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原本是一本书的名字,我却偏要拆了它。没有什么特别的来由,只是觉得分开似乎会更好些,毕竟这原本就是不相干的两个词。
“无端”这个词,我不常听,更不常用。但它的出现,却让我变得喜欢,且是那么的无端。
无端喜欢,原是余秀华一本散文集的名字。我虽并不是特别喜欢她的文字(无论是诗还是散文),但这并不妨碍我对这个名字的喜欢。因为喜欢,所以我把一本完整的书读完了,犹如我曾把一面完整的镜子打碎,只因我不喜欢镜子里的自己。
何为“无端”?没有缘由,便是无端。但因我们都生于礼仪之邦的文明国度,所以我们更习惯于事出“有端”,不做无端的事。所以,每当我听到或是看到一人正为一无端的问题冥想一个无端的缘由时,我总也忍不住要哑笑一番,进而又会想到曹植的一句诗,“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无端喜欢,更像是一种原始且纯粹的喜欢。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以前情侣之间时常会问到的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喜欢我?”或是“你喜欢我什么?”问这个问题的大多是女生;或带着期待,或带着羞涩。回答这一问题的大多会是男生;或一时语塞无言以对,或一脸从容侃侃而谈。我曾也试着想过这一问题,但我终究还是没能想出一个令自己满意的答案来,虽然我不曾记得是否有人也曾这样问过我。
“你为什么喜欢我?”或是“你喜欢我什么?”这原本就是两个无端的问题,但我们大多时都希望听到一个“有端”的答案。何故?被喜欢的一方总是会有恃无恐!当被喜欢的一方变成主动喜欢的一方时,曾经的有恃无恐就会幻化成那一时的战战兢兢,生怕对方也问出这样一个无端的问题来。
纵观现如今的“喜欢”,字虽没变,但意义却变了;变得让人高攀不起,变得让人不再敢于无端。而那些真正习惯于无端的人也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或黯然伤神或独自垂泪。不得不说在这个钱权交易的社会里,喜欢,不再是一件简单而纯粹的事,而是一件“有端”且繁复的事。无论你现在多么无端地喜欢一人,但终究难逃突然有一天对你“有端”地质问:你有车、有房、有存款吗?如果这些你都没有,那么你的无端喜欢更像是一个痴人说的梦,只能被当作是茶余饭后的谈资——供人一乐。
喜欢一个人真的可以做到无端吗?这似乎是每个人最想知晓的答案。以我的(购物)经验来看,可以做到。比如,我买过的很多块手表;没有一块是刚需,也没有一块不是刚需。以前母亲也总问,你买那么多戴得过来吗?的确,我的确戴不过来,有时候还忘戴,但这难掩我对它们的喜欢,尤其是每当我无意中瞥见它们时,那种无端地喜欢就会肆意开来。
从古至今,喜欢似乎从来都是单向的,无论是人与物,还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注定是单方面的喜欢,因为物没有主动喜欢的可能。人与人之间可能是双向的,但更多时还是单向的;你可以无端地喜欢一个人,但你不能强迫那人也无端地喜欢你。于是乎,你供出了一个“有端”的条件让对方也喜欢你。时至今日,这种“有端”的条件早已变得赤裸裸,甚至是明码标价,只要价格合适,所有的喜欢都可是双向且无端的。价格不合适,即便你再怎么无端,也抵不过那人对“有端”的求索。
无端,也并非非要和喜欢配对,只是我更偏爱这一种。无端喜欢,在我看来它更象征着一种纯洁,一种脱俗,一种不与世俗不与外物同流合污的真诚与美好。
“无端”这个词,我的确不常听,也确实不常用。但它的出现,让我变得喜欢,且是那么的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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