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篮球

作者: 赤司 | 来源:发表于2020-02-07 21:50 被阅读0次

1.

临近春节,我爆发了一次抑郁:感觉自己融不进任何圈子,不想说话,不想做任何事,只琢磨着自己怎么死。

母亲看出了端倪,她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要不……去打篮球吧,或许对你的心情有所改善。”

我沉默不语,行尸走肉一般游移到衣帽间,看着那只被我冷落到墙角孤零零的篮球。我俯身用手指戳了戳它的表皮,殊不知它已经干瘪了。——我是有多久没打过篮球了。

曾经把篮球视为一生所爱的运动,如今看来,也只是嘴上的漂亮话。

——我一生说过太多漂亮话,却没做过多少漂亮事。

2.

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在高中时期。

其实之前,我最喜欢的运动是足球。喜欢在绿茵场上飞奔的感觉,那是与风共舞的年华。只不过,来到所在的高中学校,竟然发现没有足球场,悲怆之情不亚于骑士失去了战马。

高一的时候,我个子很矮,只有1米58。趴在窗口看着一群同学在篮球场上厮杀,总感觉与他们格格不入——我这样的身高,实在不适合打篮球。自卑的心理使我对篮球场望而却步。

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瞄见同桌(我的同桌是体育委员)翻看的篮球杂志页面上一个在巨人如林的NBA球员中一个身材矮小瘦弱的身影,不禁好奇,于是问同桌:“他是谁啊?个子这么小也能打NBA?”

同桌把杂志摊在我面前,白了我一眼,忿忿道:“他你都不认识啊?!——96黄金一代状元,名字叫阿伦艾佛森,能晃过篮球之神乔丹的旷世奇才!多少球迷的偶像啊!”同桌的语气愈发激昂,仿佛在朗诵赞美诗一样,“你太没见识了!”

虽然我不了解篮球,但是至少,乔丹我是知道的,他是篮球界的上帝——能晃过上帝的人,一定不简单!

于是,我借过了同桌的杂志,端详起这个神奇的矮个子:地沟垄的发型(后来查资料才知道这种发型的名称),蓄着小胡子,纹身,带着发带,手上带着护臂和护腕,总之,看上去真的很酷。有种痞帅的感觉。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双大大的眼睛,清澈如孩童,又流露着一丝忧郁。

那一刻,注定是我灵魂与他契合的一次——我们都是相较于别人之下的矮个子,他能打篮球,我为什么不能?!我决心要试试篮球这一项运动,于是,我开始请教同桌教我打篮球,同桌欣然接受。

同桌教我的第一招是三步上篮。他说,千万不要用手掌控球,要用五指的力量控制皮球,然后运球迈三步接近篮下,将皮球用手指的力量柔和地拨上篮板,皮球自然就会擦板滚进网窝。

“你试试。”同桌把球抛向我。

我依照同桌教我的理论和观看他的亲身示范,拍球,运球,上篮,一气呵成,球乖乖地滚入了网窝。我的心里喊了声“耶!”

“没想到啊!——余品希,你是我目前见过最有篮球天赋的人!没想到一瞬间就驾轻就熟!——你是打篮球的料子!以后比赛少不了你一份子!”同桌拍手称赞。

我自然是被夸得心花怒放,自己仿佛是一只孔明灯,悠悠地飘向苍穹。

从那一刻起,我决心开始苦练篮球技艺,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的生命中出现了一位偶像——阿伦艾佛森。

3.

我开始上网查阅关于阿伦艾佛森的资料:他是NBA历史上最矮的状元,是96黄金一代的翘楚,风头盖过了雷阿伦,科比,纳什,马布里……他的变向过人使很多人受过他的“胯下之辱”。

我如痴如醉地看着他打球的视频:戏耍对手投篮、急停跳投、突破上篮……

他就像一个球场上的精灵,带给我绚丽多姿的视觉盛宴。

我开始模仿他打球,首先,我苦练胯下运球,像自虐一般,一有空就练习运球,到达了忘我的境界——有时边走路,边做胯下运球的姿势,不知情的人看到我如此之举,以为我是疯子吧!

是的,我开始为篮球疯魔。高一的暑假,我几乎都泡在村里一家厂房空无一人的篮球场上,烈日炎炎,我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但没有一刻要停下来的念头。

——就如阿伦艾佛森所说的名言:只有我自己能使自己停下来。

一个暑假过后,我发现自己的运球变得娴熟了,投篮命中率也变高了,最让我感到惊喜的是:我的身高从1米58上升到1米68!——我把这一切都归功于篮球!

