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胆地问一下大家,来参加今天的讲座是不是觉得特别不情愿,是不是在想“我又不是做生意的,我又不签合同,听什么合同主题的普法讲座?”
大家都摇头,大家真的都特别想要听我分享吗?我全当大家鼓励我吧。虽然大家鼓励我,但是我需要认真地给大家说“合同距离我们并不遥远”,甚至我们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是在签订合同。
举个例子:
我们去饭店吃早餐,早餐店里贴着大大的价格目录,上面写着“包子一笼十块、黑米粥一碗三块”。老板招呼我们说:“今天吃点什么?”我们生活中的场景是不是这样的?
大家知道吗?在我们律师眼中看到这样的行为,我们脑海中会冒出“内容具体确定,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这是老板给我发出的《民法典》472条“要约”。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说一句:“老板,一笼包子,一碗黑米粥。”这就是《民法典》479条的“承诺”,就这样我和老板的一来一去,我们就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
如果你在早餐店里坐了半个小时,你催了无数遍老板就是不给你拿包子,你上班的时间就要到了,老板还是不给你端包子。这是什么?这是《民法典》563条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买卖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一拍桌子,说一声“不吃了,走了!”这就是《民法典》565条“以口头通知的方式解除买卖合同。
听到这里,大家是不是不再觉得“合同离我们很遥远了?”甚至我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是在《民法典》合同编里。
现在让我们从《民法典》中抬起头来看一看,我们现在生活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马兴瑞书记提出新疆迎来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要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的各个领域。我们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我们的每一步都踏在合同里,因此学习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知识尤为重要。
所以今天一个小时的分享,希望大家可以打起精神来聆听,因为今天讲的合同与我们生活紧密相关。
合同是什么?合同就是平等主体之间为了明确权利义务,而用口头、书面的方式签订的协议。刚才我用早餐店为例子讲解了合同,其实我可以看到刚才的那种合同形式是口头签订了一份合同。当我们遇到大额的、重要的事情,我们可能就需要将彼此的约定落到纸笔上,形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的好处是什么?最大的用途就是提供给法庭,防止对方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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