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我二十多岁。大学毕业,凭运气误入京城热门行业;耍小聪明升职、加薪、跳槽;以不要脸的方式抬高自己,贬低旁人,忽悠领导,再升职、加薪,再跳槽……靠此手段以螺旋上升的态势循环往复,一时混得如鱼得水。
房子、车子、票子、位子……在当年正是高频流行语,一如当下的“内卷、躺平”。于是我亦遵照时代号召给自己规划了任务指标,谢天谢地,似乎没费多大力气便一一顺利实现了。
以上两段文字颇具“凡尔赛文学”风格,既然是写我与文学二十年,以当下流行“文风”开场也算应景。
初看到征稿信息时,我有点尴尬。当然,朋友没多说什么,只是微信里常见的善意转发而已,尴尬完全源于我自己。首先,我没写过征稿文章,从小就对命题作文怀有极大的抵触心理;另外才是关键:我与文学,没有二十年啊!
从初尝写作开始,勉强可算作十年。正经开始琢磨文学的时间也就最近四五年。于是我只能以同样的善意转发了信息,给几个我认为可能满足征文条件的朋友。结果得到的回复基本都是不相干的插科打诨,仅有一条提及“文学”。一位在编剧行当混迹多年的仁兄只回了我一句话:别他妈跟我提文学!
好吧,我可以理解。回想二十年前,谁跟我提文学,我都会替对方觉得害臊;然而二十年后,无论我跟谁提文学,我自己倒会觉得害臊。
季月烦暑,夜不能寐。为不影响妻子休息,凌晨我夹了枕头躲去书房。书房里有块榻榻米,铺了凉席,白天在家时,我多半会在上面读书写字,横躺竖卧。
虽然叫书房,房间里却没有一本书。置物架上堆的都是儿子的玩具,桌上摆着我俩共享玩游戏的台式电脑,角落里立着木吉他、电吉他、电贝司、音箱、各种琴的盒子和袋子。书房也是儿子的练琴室,他用的时候我就躲去别处,反正我只要有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就行。
四五年来,我一直只看电子书。先是因为方便,上千本书装在手机里,随时随地,想看就看;其次,我有个毛病。很多人吃不得肥肉、芫荽,闻不得汽油、柴油味,或者听不得锐物刮擦玻璃、金属的声音等等。我的毛病相较稍特别一点,我不能听见纸张与纸张相互摩擦的声音,就算提到或想到都会十分难受。此刻我已是咬牙切齿、口干舌燥、抓心挠肝,浑身起满鸡皮疙瘩。
这毛病不知缘何而来,似乎是天生的。不过它倒给我从小不好好上学读书提供了完美理由。还好我自幼喜欢画画,父亲也一早看出我不是个读书的材料,便支持我去学画,以至后来才能参加对文化课分数要求甚低的艺术类高考。
所以,在人生的前二十多年,我没有翻看过任何一本文学类书籍。除了万不得已,不得不碰的课本,我只看画册,遇见报纸杂志也只看插图插画。
在榻榻米上辗转反侧间又想起白天那条征稿信息,不由追溯起自己与文学的渊源。说来也巧,我此生读到的第一本文学书,就是在二十年前。
突然一反常态,捧卷夜读。并不是文学吸引了我,而是因为一贯吸引我的漂亮姑娘。于我而言,当年无论以何种态度及手段追究房子、车子、票子、位子,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博得漂亮姑娘的欢心。
女人是书,男人是猪。这话谑而不虐。如此说来,无论读懂读不懂,当初闻书色变的我其实是没少读“书”的。
姑娘是单位新来的实习编导,大四即将毕业,文艺气质出众。缘份所至,我当时刚与女友分手,正在物色新“书”,如此一来二去便顺利勾搭上了。第一次参观我新装修入住不久的公寓时,姑娘便直言不讳:你这屋子里连一本书都没有。
可咱也不缺精神食粮啊!我新买的宜家大书架上满满当当布置了上千张盗版电影DVD和打口音乐CD。二十一世纪是互联网世纪,也绝对是影像统治的世纪,文字阅读,效率太低。
不一样的。姑娘悻悻地回了我四个字,不过并没有影像我俩接下去的活动步骤。
某天下班,路上见有人摆摊卖书,红色条幅上贴着“书店倒闭,挥泪甩卖”之类的感人字句。我忍不住驻足,决定买几本做装饰,使新女友在我处可感受到充分的文艺氛围。
硬皮包装的一套十大世界名著,本本厚如砖头,卖价五十元整。我记得有《战争与和平》《安娜·卡捷琳娜》《悲惨世界》《红与黑》,其它几本也都耳熟,但忘了具体是谁。我还额外挑了本比较薄的书,因为老板说买十赠一。
那本在角落里独自散发寒酸气质的薄书完全是以书名诱惑了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怎么就轻了呢?轻怎么就不能承受了呢?
