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拿到书翻开第一页,不知时间地一路读到尾,最终长舒一口气,慢慢合上书,抬头一看,天都黑了。陶潜和樱子的故事依旧在脑海里翻腾。
意犹未尽之感和好奇心促使我马不停蹄地跑去百度作者,让我欣喜的是我发现这本书最早竟然是在豆瓣中以帖子的形式连载,最终因人气大涨而出书。这样的出场方式很特别。无心插柳带给人的好感和欣喜往往要比有心栽花来得更多。
这本书没有目录,用我从未见过的段落小节式方式写成,全书共344小节,内容连贯,排版清新,随手一翻,好感度就蹭蹭上升。作者刘争争,九零年的青年,在这本书里记录了自己两个朋友陶潜和樱子18到24岁的全部时光。在封面上就有人给他俩下了定义“心有猛虎的年轻人”。作者文风清新幽默,开篇就写“不,他们不是一对儿。这也不是一部关于陶渊明的野史小说。”短短几字,轻松感即现,也打消了不少人的揣测和疑问,让人会心一笑。而这样轻松幽默的句子,在整本书里俯拾即是。
我想重点写的是陶潜。陶潜是个潇洒狂放的读书人,跟“书呆子”三个字半点儿不同。作者说他博学古怪,清瘦挺拔,绝顶聪明。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他中学时在班上的自我介绍,大概如此:“我是陶潜,我不希望跟你们做朋友,只希望你们别来打扰我。”这狂放的介绍,简直就是来自太平洋的一股加利福尼亚寒流,瞬间将人们可能存在的好感度拉至冰点。然而正如毛姆所说“若个性是独特的,那他即便有一千种缺点,我也乐于谅解。”明亮的光足以遮掩所有的黑暗,所以我依旧欣赏和喜欢陶潜这个角色。他有印在骨子里的骄傲,有对外界不理不睬漠然视之的淡泊,有随性潇洒,有勇猛无畏。他有独特的个性足够的光,而这正是支持他走万里路谱写传奇人生的隐形力量。
陶潜一路的所遇所行若安在他人身上,足够成为大多数人话说当年的素材。多少人一心想成为潇洒之人,一心以为自身独特英明,可事实上依旧摆脱不了现实里的平庸普通,可笑的是也无法容忍他人的独特出众。众生中嘲笑陶潜为怪咖者居多,成为陶潜者则极少。圆卯方榫不可相容,中规中矩方得正果的思想往往伴随了大多数人的一生,即使人们心有远方,可无奈心无猛虎,身无翅膀,所以最后也不过都成了平庸无奇的甲乙丙丁。
我心当有明镜,心中有路,脚下有路。
能够邂逅这本书,完全是因为幸运。我关注的作者专三千正好在送书,我正好发了个简单的评论,又正好就这么被选中。我一直形容三千的文有着清凉凉的热情还有无尽的脑洞,我很喜欢,所以一直关注并向他学习,没想到这么好运能够被选中,偶然得到这本书。与陌生人隔空的相遇和牵连是很新奇神秘的,或许我们终其一生都不可能相见,但我想我会记得这次令我开心的美好相遇。

图文/胡小北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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