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说自己是被迫营业的一批,却又不得不承认这是自己所喜欢的。其实吧,如果不是喜欢,大概所有人都逼迫不了自己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吧,也许,有些事情,不是不喜欢去做,只是喜欢的不太明显,没有到习惯的程度而已。
有人曾经问过我说:每天都在不停地写文章,不会累吗?不会厌烦吗?早知道,如果让我一直长期坐着写东西,我觉得我自己都会崩溃的,所以说,我是真的佩服你呀,也太喜欢写文章了吧,竟能坚持写文章那么多年都不会厌烦。
我沉默,不知该如何作答,只好默默一笑。后来仔细一想,自己又何尝不曾因为写作而苦。我知道我自己,也足够了解自己的性格,我本身就不是个安分的主,渴望自由,渴望飞翔,渴望尝试新鲜的事物,之所以坚持了那么久的写作,也许真的是因为喜欢养成了习惯吧。忘记从哪里听到的一段话了,大概意思就是在说终有一天,相爱的两个人之间,爱情会渐渐被亲情取代,然后他们会从热恋的男女朋友变为相濡以沫的夫妻,携手白头。对于我来说,写作也是,喜欢变成了习惯,所以就没有了什么厌不厌烦。
很多时候,遇到一些我们所没有接触过的事情,我们都会带着好奇的心理想要去尝试一下,初次接触时,因为这种好奇感、新鲜感,我们会产生一点点的喜欢,可是慢慢地,我们接触的多了,接触的时间久了,这种新鲜感也就消失了,渐渐地,我们开始重新审视这件事物是否是我们所喜欢的了,开始进入怀疑阶段,就像是恋爱一样,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彼此都觉得对方很好,渐渐地熟悉之后,对方的缺点出现以后,我们就会怀疑,对方到底是不是我想要执手一生的那个人呢,于是双方进入磨合期。磨合期的结果无外乎两种,一种是磨合不成功,双方至此分道扬镳,各奔前程;另一种就是磨合成功,爱情渐渐成为亲情,相伴一生。而我所说的习惯,也就可以比作是恋爱磨合期的第二种结果了。
其实吧,哪有那么多的个人情绪影响呀,我也曾一度因为写作而崩溃,也曾经一度想要放弃写作,最严重的时候,我每天都要写五千多的文字,然后不停地重复修改的过程,天天都是熬夜到凌晨两点多,然后又要早上六点多起床去上课,当时自己每天发愁地到头发大把大把掉的程度。那段时间里,想过放弃,想过就这样停笔了,可是如今我还在写东西,还是坚持着写作这件事,不提自己的文笔怎么样,最起码,当别人问起的时候,我可以很骄傲地告诉他:我至今为止,坚持写作10年。
如果将来有一天,你发现你的爱好不再是你的爱好时,或者是说你开始厌烦这个爱好时我希望你可以再坚持一下下。也许,会在不久的将来,你会无比庆幸自己当初选择了再坚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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