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单位经济核算研究
一、科研单位经济核算的含义
科研单位经济核算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运用成本,价格等经济范畴,核算科研单位各项工作中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消耗,计算各项经济收益。是对科学研究活动和开发活动过程中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进行记录、计算、分析及全面的经济考核,也是科技人员从事科研和开发工作成果的价值表现。因此,科学研究成果具有一般商品的属性。形成科研成果的科研劳动,应体在它所转化的商品价值中,它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它的劳动消耗,应得到补偿。所以,对科研活动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进行经济核算,考核经济效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实行经济核算,可以改变以前形成的“供给制”思想。科技体制改革以前,从管理体制和经济政策两方面,国家始终把科研单位视为消耗性的事业单位,把投入的科研经费看作是消费性的预算支出。经济上实行统收统支,实报实销,不考虑经济效果,不重视经费管理。结果是吃“大锅饭”的供给思想盛行,损失浪费严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明确提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特别是在科技体制改革之后,全国各地和各部门的科研、生产联合进一步蓬勃发展,出现了有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培训等形式,出现了技术场。技术市场的发展,使得科学研究的劳动成果具有一般商品的特点。在经济核算上,把科研单位从消耗性的事业单位转变成为科研、生产、经营性的经济核算单位。通过经济核算,必须按照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以经济成果为尺度衡量每个科技人员的工作成绩,克服“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平均主义思想,做到有奖有罚,充分调动广大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二)开展课题经济核算,以较少的消耗取得较多的科研成果,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通过对课题的经济核算,利用经济杠杆,通过记账、算账、分析、对比、指标分解和考核等办法,系统地组织指挥科研经济活动,充分合理利用人力、财力和物力,降低科研成本,做到以最少的科研投入,取得更多的科研成果。同时,将研制的科技新成果转让出去,得到应用和推广,科研耗费才能得到补偿。若是不实行经济核算,不考核经济效益,经费开支向国家索取和报销,科研成果水平的高低,应用率多少,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作用如何,无人过问,没有衡量标准,就不能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不能促进科研水平提高和应用推广,科研经费也得不到补偿。
二、科研单位经济核算的特点
科研单位经济核算的特点主要是和工业企业产品的成本核算和行政单位的经费核算对比而言的。科研工作不像企业生产产品那样明确,指标具体,条件固定。科研管理水平的优劣决定着对管理对象的特点和规律的掌握及运用程度。课题经济核算具有其特殊的劳动对象、工具、方式、过程的复杂性和劳动成果的不确定性,这就形成了科研单位经济核算的特殊性。
(一)科研活动的探索性。科研活动主要靠科技人员的头脑思维活动和一定的实践工具,进行着富有想象力的创造性的反复实验。科研人员是创造性劳动的智力劳动,是生产力的开拓者,研究过程中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探索出来未被认识的物质世界。采用科研经济核算方式进行管理,在经费安排上充分考虑不可预见因素,有力地鼓舞、支持科研人员的探索精神,努力完成科研任务,让群众理财,增强经济观念。
(二)科研活动的继承性。科研人员经过创造性的劳动,探索出新现象的发现,新规律的揭示,新理论的创立。但科学研究并未结束,还需要接力式深入研究,继续揭示事物运行的客观规律。这就是为什么把科学研究划分为基础、应用和试验发展三个阶段的科学依据。课题核算工作随着科研活动变化,从而相应的增加或减少经费指标,通过经费调整,能够把科研人员的责、权、利进行重新确认,使每个课题的实际收入和费用发生更加符合实际,体现了课题成本核算的有用性和针对性。同时,由于科研对象多变,错综复杂,不断更替和深化,财务人员只有按科学技术目标进行核算,才能保证科研经费持续、有效、合理使用。
(三)科研成果储备和课题研究周期问题。科研劳动所
取得的理论性成果及个别实物产品不能马上转让出去,作为知识储备,课题核算只表现经费支出,没有经济收入。有的科研成果经过技术转让,收入低于科研消耗,转让收入不能补偿科研消耗,在科研机构内仍需要对这些知识性产品,和暂时不能转让的产品,科研人员仍需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进行收益的再分配。至于科研课题成本核算周期问题,一般是以课题研究的周期为核算周期,这是由科研活动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三、科研单位经济核算的内容和方法
(一)科研单位经济核算的内容。科研单位经济核算的内容,是指科研课题和开发项目的成本核算内容,就科学研究和开发中能用货币表现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耗费。而科研成本核算,就是在科技活动中,对消耗的费用和成本进行核算。按照国家科委、财政部关于《科研单位实行经济核算制若干规定》,科研课题的下列费用应列入课题成本:
