(启十二7)。我们读了这些经文,就知道达布尼*说的没错:「在灵界也有两种等级:有圣洁的天使,也有犯罪的天使;有基督的仆役,也有撒但的仆役。他们受造时都圣洁而快乐,以天庭为居所,因为神的圣洁与善良足以证明他绝不能造出罪恶的受造之物。罪恶的天使是因为犯罪而自愿放弃他的地位,永远被逐出天堂与圣洁之外。那些守住本位的天使是神拣选的,他们圣洁与蒙福的地位永远确定。」(注五) 保罗并不打算解释「神既然公义,怎么可能『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撇下谁就撇下谁』呢?」。反对者质问:「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意思是「神怎么可以责备那些因着未蒙他怜悯,所以也就无法得救的人?」),保罗只是将这整件事归于神的至a高a主a权说:「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么?」(罗九19-21)。(要注意保罗在这里说的,不是从不同种类的泥造出不同的器皿,而是「从一团泥里」造出不同的器皿,这个贵重,那个卑贱)。保罗没有把神从他的宝座上拉下来,受我们人的质询与审问。他奥秘的旨意,除非神愿意指示,否则人不能解释。天使也想察看,却是战竞。当保罗说了这话以后,就好象伸手禁止我们再往前多走一步。阿民念主义假设「神给每个人足够的恩典,所以各人受赏受罚,完全看他是否善用他所得到的恩典」,如果这个假设正确,那么就没有难题需要解明了。 〖 其它的经文根据: 〗 「他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后二13) 「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廿四24) 「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四方,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太廿四31) 「若不是主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只是为主的选民,他将那日子减少了。」(可十三20) 「被神所爱的弟兄阿,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帖前一4) 「唯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十一7) 「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提前五21)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罗八33) 「神的回话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我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罗十一4-5) 「所以我为选民凡事忍耐。」(提后二10) 「神的仆人,耶稣基督的使徒保罗,凭着神选民的信心」(多一1) 「耶稣基督的使徒彼得,写信给被拣选的人。」(彼前一1) 「在巴比伦与你们同蒙拣选的教会问你们安。」(彼前五13) 「唯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彼前二9) 「因为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帖前五9) 「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神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 「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约十七9)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约六37)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约六65) 「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约十三18) 「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十五16) 「他所拣选雅各的子孙哪!」