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来,一直在做“类案同判”案件检索、预判系统建设的讲解工作。每逢给调解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培训时,总要花些时间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推行的“类案同判”的重要性,类案检索、分析的要点以及流程与步骤。进而,展望案件智能审判的前景。
话刚出口,在座的人群中不由自主的发出惊呼。接着,质疑之声不断。
“每个案子有不同的当事人、案情各有不同,怎么可能做到‘同类型案件必须出具相同的判决’。”
“就是啊,智能审判,这些人都怎么瞎想的。”
“什么,智能审判?!可能吗。如果那样,这么多的法官、律师都干什么去?”
见怪不怪,看着那片疑惑、甚至有些轻蔑的眼神,等讲台下边消停些了,才接着继续讲道:“五年前,全国人大会上就有代表介绍我国研发智能审判系统的进展。据介绍,当年这项工作已经完成了95%。当然,剩下的5%是系统研发中最为关键、难度最大的工作。不过,实现智能审判指日可待。”接下去,就是智能审判场景的描述与展现。“类型化是大数据、类案同判实施的先决条件,否则,智能审判只能停留在计划书中……”
尽管听众还能耐着性子听下去,也有人开始接受“类案同判”、“智能审判”的概念。但是,他们仍然觉得这是个十分遥远的空中阁楼。
今后,如果再去讲课,不再不厌其烦地介绍、甚至简单论证“类案同判”设想的可行性。
盘算好了,有了更有说服力的实例:各位或许多少都听说过“占星学”、“占星术”吧,或者易经。
古人在若干年前就以出生的月份为基本依据,把人类划分成十二个类型。同时,概括出不同月份出生之人,不同类型群体的大体性格,准确度至少在75%以上。以此为基础,依据日月星辰对人类个体的影响,推断出某人的某个行为及其可行性。
会场上,鸦雀无声。
“怎么,不信?可以上网去试试。精准的不要、不要的。”看着台下的众人,接着继续:“古人那个时期不要说手机、电脑,就连电是个什么东西都不知道。可是,那时就实现了类型化、甚至大数据应用的结果。要知道,占星学的十二星座对应的全人类啊,几十亿的人啊!怎么,我们现在的高科技手段还应付不了你代理的那个案子?”
台下满满信服的目光,心中一喜:“好,我们开始讲新课,占星学……”台下传来一阵哄笑声,“哦,哦,不,我们开始讲新课:律师工作的基本流程与步骤。”
尽管讲着新课,心中依然不停地念叨:古人真的是太伟大、太有智慧了。十二星座代表十二个不同月份出生的人,而且,准确的概括出十二种类型人们的性格特征。这是多么大的工程,古人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今后的课堂教学情景展现,一幕幕的,很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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