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小学 付莉
摘录:
1.儿童期的“小偷小摸”不等同于成人的偷窃行为,他们还没有建立是非观念,也不具备完备的道德判断能力。
2.儿童每一个“偷”的行为背后都有一个深层的原因。作为教师。更为重要的是在春风了解的基础上 积极参与干预措施。
3.学生就像花园里含苞待放的花朵,需要老师用爱心精心地呵护。当我们发现孩子身上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在帮助他们改正错误的同时还要注意保护他们那颗稚嫩的心。
4.教育是唤醒。“唤醒”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我们的“唤”,二是学生的“醒”。“唤”是手段,“醒”是目的。在“唤”与“醒”之间能否建立起必然联系,一是要看教师的教育艺术,二是要看学生内心醒悟的契机是否成熟。学生的“醒”强求不来,我们需要慢慢等待,尤其是有偷窃行为的学生。
5.其实,破案仅仅是教育的一个开始,而不是教育的终点。
6.罗素曾经说过:“孩子不诚实,几乎总是恐惧的结果。”
7.成长是一个自我修正的过程。
8.作为教育工作者,即使学生偷窃事件铁证如山也只能通过教育手段来解决。
9.班主任对学生的批评一般点到即可,给学生留足悔改的空间。
10.班主任是教育者,教育者就要用教育的思想指导工作,用教育的眼光看待问题,用教育的思维寻找对策,用教育的手段解决问题。
11.教育的功能在于引导、纠偏和提高。
体会:海明老师和陈静老师的观点很是赞同。孩子毕竟还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根本还不知道什么叫“偷”,看到别人的东西顺手拿过来,大多是好奇心在驱使。所以,作为班主任的我们在处理此类事件的时候,一定要先平复自己的心情,注意自己的教育方式,讲究自己的语言艺术,保护孩子稚嫩的心灵,让每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在我们的呵护下都能灿烂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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