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签名这类事,二嫂并不热衷跟风。非但如此,在思想上还有些排斥情绪。
但签名售书确实能起到一定的促销作用。而且这关系到三家的切身利益。不管你热衷不热衷都得去。
兰花知道,社会上的文艺小青年就是出于对于作者的崇拜,才来这儿买书的。他们之中有的郑重其事,把签名当做一种仪式,一种纪念意义。但有的人把买到签名书当作一种荣耀,一种炫耀。以后可以在人面前炫耀说这是某某作家,某年某月某日亲笔签名的书,甚止夸张地说,某某作家还跟我握过手。信与不信都无法对证去。说不定这本书连一章也没读。甚止连翻也没翻过,任其束之高阁蒙尘纳污。
真正喜欢读书的人,才不在乎签名不签名。四大名著没有作者签名,不是照样深得文学爱好者的喜爱吗?
但是时代变了,"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了。卖酒的人太多了,一家一家比较,你有那个耐心吗?深山里有一家酒特香,你愿意徒步去吗?
世俗这东西,你看不惯,也得忍着。
兰花不能按着自己的心性行事,拒绝参加签名售书活动。否则,编辑部,出版社会和她会终止合作。如果那样的话,她所有的努力都将化为泡影。
兰花为了她的书能广泛传播,为了让更多地读者了解干达的内心世界,权衡再三,最后她还是世俗和解了。
兰花按预定的时间,先去编辑部三家协商了有关版权和收益分配的问题。
下午一点,在新华书店如期举行签名售书活动。听说是本书作者来了,呼啦一下,都围了上来,挤挤搡搡地,众多的手将刚刚买到的回忆录伸向兰花眼前。
兰花说,你们别挤,排好队,一个一个来。我让每一个人都签上字。几时签完,我几时回去。
这才秩序有了好转,都自觉地排好了队,长长地,一眼望不到头。
从下午一点开始,直到下午5点,新华书店关门为至,兰花整整签了4个小时,兰花的舌干了口燥了,腿脚站麻木了,胳膊手臂酸痛酸痛地。
令兰花欣慰的是,今天头一天就开门红,买出的书真的不少。她希望所有买到这本书的青年朋友,能珍惜这本书,回去后好好阅读一下,并能提出宝贵意见。她每签一名购书者,都不忘叮咛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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