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看自己写的某些文章,尤其是定稿那一刻会很喜欢。部分文字回过头看还是会拍案叫绝。读上去一气呵成的文章,背后不免经过一次次不厌其烦的修改。但是写的时候一定是带着某种像是写毛笔字一样的流畅感,沾了墨水的毛笔,掌握在握笔的人手上,大笔一挥,下笔不带一丝犹豫。
我很认同写作本身。包括看到“写作”二字,我便会产生没来由的幸福感。对我来说,通过作品可以甄别同频之人,但是它带给我的吸引力却远远超过这件事本身。
贺颖在《文艺报》上写关于散文创作中的文学性与审美性。
贺颖写道:“每个汉字以深邃丰盈之情感,其灵魂气脉便会无一遗漏地被留藏在文字之内,那种因灵魂认知而产生的信息投放,可以让你和你的文本血脉相依,哪怕时间过去再久,读者在阅读的时候仍会如期接收到你注入其内的所有信息,感受到作者灵魂的游走与律动,这也是我多年阅读经典的发现。除此之外所有的花哨都是虚有其表,所有的朴素都是平淡无奇。没有文学性与审美性的在场,所谓的作品一文不值。
好的散文,或者说任何体裁的优秀作品,无论是哪种好,有一个特质应该是共同具备的,便是令读者读来动心,眼里一热心里一疼。而这样的作品无不诞生自人的灵魂。打动不了读者的作品,无疑是对读者的低估,也更加是对神秘汉字的辜负。”
我万分认同,这也是我的创作理念之一。在写作上,我希望自己可以不断超越昨天的自己。同时,也留下一些值得读者和自己不断回顾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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