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尚未落笔,泪先落。
一抬眼,不期而遇的十一月,就已经走远了。寒冷的冬季,便更加思念那一片金黄的秋天。你知道我对十一月的留恋,那是一眼千年的瞬间。
那年的十一月好冷啊,虽然没有下雪,但已是寒风透骨。尽管如此,依然去看了红叶,那时的红叶进了尾声,铺了一地。
都说了啥?不记得了。只在翻开的照片中,那天的你,阳光健硕,走在栖霞的山路上。我跟在你身后笑意满满。
这样一张照片想必是同行的朋友拍的,谁呢?竟然也没了印像。好感激,留下的美好回忆,否则是不是连这回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期而遇的十一月,带来了每年的十一月纪念,或是看看秋景,或是泡个温泉,抑或是吃顿热气腾腾的羊肉火锅。每年不同,又每年相同,似乎那个季节,是前世的记忆。
于是,便常常恍惚,你从未不辞而别。
你还在,在马路对面向我迎面走来,满脸笑意,伸开双臂;
你还在,在公司楼下的咖啡店等我下班,并不曾点杯咖啡,而是一脸期待地说“把你办公室的好吃的带点下来”,每次从口袋掏出的牛肉干、果丹皮、梅子,总能让你开心不已。
你还在,陪我去看《阿凡达》,总会在剧情激烈扣人心弦的时候轻轻握住了我的手。我懂你。
你还在,总是笑着说“你别整天凶巴巴的”,你知道我不是真的凶,你也不是真的怪我。你懂我。
相约个来世吧。我依然是个女孩,小你三岁,于花季般的十六岁遇到十九岁的你。你一定可以一眼认出我来,因为前世的大眼晴里,曾全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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