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关于发展
第一部分 精神分析和罪疚感
第三节 由于 罪疚感受能力缺失导致过分的罪疚感
每个婴儿都带有一种发展出罪疚感的倾向。
毋庸置疑,有一定比例的人是缺乏罪疚感受能力的(担忧无能)。
那些缺乏道德感的人,在他们发展的早期阶段,一直缺乏一种情绪和躯体的环境,而这种环境能够激活罪疚感受能力的发展。
在个体情绪发展的最早期阶段,我们一定不能去寻罪疚感。那时候的自我还不是足够的强壮,也不具有组织性,以至于不能承担接受本我——冲动的责任,此时婴儿的依赖性近乎绝对。
在担忧能力被建立之后,个体就开始能够有机会体验俄狄浦斯情结了,就开始能够容忍后期阶段内在固有的矛盾两价性了,在这个后期阶段,如果儿童是成熟的,儿童就会被卷入到作为完整人类间的三角关系中。
在一些人中,或者一些人中的某部分人,在他们生命的最早期阶段存在着情绪发展的受阻和障碍,最后导致了道德感的缺乏。
反社会行为分成两种类型:第一类是常见的,与健康儿童平常的顽皮和淘气有着紧密关联。对行为而言,主要被大人抱怨为偷窃、说谎、搞破坏,和尿床。这些行动都是儿童在无意识中尝试理解内疚感受而完成的。第二类是更加严重和更加少见的反社会的最邪恶的犯罪行为。罪犯在绝望中进行犯罪来尝试着感受和理解罪疚。
我们不能希望去治愈许多已经变成行为不良的人,但是我们希望去理解如何预防并阻止反社会倾向的发展。
反社会行为和犯罪是一种无意识罪恶意图的结局,以及是对儿童照护失败的一种症状。
有趣的是我们注意到了,有创造性的艺术家能够达到某种社会化,这种社会化排除掉了罪疚感受的需要,以及与其相关的修复性和恢复性活动,他们排除掉的这些需要和功能活动恰恰是构成普通建设性工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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