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花钱买没用的书(大学时被迫买过几本教程和工具书)。十一本书绑在一起很重,重到令我有点不能承受。扛着书回家,路上很后悔,不该占这么大的便宜。买一本就好了嘛,就最轻的那本。其它十本我知道自己绝对是不会看的。
因为有那个毛病,我看书很慢,翻书页更要极度小心。从前没有阅读习惯,字字句句都得硬啃,还不见得能理解,况且书中随处可见错字别字。不过即使那书盗印得很不负责任,我还是津津有味地看完了,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会熬夜读书。
其实孰轻孰重,承不承受得了对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男主人公太带劲了!这不就是我所向往的生活嘛!昆德拉瞬间成了我的偶像,我的楷模,我与其心有灵犀,处处共鸣。由此心生一念:像作者那样写写风流韵事,我也可以的啊!
约会时迫不及待提起刚看完的小说,女友却以鄙夷的口气质问:你怎么能看那种东西?
那种东西?我立刻反应过来,女人多半是不能接受托马斯那种只谈性事不谈爱情的轻浮男人的,虽然我就是那么轻浮,却不可以在异性面前袒露无遗。因此,我不仅轻浮,还得伪善。
我爸妈年轻时才看那种东西。他们是被压抑久了,老土。
老土?看来是我会错了意。我立刻问女友在看什么书,她告诉我一大堆人名和书名,都没怎么听说过。
姑娘大四毕业结束实习,她说要回校准备考研,不久我们便自然分了手。再后来她打过一次电话,问放假能不能去我那住几天。我说不太方便(的确不方便),从此就没了联系。
贷款买了第二套房,搬家,把十一本书都丢掉了。迷迷糊糊过了三十岁生日,突然有一天,我觉得自己不再潇洒飘逸了。很多娱乐应酬懒得参加了;天天上下班闷闷地堵在路上,车牌限行的日子排队挤地铁,宁愿一路发呆也不愿想工作的事;父母越来越过分地催婚;女友也安排见了她的父母。
大家都对我抱有希望,认为我该拥有更大的房子、更贵的车子、更好的事业。这些都涉及到钱,可我对赚钱这件事却逐渐失去了激情。我日复一日所从事的工作,总结起来无非如下:
把别人吃过的口香糖收集起来,加工成避孕套卖出去;或者把别人用过的避孕套收集起来,加工成口香糖卖出去。
所谓技术环节,仅仅是依据消费人群调配一下产品色泽和口味,桔子味、草莓味、薄荷味、香蕉味……人工色素加化学香精。
偏巧这时公司决定裁撤北京事业部,要将业务重心移回香港,我意外获得一笔巨额辞退金。朋友盛情邀我一起创业,帮忙筹备一段时间后我还是退出了。我认为自己严重缺乏创业激情,这样与人合作是不负责任,这期间和女友也分了手,理由基本同上。
我怀疑自己抑郁了,那时抑郁症正初步展现出“流行”趋势。不想工作、自闭、郁闷、失眠、焦虑,这些都是抑郁症的早期表现。可我又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总有那么一丝隐隐约约蠢蠢欲动的感觉。
我要写小说,像米兰•昆德拉那样。可是会不会让人觉得老土?不老土的小说又是什么样的呢?想起我的文学启蒙老师,那位前女友曾提到过一大堆人名和书名,我只依稀记得一个——村上春树。估计是日本人名相较于其他纯音译的外国人名多了点意象,更容易记住吧。
在网上买了几本村上春树,都是薄薄的小册子。读完后觉得除了翻译语调不同,内容与米兰·昆德拉差不多,都是些不得不承受的轻与重而已。于是我关门谢客在家写自己的轻与重,一写就是三个多月,十几万字。
故事写完,关掉电脑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没什么可抑郁的,觉睡得稳,饭吃得香,心情豁然开朗。生命短暂,我从自己塑造的人物身上学会了妥协。
