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开始学习各种古诗、现代诗,但是说实话,对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毕竟总是要劳心劳力的背诵,占用了我太多本可以用来玩耍的时间。
第一次有“哇,诗原来这么美”的感觉,还要归功于高中语文课本上出现的两首《错误》,尤其是郑愁予写得那句“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给我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我还一度把它作为了我的个性签名,替我诉说我对世界的初次感悟。
毕业后的最初几年,也“堕落”了一段时间,闲暇时间只用来刷剧,逛淘宝,然后我很快就觉得我的灵气好像在慢慢散失,于是我又很快的捡起了它。
如果说以前的经历只算是喜欢诗,那么从这两年,我可以说是爱上了诗,因为我突然觉得,我开始懂它了:
春晚上听那英和王菲唱《岁月》时,我想起了“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心中有万千话语说不出口,草稿打了删,删了打,最后只发了个意味深长的表情包时,我想起了“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看到昔日的小伙伴在朋友圈发邀约,内心奇痒无比但是想想家人孩子,只能忍痛割爱时,我想起了“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看着镜子里日渐老去的脸庞,惊恐的想着怎样才能让时间慢下来时,莎士比亚的“只要人类在呼吸,眼睛看得见,我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让我又慢慢的平静下来,明白一切都是时间的馈赠;
……
雷海为在获得诗词大会冠军后,有人酸溜溜的评论:那又怎样,还不是要接着送外卖。但是看到雷海为在赛场上超脱淡然的表现,再想想我安之若素的心境,我想,人生终究还是需要诗意的,要不然,我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看到后一笑了之,而是先撕上三百回合再说。
2018.5.10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