(诗一五6) 「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罗九23) (也请参考本章已经引用的经文:弗一4- 5;罗九11-13;八29-30等)。 (注一)Pamphlet, Election, p.10. (注二)Warfield, Biblical Doctrine, p.50. (注三)Cunningham, Historical Theology, II, p.398. (注四)同上,p.467. (注五)Dabney, Systematic Theology, p.230. 〖 三、理性的证明 〗 如果人承认「完全无能无力」或「原罪」的教义,就得承认「无条件拣选」的教义,因为我们可以按着逻辑从「人完全无能无力」推演出「神无条件拣选」。如果我们从圣经的教导和自己的经验知道:「人类生来就在罪恶败坏中,完全不能靠自己得救,更没有权利要求神拯救他」,那么任何人得救,一定是因为神拣选了他,使他成为神施恩的对象。神爱堕落的人类,并且以实际的行动表现这爱,于是拣选无数的人得救」,并且预备了一位救主,使他作得救之人的领袖与代表,承担他们的罪恶,代偿他们的罪债,为他们取得救恩。圣经总是将拣选的谕旨归因于神的爱,圣经也总是不厌其烦地把我们的眼目从谕旨本身转移到谕旨后面的动机。人得救只有一个原因,就是神的慈爱与恩典,而且这慈爱与恩典是我们不配得的。加尔文主义用最诚实的态度将这道理讲得最完整。 救恩实在是神的恩典,而这特点借着个人蒙拣选可以看得最清楚。那些宣称救恩完全出于神的恩典,却又否定拣选论的人,是立场前后不一致。受圣灵默示的圣经作者用尽各种办法表明一件事,就是:「神拣选人完全是出于神的至高a主a权a是根据他无条件的爱,并且刻意要在人与天使面前显出这恩典与慈爱」」。 神既然统管全宇宙,并且审判全宇宙,就可以照自己的意思来对待有罪的世人。他有充分的理由赦免一些人,定另外一些人的罪。既然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神就有权利「要怜悯谁就怜悯谁」。人得救不在乎那定意的,不在乎那奔跑的,乃在乎施怜悯的神。至于为什么有人得救,而且是这人得救,而不是那人得救,这只有在那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神那里才能找到答案。正因为这样,所以神才在创造世界以前,拣选那些承受永恒的福气为基业的人。圣经作者特别强调这点,好让每一个信徒都确实知道,神在万古以先就特别拣选他,而且他现在每天的生活,就是在完成神从创世以来为他所安排的伟大计划。 「永恒且无条件的拣选」(eternal and unconditional election)这个教义有时候被称为改革宗信仰的「核心」。它用在救赎上,就强调「神的至a高a主a权a与恩典」,阿民念主义则强调「人的信心与顺服的工夫」。加尔文主义认为「神独自拣选那些日后会成为天国后嗣的人,就是那些他要分享他丰富荣耀的人」,阿民念主义则认为「归根究柢来说,人是否会成为天国后嗣,最后是人决定的」。这说法至少有一个毛病,就是不够谦卑。 或许有人会问:「神为什么救这些人,不救那些人?」。这是神旨意的奥秘。在每个人都不配接受救恩的情况下,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甲接受救恩,乙不接受救恩」。神为什么愿意给我们恩典,拣选我们?这只能使我们敬畏,令我们惊讶。我们无论是里面的性格或是外在的行为,显然没有丝毫可以吸引神垂顾爱怜的地方,因为我们死在罪恶过犯之中,本为可怒之子,与别人一样(弗二1-3)。我们只有赞叹,惊异,与保罗一起说:「深哉,神丰富的智能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罗十一33)。更奇妙的不是「神的慈爱与公义无限无量,却没有拣选全部有罪的人类得救」,而是「神的慈爱与公义无限无量,却居然会要拣选人」。其实哪怕神只拣选一个罪人,也足够让我们百思不解了。我们只要想到罪恶多么可恶,应该要受何等的刑罚,再想到神是多么圣洁,多么恨恶罪恶,就要惊讶那么圣洁的神居然愿意去救一个罪人!更何况神没有拯救所有的人,不是因为他不愿意,而是因为一个我们还不能完全解释清楚的理由,使得神如果拯救所有的人就违反神完全的公义。 有人反对这种看法,因为他们断定「神如果这样作,就是任性、霸道、不讲理」。其实这件事是一个奥秘,他们断定神不讲道理,其实他们才是不讲道理,因为他们根本是在说一件超过人类所能理解的事。至于神为什么拯救特定的人,放弃其余的人, 一定有神的理由,只是神没有把这个理由启示给我们罢了。「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但四35)。