我决定乘有闲暇,先把婚结了,于是很快遇到我的妻子,婚后没多久她就怀了孕。有位老同事招呼我去电视台工作,我毫不犹豫就去了。也许命运就是这样,妻子、孩子、朋友、工作……各种意想不到的事物,其实他们一早就排好了队在那里等着你。
再次工尸位素餐地工作了两年。我终于决定卖掉一套房子,携妻带子离开北京,开始闲云野鹤的生活。随后我们辗转换了几个城市居住,我陆陆续续画了几十幅画,推掉了四五位朋友的工作邀约。有时会莫名空虚,却什么都不想做;有时莫名沉重,却什么都不愿思考。眼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惶恐,又找不到半点做父亲的感觉。
我又抑郁了,或者从来就没好过。更换环境没有用,画画也没多大效果。一幅画画完,见它摆在那儿招灰惹尘,更觉得碍眼。
四年前回北京出租房子时见了几位老友,喝了几顿酒。大家都还在影视圈里混,有人当了网剧导演,有人参与电影编剧,有人与时俱进包装女主播,经营短视频。多年不见,朋友们各聊现状,我只能回忆过往。我说起几年前憋在家写过一篇小说,大致讲了下情节,朋友建议我将其改编成剧本。
坐高铁回家的路上,我开始琢磨剧本。依照指点,考虑如何加入流行卖点和商业元素。下车前我放弃了改编的想法,单从商业角度出发,我构思出另一个悬疑故事。
一回家便迫不及待写了起来,算是给自己找了点事做。编剧得看一些参考书籍,微信读书也是在北京小聚时朋友推荐的,电子书完美避开了我的生理(或是心理)缺陷,而且方便、省钱。
然而剧本最终没能完成,编了一半,总觉得受束缚,不自在。这不是养家糊口的工作,考虑流行、商业、卖点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还是像当年那样随心所欲写着过瘾。于是将剧本改成小说重写,写了五万多字,差不多又是一半的时候,妻子要开店,帮着忙了一个月。断开续写就找不回先前那种感觉了。
对于我来说,写小说和画画的区别是:画画只在画的过程中才能进入一种状态,而写小说却是在整个故事创作过程中,行住坐卧始终处于那种状态,甚至写完后仍在持续,如同亲身经历了一段人生。这状态类似于“忘我”,又像是摸到了“真我”,很可能涉及到自我、本我、超我,好几个我。总之,无论哪个我,画画和写作能都让我感到愉悦,而写小说的效果更强。
第二部小说夭折,但读书和写作却从此正式成了我的个人爱好。写长篇有中断风险,我就试着写中篇,写短篇。自己摸索学习写作期间看了一些大师谈写作的书籍,这也让我确信,所有创作者的创作感受基本都是相同的;不过对于文学,我仍是个门外汉,只略微尝到一丝写作的妙趣而已。
回到文章主题,我与文学二十年。二十年我算是牵强附会凑够了,可文学究竟是什么?说实话,我还不清楚。宽泛的定义似乎很无聊,详尽地解释与争论似乎更无聊。文学属于艺术,是一种艺术形式。这么站队没错,可艺术又是什么?艺术的范畴更大,更加不容易定义。
撇开虚头巴脑的各种理论,我认为艺术就是种感觉,文学亦然。感觉这东西因人而异,所以才充满争议。但只要你还有感觉,你觉得是艺术的,那就是艺术;你觉得是文学的,那就是文学。
我的文章是艺术,是文学吗?过去我真不好意思自以为是,总怀疑自己在飘飘然附庸风雅,没一丝自信敢承担文以载道。现在我却可以大言不惭地表态:我的文章就是文学,就是艺术。
当然,并不是我放任自己飘飘然了,更不是我的文章可以载道了。而是我越来越深切感受到,我的文章可以帮我找到一种平衡,一种不再受制于所谓轻与重,不再纠结于承受还是不能承受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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