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1 多云 周四
在我读过的书中,《活着》算是速度最快的一本,只用了4小时27分钟。
之所以读得速度快,皆因这本书写得实在精彩,让我欲罢不能。
余华的这部长篇小说,讲述了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徐福贵以及家人经历无数苦难的故事。
书中每一个人物的命运,让我唏嘘良久。
每一个人都是良善之人,但他们的善良,并没有让上苍对他们有哪怕一点点的怜悯,反而给了他们更多的坎坷。
让我最难受的是有庆,福贵的儿子。
和他的姐姐凤霞相比,虽然凤霞也经历了许多苦难,但毕竟在家庭败落之前,她还是过了几年舒心的日子。
有庆不同,他从一出生,就面对着一个败落的家庭。
家徒四壁不说,还吃不饱穿不暖。这对一个正在长身体的男孩子来说,无疑是残酷的。
但是懂事的有庆并不以为意,很坦然地面对。
为了让自家养的羊不被饿着,每天中午,他都会跑十多公里回家,喂完羊之后再跑回学校继续上课。
由于家里穷,买不起新鞋。所以有庆在跑的时候,为了不让鞋磨损,都光着脚跑。
看到这儿,我心里如针一般,被刺痛了。
一个孩子,每天跑几十公里,别说光着脚,就算穿着舒适的跑步鞋都觉得是一件极困难的事情,但是有庆做到了。
因为日积月累,有庆的长跑越来越轻松,也得到体育老师的关注。
我本以为有庆的命运,会因为长跑而彻底改变。怎奈福贵认为,跑步能有什么前途,硬生生地断了有庆想要练习跑步的念头。
有庆很听话,没有表示反对。
如果他反对,该多好啊!他就可以在体育老师的专业指导下,专心练习长跑,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悲剧了!
最令我气愤的是,当县长夫人急需输血,学校竟然集中组织全校的孩子去验血,看谁适合献血。
不可思议的是,没有一个人的血型能与县长夫人的配对,直到查验到有庆的血型。
可恶的医护人员,为了救急,竟然不顾有庆的死活,生生将他身上的血抽干了!
真是太令人发指了!
懂事、乖巧、有责任心的有庆,就这么猝不及防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无疑给本就不幸的徐福贵一家重重的一击!
看到这里,我真是有一种想要骂娘的冲动!有庆太可怜、太不幸了!
本想着做好事冲在第一去献血,万万没想到,却将命搭上了。
老天爷怎么能这样对待一个只有13岁的孩子!
然而,现实就是如此残酷得让你喘不过气来。
如此不幸的一个家庭,他们的名字却个个透着喜庆和希望。
福贵、家珍、凤霞、有庆,每一个人的名字都蕴含着对未来生活的期盼。
在我们的潜意识中,凡事总应该苦尽甘来。但是小说中的人物,似乎并不是按照这个规律来发展。
即便露出了一线曙光,如福贵死里逃生终于回到了阔别几年的家乡、有庆善于长跑被体育老师发现、凤霞终于找到了一个好人家等等,就在你以为他们的生活终于有了起色,为他们心生欢喜时,命运之神却再次无情地打击了这个本就多灾多难的家庭。
小说的最后,当福贵赶着一头与他相依为命的老牛,渐渐消失的夕阳下时,我终于明白,没有什么比活在这个世上更难的事儿了。
既然如此,我们就好好承受生活给予我们的每一次考验,毕竟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无论好坏,我们都好好地品味一番。
终于一天,当你回顾往事的时候,都能够像福贵一样,心平气和地仿佛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一般,笑着讲述自己的故事。
活着,真好!
《活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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