神确实是「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某些人成为他的后嗣(弗一5),但这并不代表神拣选人或遗弃人是没有理由的。如果一群叛军被剿平,王下令他们每十个人中要挑一个人出来杀掉,那么这个人被杀是有原因的,只是这原因不是这个人决定的。神当然有最好的理由拣选这个人、放弃那个人,只是神没有告诉我们那理由是什么。 『至高在天全能神,岂不能随意施恩? 选此得生,任彼沉沦,仍显其公义与慈仁! 世人岂可向神强嘴,说造他的主不算公平? 主言一发,如同雷电,足使大千世界化灰烬。 我的心哪!真理如果如此光明,竟然使你眼花撩乱, 神所启示的话语你仍要听从,且要等候他的审判大日来临』(注一) (注一)Quoted by Ness, Antidote Against Arminanism, p.34.

〖 四、信仰与善行是拣选的结果,不是拣选的原因 〗 不管是神普遍对万事的预定,或是神特别对某些人的拣选使他得救,都不是因为神预先在受造物身上见到任何行为,才这样预定或拣选。改革宗在这方面的教义已经在〈西敏信条〉中讲得很清楚:「虽然神知道在任何清情况之下所可能发生的一切事情;可是他预定任何事,并不是根据他对那件事情的预见,也不是因为他预先知道它在当时的情况中将有何发展。」(〈西敏信条〉三章2节);在十六章2-3节又说: 因遵守神的诫命而做的那些善行是「又真又活的信心」所产生的果子和证据。藉此,信徒表明他们的感恩,强化他们的确信,帮助其它弟兄长进,彰显(所信的)福音、堵住仇敌的口,并且荣耀神。信徒是神的作品,是在基督里为着行善的目的所造成的。既然得到成圣的果子,他们的结局乃是永生。 他们行善的能力一点也不属于自己,而是完全得自基督的灵。他们若要有行善的能力,除了已经领受的诸般恩典之外,必须有圣灵在他们心里运行,因为我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但他们不应该因此就逐渐怠慢,彷佛除非圣灵有特别的感动,他们就不必履行义务一样;反倒应该奋力挑旺在他们里面从神来的恩典。(注一) 所以神虽然预见人有信心与善行,但是这信心与善行绝不能成为神拣选人的原因,反倒应该说是神拣选人的结果与证据。人有信心与善行,表示人已经被神拣选而得重生。如果我们以为信心与善行是神拣选的原因,就是又把我们放在行为之约中,在时间里看神的旨意,而不是在永恒里看神的旨意。神如果这样作,就不是预定(pre-destination)而是后定(post-destination)了。这种说法是颠倒圣经的教导,因为圣经认为信心与圣洁是拣选的结果,而不是条件(弗一4;约十五16;多三5)。圣经说我们是「从创立世界以前」就在基督里被拣选了,表明我们完全不可能有任何功劳,因为「从创立世界以前」这个惯用语的希伯来文显示这件事是「在永恒里就作成了」。阿民念主义者说保罗所说的:「拣选不在乎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其中的「行为」指的是「将来的行为」,但是这种说法显然与保罗的看法完全相反。 保罗说神拣选人,目的是「使人在神前成为圣洁」(弗一4),这就足以驳斥「神是根据预知而定出拣选的谕旨」的说法了。保罗坚称救恩「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9),又说:「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一9)。加尔文主义认为神是「在任何人作出善行之前就拣选人」,而不是「看到任何人作出善行之后才拣选人」。简单的说,这个教义认为神不是感到他施恩怜悯的对象有任何功德与善行,因而救赎那人。「罪人得拯救,不在于人的定意,也不在乎人的奔跑,乃在于神施怜悯。整本圣经都为这真理作见证,从来没有改变。圣经不断重复这个教导,又把它各种引申出来的论点都说得一清二楚,以致拣选的背后绝对不可能还潜伏什么与人的性格、行为、环境有关的因素,因为人的性格、行为、环境都是神拣选的结果。即使神预见人的性格、行为、环境,也不影响神的拣选。」(注二) 就是一般的事物,我们也不能根据「预知」来「预定」,因为必须是确定的事才能被「预知」,事情如果还不确定,我们对它的预知就可能是错误的;但是事情要确定,必须「预先被决定」,也就是「预定」了;所以应该是根据「预定」来「预知」,而不是根据「预知」来「预定」。全能的神有至a高a主a权,统管全宇宙,不能根据他对或许会发生之事的预知来支配他的行动。整本圣经都说「神的预知是取决于神的意旨」,只因为神预定了,所以才预知。