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与对方在就某一物达成买卖合意时,一定要确认一下物品的所有权是不是他本人。
很多时候与你达成合意的那个人可能是你的亲朋好友、同事、同学,你往往会忽视掉。所以你有时不会清楚他的物品是从哪里来的,有可能是捡来的、偷来的,又或是从别人那里低价买来的,而在你去买这些东西时一定要弄清楚物的来龙去脉。
这里说的不是钱的事,而是你摊上了这个事的话,会有一堆破事等着你。你把钱给那个卖东西给你的人了,你们之间形成了交付关系,没有任何问题。如果突然有一天,另外一个人拿着该物的所有权凭证(发票等等)来给你说:“这东西是我的,你要还给我。”what? 这时候你不要担心,你已经是善意第三人了,法律会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益哦,你让他去找卖你东西的那个人。如果协商不成,哈哈哈,那个人又会回来找你是不是很糟心呀,明明你啥也没做,倒成了最烦的那个。而且那个所有权人也真是的,就是会一直烦你,要不给他东西,要不给他钱,明明你才是不知情的人啊,就是烦你烦你ヽ(‘⌒´メ)ノ!( 善意取得:指财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 )
国家保护你善意第三人的地位,别人才不管呢,反正我东西在你手里,你就要还给我,你怎么不去找那个卖东西呢!
哈哈哈哈,是不是很通俗易懂呀!理解可能有偏差。。。要是所有的法条都可以不用法律术语去背就好啦
所以呀,买东西要去正规场所买,尽量少去个人那里购买,不然可能一堆破事?
一个法律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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