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晓的空间 /文
或许没有哪种职业象律师那样毁誉参半了。他们或者被当作英雄,或者被贬为无赖。
这都没有关系。对律师来说,他要的不是这些虚名,他要的是更重要的东西:金钱。正如同他的代理人,要的也不是什么正义,而是要不惜一切代价打赢官司。
正义是个抽象的词儿。在犹如一场混战的官司当中,正义常常找不到自己的座位。在美国,有一个经典的故事,说的是一个律师刚刚打赢了一场官司之后,兴冲冲地给他的代理人拍了一份电报:“正义已经获胜!”未久,代理人回电:“立即上诉!”这就是当事人眼中的正义。
律师以法律为生。他似乎没有法定的义务去捍卫正义,也无须刻意地去充当邪恶的帮凶。事实上,在每一个案件中,有一个律师站在对的一方,必然会有一个律师站在错的一方。作为受雇佣者,律师只是忠实于他的当事人,这就是全部。他的目标是打赢官司,这符合他和他的当事人的利益。
邪恶者可恶,但他们的钱一样的好。绝大多数的律师,都乐于为任何付得起钱的人作代理,而不管这些人是杀人犯、抢劫犯还是强奸犯,他们已没有道德上的顾虑。美国律师道梅尔给我们描绘了一幅“法庭辨护”的精彩图画:法庭上坐着一位端庄美丽的女人和她幼小的儿子,旁边是律师。题目是:“如果律师不是在为这孤儿寡母辨护,就是在攻击这孤儿寡母”。
马丁.厄德曼是纽约市最优秀的律师之一。他的当事人不是黑社会的老大、银行的贪污犯,就是杀人越货的恶棍。在25年间,他为超过10万的罪犯辨护而成了百万富翁。他让这些罪犯少在监狱里待了成百上千年,而在这些年中,他们又抢劫、强奸、盗窃和谋杀了数以万计的人。想到自己曾亲自插手这些坏人的讼事,他深感无奈与无聊:“我与正义无关,”他说,“正义甚至不是天平的一部分。如果你说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没有道德反应,那你说对了”。
要问律师是正义的使者或是邪恶的帮凶,已没有多少意义。
犹如牛虻常常叮咬着牛儿,使它从沉睡中惊醒;鲶鱼撕咬着其它的同类,延续了它们的生机。律师大声叫卖着法律,使它充满了活力。
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