神的预知只是把「他旨意中预定的未来之事」重抄一遍;而世上万事在神护理*的掌管下进行,也只是执行他包罗万有的计划罢了。神对未来之事的预知,不管是世界大事,还是生活细节,都是根据神所预定的计划(耶一5;诗一三九14-16;伯廿三13-14;廿八26-27;摩三7)。 不过有一段圣经常被人认为是教导「神是根据预知来拣选人,或者甚至是根据预知来预定万物」。我们现在就要特别讨论这点。这段圣经是罗八29-30:「因为预先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这里的「知道」,有时候不只有「悟性上知道」的意思,偶尔也有别的意思,例如我们说一个人「被认识」,是指这个人是神特别施恩的对象。例如圣经说犹太人:「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摩三2)。保罗说:「如果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八3)。耶稣说:「我认识他的羊」(约十14, 27);又对恶人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太七23)。诗篇第一篇则说:「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 上面这些经文里说「知道」或「认识」一个人,不只是「知道这个人存在」而已,因为这样的认识可以指义人,也可以指恶人,不会被用来说「我只认识你们」。这个「知道」或「认识」只用来指被拣选的人,与「神爱他、施恩给他、悦纳他」有关,甚至就是同一件事。所以罗八29所说的「预先被神知道」,其实有「预先被指定,成为神特别眷爱对象」的意思。罗十一2-5「神并没有弃绝他预先所知道的百姓」就说得更清楚了。保罗在这里把「预先被知道的百姓」与以利亚时代「神为自己留下,未曾向巴力屈膝的七千人」相比,第5节又说:「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显示第2节中「神预先知道的人」和第5节「蒙拣选恩典的人」是同一批人,所以「他们被预知」,意思是「他们被预定得神恩典」。请特别注意罗八29中「神预先所知道的人」,并不是说神预先知道「他们会作出好行为」,而是说神预先知道「他们会蒙恩被神拣选」。况且如果保罗在这里用「预知」有「神纯粹根据预知来拣选」的意思,那么就显然与他说「神是照着他的美意来拣选」(弗一9)矛盾。 阿民念主义把拣选的主a权a从神的手中夺去,放在人的手里,使全能神的心意被悖逆之人飘忽不定的意志支配,又使暂时的事件成为神永恒行动的原因,更把神说成是创造了一批有主a权而且某种程度上还可以决定他旨意与行动的受造者。这把神描绘成一位年迈的慈父,尽全力要他的儿孙学好,但是常常因为儿孙悖逆而一筹莫展。这么说还是太客气了,其实阿民念主义简直把神说成是「拟定了一个计划,但是历世历代以来总是失败多,成功少,以致让无数的人下地狱,很少的人上天堂」。这么荒谬的教义既不合圣经,不合理性,更羞辱神。反观加尔文主义,会让我们发觉神实在是一位伟大的神,无限完全,照着他的美意施怜悯,行公义,并且真正掌管人间万事。 圣经的教导与基督徒的经验都显示,人虽然是因着信心与悔改而得救,但是连信心与悔改都是神的恩赐。「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亚该亚的基督徒是「蒙恩信主的」(徒十八27)。一个人不是因为信基督而得救,而是因为他被神拯救才信基督。连信心的起头,或是人心里有寻求救恩的倾向,也都是神施恩的结果,是神所赐的。保罗常说我们得救是「借着」(through)信心,显示信心是「工具之因(instrumental cause)」。保罗从来没有说过我们得救是「因为」(on account of)信心,因为如果这么说,就是把信心当成「功德」了。(译注:弗二8和合本译作「因着信」,但译作「凭藉信」更合原文)。照样,我们可以说得救的人是「按着(in proportion to)他们善行的多寡」得赏赐,但决不是「因着(on account of)善行」得赏赐。奥古斯丁说:「神的选民被选为神的儿女,是好使他们有信心,而不是因为他预见他们有信心」,也是这个意思。 悔改也是神所赐的。「神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徒十一18)。「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徒五31)。保罗责备那些不明白「是神的恩慈领他们悔改」的人(罗二4)。耶利米呼求:「求你使我回转,我便回转,因为你是耶和华我的神。我回转以后,就真正懊悔,受教」(耶卅一18-19)。