①劳务费:包括工资、补助工资、福利费、特定原材料、燃料节约奖,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奖;
②研制、经营中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化学试剂、零配件、燃料、动力、运输、装卸等费用;
③科研用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维修费、租赁费;
④科研课题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机购置费等;
⑤按规定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按规定列入成本的职工教育经费,为本单位培训人员的经费;
⑥科研经营中的补充试验发生的费用。物资产品包修、包换、包退费用,削价损失;
⑦财产运输保险费,契约、合同公证费,法律顾问费、诉讼费、专利费等,应列入成本的环境治理、排污费等;
⑧科技成果转让、推广和物质产品销售所发生的广告费、运输费、包装费和经营机构的管理费等;
⑨科技贷款利息和周转金贷款利息;
⑩办公费、资料费、劳动保护用品费、外事活动费、学术交流活动费、会议费、商标注册费、检验费、冬季取暖费、修缮等费用;
⑪经国家科委、财政部审查批准应列入成本的其他费用。
按规定,科研课题、项目、产品成本具体包括:
①劳务费,指直接参加科研课题研制的人员劳务费;
②原材料,指直接用于科研课题研制,构成科技产品的实体或有助于科研产品形成的元件材料,试制配套设备部件等;
③燃料燃料及动力费,指直接用于科研课题的水电、燃料等;
④设备购置及使用费,指直接用于科研课题研制的专用设备购置费,一般设备折旧费、租赁费;
⑤专用业务费,指为科研课题的设计、资料、技术培
训、技术会议、外单位检测、外协加工及鉴定等费用;
⑥研究室(车间)管理费,指按一定标准和方法分摊
和计入课题的研究室(车间)管理费;
⑦院(所)管理费,指按照一定标准和方法分摊和计入
课题院(所)管理费。
(二)科研课题成本核算方法。进行科研课题成本核算
时,首先,应由科研管理部门按照科研计划和纵、横向合同签发“开题通知书”。见下表。
科研(项目)课题开题通知书
开题部门: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开题时间: 结题时间:
课题性质 课题经费来源 课题经费算
课题需购设备 课题组组长及参加课题人员
渠道 金额 预算项目 本年预算金额
上年经费结余 年内调整(十、一)
主要计算依据 其他 合计 名称 金额
劳务费 原材料费
材料及动力费 设备购置 及使用费 院(所)管理费 专用业务费 研究室(车间)管理费
其他费用 课题组长: 财务科长: 研究室主任: 所长或总工程师:
把“开题通知书”下达给课题组进行研究,财务部门则按照“开题通知书”下达的课题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课题成本明细账,即“在研课题费用”明细账,据以汇集各课题的研究费用,计算课题成本。同事开设“院(所)管理费”,“研究室(车间)管理费”等明细账,以汇集管理部门费用。凡是能直接计入各课题的科研人员的劳务费、原材料费、专用业务费等,应在费用发生时,在原始凭证上写清楚课题名称或代号,编制记账凭证时也要写明课题名称,以便直接计入各课题的明细账;凡不能直接计入各课题的“研究室(车间)管理费”和“院(所)管理费”,先按其发生部门汇集,再按参加课题人员系数或参加课题人员计算成本。当每个课题完成时,课题组应及时进行清理,结清债权债务,将剩余材料办理退库手续或转让给其他课题,收回费用冲减成本。若所购的专用设备能有偿转让给其他课题或单位,可按转让价格冲减成本。并填写“完成课题通知单”交财务部门对课题的收支情况进行决算。“完成课题通知单”格式如下。
科研(项目)完成课题通知单
课题完成部门: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开题时间: 预计结题时间
课题性质 预决算执行情况 结余提奖 完成课题的依据及说明 课题组长及参加课题人员名单
课题预算项目 预算金额 决算金额
节超金额 比例 奖金额
劳务费 原材料费 燃料及动力费 设备购置及使用 院(所)管理费 研究室(车间)管理
专用业务费 其他费用
所长: 总工程师: 课题组长:
财务科长: 科研或经营科长:
(三)科研课题财务成果的核算。
科研课题的财务成果是指科研课题在一定时期内投入资金,从事课题研究活动,最终取得收益或发生亏损的总额。它是通过“事业收入”、“合同预收款”、“收益”等科目进行核算的。
“事业收入”账户用以总括地反映科研机构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税金支出及其成果。“事业收入”科目应下设:“科研成果收入”,“技术性收入”,“产品收入”,“其他收入”等明细科目。而“科研成果收入”科目,应下设“纵向合同成果收入”,“ 横向合同成果收入”等明细科目;“技术性收入”科目,应下设“技术咨询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技术培训收入”,“技术成果出口收入”,“技术入股联营收入”,“技术承包收入”等明细科目;“产品收入”科目,应下设“中试产品收入”,“新产品试制收入”,“定型批量产品收入”等明细科目。
“合同预收款”账户主要核算承担科技三项费用,自然科学基金等纵向、横向科研课题的合同预收款。
“收益”账户是总括反映和监督科研机构盈余或亏损的形成及分配情况,按用途和结构的分类属于科研性的资金来源账户,其付方核算的内容有:由事业收入转入亏损数;归还引入投资或分给其他单位联营投资红利;应缴纳的生产性收益所得税;应缴纳的税后收益各项费用;转入“专用基金”的待分配数;收入主要核算,由事业费转入的盈余数,联营分红的收入,转结亏损数额。
(本文系1991年在辽宁省科研会计学会理论研讨会上交流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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