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Finance)是研究价值判断和价值规律的学科。主要包括传统金融学理论和演化金融学理论两大领域。金融学是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研究资金融通的学科,主要包括四大学术专业领域:银行学、证券学、保险学、信托学。传统的金融学研究领域大致有两个方向:宏观层面的金融市场运行理论和微观层面的公司投资理论。
历史:
金融学在古代不是独立的学科。如在中国,一些金融理论观点散见在论述“财货”问题的各种典籍中。它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最早形成于西方,叫“货币银行学”。近代中国的金融学,是从西方介绍来的,有从古典经济学直到现代经济学的各派货币银行学说。20世纪50年代末期以后,“货币信用学”的名称逐渐被广泛采用。这时,开始注意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下的金融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一些理论问题加以探讨,如:人民币的性质问题,货币流通规律问题,社会主义银行的作用问题,财政收支、信贷收支和物资供求平衡问题,等等。不过,总的说,在这期间,金融学没有受到重视。
金融、金融学均为现代经济产物。古代主要是农耕、农业经济,主要是易货和简单的货币流通,根本不存在金融和金融学。如在中国,一些金融理论观点散见在论述“财货”问题的各种典籍中。它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最早形成于西方,叫“货币银行学”。近代中国的金融学,是从西方介绍来的,有从古典经济学直到现代经济学的各派货币银行学说。
20世纪50年代末期以后,“货币信用学”的名称逐渐被广泛采用。这时,开始注意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下的金融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一些理论问题加以探讨,如:人民币的性质问题,货币流通规律问题,社会主义银行的作用问题,财政收支、信贷收支和物资供求平衡问题等等。不过,总的说,在这期间,金融学没有受到重视。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金融学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一方面结合实际重新研究和阐明马克思主义的金融学说,另一方面则扭转了完全排斥西方当代金融学的倾向,并展开了对它们的研究和评价;同时,随着经济生活中金融活动作用的日益增强,金融学科受到了广泛的重视;这就为以中国实际为背景的金融学创造了迅速发展的有利条件。
金融学研究的内容极其丰富。它不仅限于金融理论方面的研究,还包括金融史、金融学说史、当代东西方各派金融学说,以及对各国金融体制、金融政策的分别研究和比较研究,信托、保险等理论也在金融学的研究范围内。
在金融理论方面主要研究课题有:货币的本质、职能及其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信用的形式、银行的职能以及它们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利息的性质和作用;在现代银行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的货币流通的特点和规律;通过货币对经济生活进行宏观控制的理论等等。
导读: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系统掌握金融知识和金融理论,具备金融实务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胜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精湛专业技能、良好综合素质和优秀人格品质的创新型金融人才。
培养要求:
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科和金融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金融工作实践能力,掌握金融学科学研究的方法。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l. 掌握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2. 能够较好地运用数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分析方法对现实金融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4. 熟悉国情,熟悉国家有关经济和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 了解金融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了解金融领域的最新发展状况及国际金融活动的规则和惯例,了解中国金融发展与改革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具有能初步从事金融学理论研究的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良好的品德操行、人文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优秀的综合素质。
主干学科: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核心课程: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含微观经济、宏观经济)、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律概论、会计学、国民经济统计学、管理学原理、国际经济学、金融学、金融中介学、金融市场学、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经营学、国际金融学、公司金融、金融工程学、中央银行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验课程(含基本统计分析软件应用、实务模拟等)、社会实践(含社会调查、实习等)、科研和论文写作(含毕业论文、学年论文、科研实践等)。
授予学位:
经济学学士。
就业方向:
可在各类银行、政府部门、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贷款公司以及上市股份公司的证券部、财务部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还可在科研院校或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研究和教学工作。
著名院校:(不一定在本省招生,查询在本省招生的高校,请点击本页左上角的链接)
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暨南大学、辽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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