又例如施洗约翰在母腹中被圣灵充满(路一15),这与约翰自己有什么关系呢?耶稣对他的门徒说:「天国的奥秘,只给你们知道,不给他们知道」(太十三11)。以「神预见人有信心」为拣选的根基,等于说「我们被预定得永生,是因为我们相信」,但是圣经的说法正好相反:「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 我们得救「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三5)。保罗虽然勉励我们要恐惧战兢作成得救的工夫,但是这是因为我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们心中运行。正因为神在我们心里作工,我们才努力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腓二12-13)。诗人告诉我们「当神掌权的日子,神的民要甘心牺牲自己」(诗一一3)。所以一个人能归向神,是神特别的恩赐,出于神的至高a主a权。罪人??本身并没有力量归向神;他能归向神,是因为他还没有任何属灵的好行为以前,已经先被神的恩典更新了。 保罗也说仁爱、喜乐、和平、恩慈、信实、节制......等美德并不是使人得救的功德,而是「圣灵所结的果子」(加五22-23)。保罗自己被拣选,能明白神的旨意,并且行出神的旨意,并不是因为神预先看到他能这样行(徒廿二14-15)。奥古斯丁说:「神的恩典并不是先找出有资格被拣选的人,然后去拣选他们;神的恩典其实是使被拣选的人合乎被拣选的资格」。他又说:「神的良善不只给叩门的开门,更是促使他们去叩门,去求问神」。路德也说:「单单神自己在我们里面借着圣灵运行,使我们生出美德,并且按着这些美德赏赐我们」。约翰说:「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先爱我们」(约壹四19)。这些经文都清楚告诉我们,信心与善行是神在我们里面动工的结果。我们不是因为善良被拣选,而是被拣选以致我们成为良善。 可是善行尽管不是救恩的根基,善行却是救恩绝对不可或缺的果实与证据。信心生出善行,正如葡萄树结出葡萄一样自然。虽然善行并不使我们在神前称义,但是善行与信心的关联密切到一个程度,真信心必定产生善行,没有信心也不会有真善行。我们的得救不是「出于行为」,而是「为要叫我们有好行为」(弗二9-10另译)。一个基督徒如果真正得救,就必定会有好行为,否则会觉得不自在。雅各指出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信心。耶稣也说:「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基督徒行善应该像呼吸一样自然。人不是靠呼吸才得生命,而是因为有生命才呼吸,并且只要人活着,自然就会呼吸。善行是神的荣耀,所以耶稣说:「你们的光也当照在人前,叫人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注意荣耀不是归给你,而是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因为唯有他才配得。 圣经告诉我们人是靠恩典得救。如果我们接受这个真理,那么加尔文主义就是合理的教义,任何与此相背的教义都不符合圣经,并且带来混乱。当然加尔文主义有它奥秘难解的地方,如果我们要一个人设计救恩的计画,他绝对不会想到加尔文主义。可是如果只是因为加尔文主义不合我们的想法,就把这个圣经的教导抛到九霄云外,等于把造物主带到法a庭让人的理性来审问他。人如果只是因为不能测度神,就否认神的智能与公义,又宣称神的启示是骗人的谎言,这实在是最愚昧的事。 「人的理性如果属乎肉体,自己的能力也还没有被神洁净,就想解开神的奥秘,实在是放肆,极其危险。使徒保罗看到神的奥秘,只高声赞叹说:『深哉,何其难测』,又说:『谁知道主的心!』。保罗如果是阿民念主义者,就会说:『神是拣选那些他预见有信心,又能坚持到底的人』了!」(注三)。如果神是根据人的善行拯救人,那么救恩就没有丝毫奥秘可言了。 本书介绍的是一个「排除一切人的夸耀,也认定救恩的每一个环节都纯粹是恩典,没有掺杂任何人的功德」的教义。神不是根据人的善行来拯救人,而是拯救人使人能行善。这教义就是加尔文主义。 (注一)〈西敏信条〉十六章2-3节 (注二)Warfield, Biblical Doctrine, art. Predestination, p.63. (注三)Ness, Antidote Against Arminianism, p.31. 〖 五、遗弃*/1.