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第二小学门前,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事件。一辆奥迪车逆行高速冲向人群,撞到多名刚放学的小学生,致5名小学生死亡,19人受伤,3人重伤,并且肇事车辆在行凶之后迅速逃离了现场。
警方接报后迅速出警,并围堵肇事车辆,最终将车辆逼停并将肇事司机控制。据今日的辽宁警方通报侦查结果,司机韩某是因和妻子发生矛盾,轻生厌世,产生极端思想,故采用驾车冲撞的方式,随即选择作案目标而导致案件发生。
又一桩因个人的负面情绪,以致悲观厌世而报复社会的案件。近年来类似的案件屡见不鲜,远的不说,就说今年的。
4月27日,陕西米脂三中发生的恶性砍杀学生案,案犯赵泽伟连砍学生19人,致9人死亡,10人受伤;
6月22日,西安公交伤人案,造成8人受伤,2人死亡;
6月25日,烟台叉车撞人案,1人身亡10余人受伤;
6月28日,上海世界外国语小学持刀伤人案,2名男童死亡1名男童及1名家长受伤;
9月12日,湖南衡阳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11人死亡44人受伤。
10月26日,重庆鱼洞幼儿园发生被砍惨案,致14名幼童受伤。
一连串的案件,触目惊心。每桩案件都有一个相同之处,就是都是报复社会,随机选择目标攻击,以发泄自己情绪。
此案件一出,马上成为了各大社交平台及媒体的热点事件,社会舆论很自然地对行凶者谴责。行凶者的所作所为自然应该受到严惩,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今天我想说不是应该如何惩罚凶手,而是想思考一下为什么会有越来越多这种性质类似的恶性案件发生,因为我感觉这是近些年才经常听闻有这种案件,那如此多报复社会的事件扎堆涌现,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众多报复社会案件频繁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首先让我想到的是心理学的一个名词——“维特效应”。什么是维特效应呢?德国大文豪歌德在1774年发表了一部小说名叫《少年维特之烦恼》,里面讲的是一个叫维特的少年,因为失恋而自杀的故事。结果该小说出版后造成了极大的轰动,很多欧洲少年都在模仿维特,在整个欧洲引发自杀的风潮,这就是“维特效应”。
连环自杀跟报复社会一样,是一种心理传染病。人是善于模仿的动物,特别是一些内心痛苦的人,看到别人自杀身亡的消息后,就会效仿自杀者启发自杀念头。报复社会的恶性案件也是一样,内心痛苦的人看到其他同样内心痛苦的人采取了极端的方式报复社会来宣泄情绪,他也就认同了这种消除痛苦的方式。
比如在2009年,广州市公安局通报,当年以来警方共处理了发生在海珠桥作势跳桥的事件15宗,每一桩事件背后都有同一个原因,肇事者都是因为诉求得不到解决,信访困难以致希望通过跳桥引起社会关注从而解决自己的诉求。这事在以前的广州是从来没有过的,但自从有了第一个人这么干之后,后面有着同样诉求的14个人都跟着模仿,这也是“维特效应”。
既然人这么容易相互模仿,那怎么才能阻止大家相互模仿做坏事呢?
其实这里边也有我们现在处于互联网世界的关系,一桩事件往往很快就能从产生到被关注到成为热点,这在以前纸媒的年代是不可想象的。
世界卫生组织曾经发布过一个报告,说如果媒体把自杀事件报道得越详细,引发的后续自杀案件就越多,如果是名人自杀的话,效果更明显。
后来很多国家都意识到这一点并重视起来,比如奥地利政府禁止报道地铁自杀事件后,地铁自杀率立即减少了75%;美国过去二十几年,每次有枪击案件媒体都大肆报道,但自从911之后,美国媒体把更多的目光转向了反恐,不再报道枪击事件,从这时开始校园枪击案件就大幅下降,很少发生了。
从这么多案例我们是否可以得到些启发,以后也尽量少报道这些恶性案件,从而达到降低这些案件发生概率的目的呢?
没错,我知道这在中国其实是挺难的,因为如果以后事发地政府命令当地媒体按住不报,也会有社交平台传播出去,然后马上就会有一大波键盘侠跳出来说,公安机关是否想掩盖事实真相、行凶者是否有深厚背景、政府机构是否有重大过错等等……这的确很难,但也可能是挽救以后被报复的众多生命的最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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