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新采196:服问·服装的意义
关于丧礼、祭礼,无非如曾子所言——“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现实的意义在于“慎终追远”,教化的意义在于淳厚民德、民风。
关于丧礼中的“丧服”规制,《礼记·服问》专题作了介绍。归结来看,丧事有很多种,但丧服只有五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古人之所以重视丧服,有一个“共情”的意思在——使见者一目了然、黯然共情。
《论语·乡党篇》中记载:“见齐衰者,虽狎必变”,记载:“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记载:“凶服者式之”,都是在讲遇到穿着不同丧服的人时,应该有的情貌。见到服齐衰的人,即便是平素亲狎的人,也一定会改变容色、致以哀悼。见到冕者,即便是卑亵之人,也必然为之改变容色、礼貌有加。见到身着丧服的人,乘车的人一定会站立车上,肃然凭吊。
就丧服而言,五服各有不同的意义。其实今天的服装,何尝不是如此?
(一)原文
《传》曰: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
《传》曰: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三年之丧既练矣,有期之丧既葬矣,则带其故葛带,绖期之绖,服其功衰。有大功之丧,亦如之。小功无变也。
麻之有本者,变三年之葛。既练,遇麻断本者,于免绖之。既免去绖,每可以绖必绖,既绖则去之。
小功不易丧之练冠,如免,则绖其缌、小功之绖,因其初葛带。缌之麻不变小功之葛,小功之麻不变大功之葛,以有本为税。
殇长、中,变三年之葛,终殇之月筭,而反三年之葛。是非重麻,为其无卒哭之税。下殇则否。
君为天子三年,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世子不为天子服。
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适妇。
大夫之嫡子为君、夫人、大子,如士服。
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唯近臣及仆、骖乘从服,唯君所服服也。
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出亦如之。当事则弁绖。大夫相为亦然。为其妻,往则服之,出则否。
凡见人无免绖,虽朝于君无免绖,唯公门有税齐衰。《传》曰: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
《传》曰:罪多而刑五,丧多而服五,上附下附,列也。
(二)白话试译
《传》中说:有的情况是从轻丧服变为重丧服,比如诸侯之子的妻子为她的婆婆(非诸侯正妻)服丧;有的是从重丧服变为轻丧服,比如男子为妻子的父母服丧;有的从原本无服丧关系变为有服丧关系,像诸侯之子的妻子为诸侯之子的外兄弟服丧;有的从原本有服丧关系变为无服丧关系,比如诸侯之子为妻子的父母服丧。
《传》中说:母亲被父亲休弃,就要为继母的亲属服丧;母亲去世,则为亲生母亲的亲属服丧。为亲生母亲的亲属服丧,就不为继母的亲属服丧。
服三年丧并已过练祭(十三个月后的祭礼),又碰上该服一年丧且已下葬的情况,那就系原先练祭后的葛带,戴服一年丧应戴的丧绖,穿大功丧服。碰上大功之丧,也是如此处理。小功之丧就不用改变服制。
有麻根的丧服(如斩衰、齐衰),可以改变练祭后三年丧的葛带。练祭后遇到无麻根的丧服(如小功、缌麻),在免冠括发时就系相应的丧绖。免冠除绖后,该系绖时就系,系完再除去。
小功之丧,不换练祭后的练冠,若免冠括发,就系缌麻或小功的丧绖,沿用最初练祭后的葛带。缌麻的麻制丧服不改变小功练祭后的葛带,小功的麻制丧服不改变大功练祭后的葛带,只有有麻根的丧服才可改变练祭后的葛带。
为长殇、中殇者服丧,可改变练祭后的葛带,到殇者服丧期满的那个月,再换回练祭后的葛带。这不是看重麻制丧服,而是因殇者无卒哭祭(卒哭祭后丧服有变化)才改变。为下殇者服丧则不这样。
国君为天子服丧三年,国君夫人为天子服丧如同外宗为国君服丧。世子不用为天子服丧。
国君主持丧祭的对象是:夫人、太子、嫡长子的妻子。
大夫的嫡长子为国君、夫人、太子服丧,和服士为他们服丧的规制一样。
国君的母亲若不是夫人,群臣就不为她服丧,只有近臣、车夫和陪乘随从国君服丧,且国君服什么丧他们才服什么丧。
国君为卿、大夫去世穿锡衰服守丧,外出也穿。处理丧事事务时戴皮弁并系丧绖。大夫间相互服丧也如此。为妻子服丧,处理丧事时穿丧服,外出不穿。
见人不能除丧绖,朝见国君也不能除,只有进公门可脱齐衰丧服。《传》说:君子不剥夺别人守丧权利,自己也不能被剥夺守丧权利。
《传》说:罪行多而刑罚有五种,丧礼情况多而丧服有五种,根据情况上附或下附,这是一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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