内容简述 〗 绝对预定论(Absolute Predestination)既然说有些人预定得永生,当然逻辑上就表示有些人预定受永死。我们说神拣选一些人,就代表了神没有拣选其余的人,或说神遗弃(Reprobation)其余的人。如果有些人被拣选,其它人就没有被拣选了。被拣选的人有很大的特权,可以在永恒里享受荣耀,被遗弃的人则没有份;这也是神的作为。我们相信神在亘古就打算让亚当后裔中一部分人一直停留在罪中。为什么有的人一生是这样,有的人是那样?我们只能说,神的旨意是决定性要素。毛子莱(Mozley)说,亚当堕落之后,全体人类都是「一批该受灭亡的人」,又说:「神按着他至高的怜悯,照着他的美意拯救一些人,而让其余的人停留在原来的情形。神把一些人提升到荣耀里,并且赐给他们必要的恩典,使他们有资格居住在这荣耀里;神又遗弃其余的人,不把这样的恩典赐给他们,使他们受永刑。」(注一) 我们讨论拣选的教义,最大的困难当然是未得救的人怎么办。圣经并没有详细解释他们的情况。耶稣的使命是拯救世界,并不是审判世界,所以新约比较少谈「遗弃」的真理。 改革宗的各种信条只要提到「遗弃」的教义,都认为「遗弃」这个教义是预定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西敏信条〉在讨论「拣选」教义时最后说:「至于其它的人类,神乃是按照他自己的意思,根据他那不可测的计画,随心所欲地施予或保留其恩惠,为了彰显他在受造者身上的至高a权a能,他就随已意放弃他们,并指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羞、遭忿怒,使他荣耀的公义得着称赞。」(注二) 一个人如果前后一致,就很难一面主张「拣选」的教义,一面却否认「遗弃」的教义。肯定「拣选」却否定「遗弃」,会使「预定」的谕旨不合逻辑,也不平衡。只提「拣选」而不提「遗弃」,就好象一只受伤的老鹰,只剩一个翅膀还想飞。有人为了建立一个「温和的加尔文主义」(mild Calvinism),而想放弃「遗弃」教义,其实「遗弃」这个字本身没有什么不好,只是在反对者眼中,这是攻击纯正加尔文主义最容易下手的地方,这刀先劈下去,其余的就好办了。可是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知道:「温和的加尔文主义」就是「病态的加尔文主义」,而有病不治,就是走上死亡的道路。 - × - × - × - (注一)Mozley, the Augustinian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 p.297. (注二)〈西敏信条〉三章7节 〖 2.加尔文,路德,华腓德的看法 〗 为什么得救的人蒙拣选、灭亡的人被遗弃?加尔文直言不讳,认为理由就是神永恒的心意。我们前面引用过他的话,大意是「神造人,并不是每个人的结局都差不多,而是有些人预定得永生,有些人预定受永死。所以每个人都只会有这两种结局:不是得永生,就是受永死。」他又说:「没有遗弃,就没有拣选。这只是一体的两面」(注一)。加尔文也毫不掩饰「遗弃」这个教义会产生许多问题,不易解决,但是他仍然主张,如果要面对事实,只有这样解释才合乎理性与圣经。 路德也和加尔文一样确定,认为恶人永远灭亡,义人永远得救,当然是因为神的计划本是如此。他说:「很多人认为神的旨意是公平的,居然会任凭一些人不悔改,使他们的心刚硬,并且定他们的罪,他们天然的理性就受不了。但是他已在很多事上显明事实就是这样,而且会一直这样下去。其实照保罗的教导,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谁刚硬,就叫谁刚硬,所以有些人得救,有些人灭亡,唯一的原因就是:神的旨意要这些人得救,这些人就得救,又要那些人灭亡,那些人就灭亡。」路德又说:「神让有些人心硬,眼瞎,使他们觉得被遗弃,又把他们先交给罪,再因为这个罪责备他们,这从人的智能来看,可能会认为太荒谬了;但是对信徒,对属灵的人来说,这一点也不荒谬。他们知道即使神把全人类都灭绝,也丝毫不影响他的善良。」路德接着说:「这绝不是说神先看到人善良,有智能,顺服,然后使他们有罪,愚昧、悖逆,而是因为他们早就败坏堕落了,并且对那些没有重生的人来说,神的命令不但不能使他们变得更好,反倒使他们更坏。」路德也引用罗马书九、十、十一章说:「万事都出于神的安排,并且依靠神的安排。在神的安排里,谁应该领受生命之道、谁应该不信;谁应该从罪中得拯救、谁应该仍在罪中刚硬;谁应该被称为义、谁应该被定罪,这些都已经预定好了。」 (注二) 华腓德博士说:「圣经作者绝对没有因为拣选论会导出一些很刺耳的观点,就尽量把拣选论讲得模糊。正好相反,他们很明快地处理这些刺耳的观点,使它们成为清楚明白的教导。例如他们在讨论拣选论时,毫不掩饰有「拣选」当然就有「忽略」(preterition)。新约圣经用Eklegomai这个字表达「拣选」,麦尔(Meyer)就说:「在以弗所书一章4节既然表示有人被拣选,就也表示一定有另外一批人没有被拣选,这是逻辑上必然的结果」。这个说法很正确,也表明一个事实:他们蒙拣选,就表示别人被忽略而得不到救恩。这个教义如果讲得完整,我们就会领悟到:被拣选的人纯粹靠神的恩典得救,而且他们得救不只脱离被定罪的状态,也是脱离一批被定罪的人,而神的恩典对这批被定罪的人没有拯救的效果,所以他们仍然在罪中,没有盼望。圣经再三提到,不悔改的人被遗弃是公平的,因为他们有罪;而那些蒙拣选的人虽然有罪,却白白得救,两者形成强烈的对比。」(注三) 华腓德博士又说: 我们可以猜想,如果有人读到保罗这里的论证(罗十一章以下)觉得困难,有部份的原因是神看起来好象不考虑各人的功过,就任意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结局。当然保罗怎样明说「神以至a高a主a权拣选人」,也照样明说「神以至b高b主a权遗弃人」;其实「拣选」和「遗弃」就像是一体之两面,根本分不开。如果保罗说神是以至高a主a权喜爱雅各,他也就是表示神以至高b主b权恨恶以扫;如果他宣告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他就同样宣告神要谁刚硬,就叫谁刚硬。很显然人对这点觉得难以接受,部份原因是没有充分理解保罗的基本观念,这观念就是「神按着自己的公义向罪人发怒,将人定罪」。 论到神向世人施行他的作为,保罗说这里的世人指的是失丧的罪人,而神就是要从这批罪人中间建立恩典的国度。如果不是每个人都是罪人,也许还是有拣选,而且这拣选同样是出于神的至高a主a权a而且既然有拣选,当然也一定有未蒙拣选,只是这种未蒙拣选的结局不会是刑罚、灭亡、永死,而是另外一种与他们情形相称的结局。这样看来,人不是因为有罪而不被拣选。拣选是神的自由,遗弃也一定同样是神的自由。但是那些被遗弃的人会灭亡,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是罪人。所以保罗的神义论*(Theodicy)是以普灭论(universalism of ruin)为基础,而不是以普救论(universalism of salvation)为基础。当人人都该死的时候,如果有人居然能存活,就真是令人惊讶赞叹的恩典;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这是神的权利,谁又能向他强嘴呢?(注四) 〖 3.经文根据 〗 遗弃论是公认不讨好的教义。传讲这个教义不是为了讨人的喜欢,而是因为它是圣经中明白的教导,而且从逻辑来看,有拣选论就应该有遗弃论。我们要找出几段经文,证明圣经确实教导这个教义,而且讲得非常清楚,绝对错不了。如果一个人接受圣经是神的话,那么这几处经文就已经够了:「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十六4)。基督对恶人是「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盘石,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彼前二8)。「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主耶稣基督」(犹4)。「但这些人好象没有灵性,生来就是畜类,以备捉拿宰杀的,他们毁谤所不晓得的事,正在败坏人的时候,自己必遭败坏」(彼后二:12)。「因为神使诸王同心合意,遵行他的旨意,把自己的国给那兽,直等到神的话都应验了」(启十七17)。关于约翰所看见的兽,圣经说:「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他」(启十三8)。我们也可以将这些经文与耶稣告诉门徒「应当为他们的名字记载在天上欢喜」(路十20)和保罗的同工「名字都在生命册上」(腓四3)对照来看。 保罗清楚说到有一批人是「承受忿怒的器皿」,在神眼中是「适合遭毁灭的」,神对他们「多多忍耐宽容」,好让神可以「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另外有一批人是「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好让神可以「彰显他丰盛的荣耀」(罗九22-23)。保罗论到外邦人则说:「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罗一28),论到恶人便说「任着自己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二5)。 保罗又说这个福音对得救的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对那灭亡的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林后二15-16)。基督被钉十字架,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无论是犹太人,希利尼人,基督总为神的能力,神的智能(林前一23;罗一6)。 保罗论到那些灭亡的人说:「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帖后二11)。他们只是被呼召来看外面的事,虽然觉得惊奇,但仍是徒然,至终要在他们自己的罪中灭亡。保罗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会堂里说:「你们这轻慢的人要观看,要惊奇,要灭亡,因为在你们的时候,我行一件事,虽有人告诉你们,你们总是不信。」(徒十三41)。 使徒约翰说耶稣虽然在百姓面前行了许多神迹,他们还是不信之后,接着又说:「他们所以不能信,因为以赛亚又说:『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约十二39-40) 在末日审判时,基督命令恶人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廿五41),这是最强的遗弃谕旨*,而且原则上不论在今世或永世,这谕旨都是一样的。如果神在今世这样作是正确的,那么他在永恒的计划里这样作也一定是正确的。 耶稣曾宣告:「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约九39);又说:「父阿!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太十一:25)。可敬的独一救主对有些人居然是绊人的石头,这真是令人难以理解,但这是圣经清楚的启示。即使当耶稣还是婴孩的时候,就有话说:「这孩子被立(就是「被预定」的意思),是要叫以色列中许多人跌倒,许多人兴起」(路二34)。耶稣曾经说:「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约十七9),这几句话就显示,未蒙拣选的人是被遗弃的。 耶稣自己说过,真理向未蒙拣选的人是隐藏的,所以他用比喻讲道。圣经是这么说的:「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对众人讲话,为甚么用比喻呢?』。耶稣回答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所以我用比喻对他们讲,是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 『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太十三10-15;赛六9-10) 这也是耶稣所说:「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太七6)的应用。如果有人说基督打算让每个人都明白他拯救的真理,他就是与基督自己所说的话矛盾。对未蒙拣选的人来说,圣经是一本打不开的书;这本圣经只「赐给」真基督徒,使他们能看见并且明白这一切的事。以赛亚书六章9-10节重要到一个地步,圣灵在新约圣经中引用它一共有六次之多(太十三14-15;可四12;路八10;约十二40;徒廿八27;罗十一9-10)。保罗告诉我们,唯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人就变得顽梗不化;又说;「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罗十一8)。保罗还引用大卫的话表达同样的意思:「愿他们的筵席变为网罗,变为机槛,变为绊脚石,作他们的报应,愿他们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见,愿你时常弯下他们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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