回到学校,同学们都大惑不解,说,这小子,怎么一个暑假,就长高了这么多。我洋洋得意地说,For playing basketball。

来到球场,我再也不是那个怯懦自卑的男孩,我面对防守,不费吹灰之力就晃开了对手,急停跳投、突破上篮,手到擒来。于是,同学们都很乐意跟我打球,并且送给我一个至高无上的外号:艾佛森!——这让我感觉跟偶像肩并肩,有说不出的成就感,比数学考试得满分还要自豪。

与此同时,女生们的情书像纯白色的和平鸽一样向我飞来,更有甚者,有面对面大胆的表白,这让我受宠若惊。她们都仰慕我在篮球场上的英姿飒爽,同时,都说我的眼睛很漂亮,清澈,又长又翘的睫毛,眼神中流露着一丝忧郁——大概,她们除了觉得我打球帅气,就是我的一双眼睛激发了她们心里的母性情怀吧。

彼时,我只是个沉默的男孩,除了在篮球场上和同学厮杀,就是坐在位置上认真地写语文老师布置的随笔。

那个时候,总把忧伤当做一种时尚,不可一世地拒绝着阳光,于是,我的文字,总带着淡淡的感伤。

或许是我还没从爱而不得的初恋的影子完全走出,同时,又暗恋班上一名扎着马尾辫清纯可人的女孩,我没有勇气向她告白,害怕再一次受伤,万劫不复。我拒绝了所有女生抛来的橄榄枝,一边打球,一边暗恋着心中那位姑娘,希望她能趴在窗口,看我打球,哪怕只是十分钟。

青春时期的荷尔蒙无处安放,唯有在球场上尽情释放,同时不忘炫技引人注目,这或许就是一个内敛男生对心心念念的姑娘最好的表达方式。

“余品希,我喜欢你!”那姑娘一脸娇羞,捋了下刘海,对我告白。

我的心脏简直要爆炸了,然后哈哈大笑,抱起她旋转……

我睁开眼睛,原来,这只是一场梦,一场梦!我狠狠地捶打着床铺——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把这个梦延续下去,一直到生命的尽头。

我的笔调愈发伤感,引起了语文老师的注意。他说,余品希,你心里住着姑娘,对不?我诺诺道,是的。

“一切等考上大学再说吧,那里,有更合适你的姑娘。况且,当前的任务,是学习。”语文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把忧伤,发泄在篮球场上。”

“好的,谢谢老师。”

4.

高二的时候,学校举行了篮球赛。同桌提携我作为得分后卫首发出场。当我迈上篮球场的那一刻,我听到班级里女孩发出的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余品希!余品希!余品希!……

我感受到自己像明星一样的待遇。同时,也扫视着“粉丝”,看看我暗恋的姑娘有没有为我欢呼。结果,我看见了,分明看见她扎在人群中,又蹦又跳的,呼喊我的名字。我顿时感觉前所未有的幸福,就像《灌篮高手》里的樱木花道看到心爱的赤木晴子为自己欢呼一样。——那是多么兴奋的心情,好像每一棵春天都为世界开满了花。

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拿下这场比赛!——因为我爱篮球,而我心爱的人也在看我打篮球。

我镇定自若地运球,轻松地甩开防守我的对手,投篮,第一次出手,球就稳稳地钻进网窝了,先拔头筹。场边的欢呼声愈发响彻云霄了。我的信心大增,不断地袭击对方的禁区,连防守我的中锋都无可奈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球滚进自家网窝。

加上队友的得分,我们轻轻松松就赢得了比赛。我已经忘记自己砍下多少分,只看见了对手憎恨的目光,以及我暗恋的那个姑娘眼里闪烁的星星。

比赛结束后,几个女生你推我桑地给我递上矿泉水,我顿时懵了。就在这时,我暗恋的姑娘,朝我小跑过来,然后拧开矿泉水的盖子,抿了一口,把水递给我说,给!

身边的几位女生见状,黯然地离开,嘴里嘀嘀咕咕的。那一瞬间,篮球场仿佛是一个舞台,一个昏暗的舞台,然后,一束最靓丽的光,照射在我俩的身上。

我呆立着,随即鬼使神差地说:“这——算是间接接吻吗?”

她一脸春光灿烂,说:“那你愿意接受么?”

我欣然地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仿佛,瓶沿带着她唇齿的芳香。

接下来的比赛,我们发挥神勇,一路过关斩将,杀进了总决赛。

总决赛那天,围观的同学更多了,当然,她,也在为我加油。为了使自己显得酷帅点,我戴上了发带,戴上了护臂和护腕,也是向阿伦艾佛森致敬,希望偶像能带给我动力,赢得总冠军。

结果事与愿违,对方对我实行了包夹,让我运球磕磕绊绊,每次投篮,都有两人防守,我的命中率明显下滑,投篮屡屡打铁。我冲不进禁区,想传球,队友又被盯得严严实实的。倒是敌队,进攻起来行云流水,挡拆、突分,让我们无计可施,结果,他们很快就领先了我们。

最后,我们以大比分落后,输掉了比赛。

赛后,我哭了。高中生涯的第一次哭泣,不是科目亮了红灯,不是失恋,而是因为一场比赛。

“给!”她递给我一张纸巾,“我知道你很难过,但是,这不妨碍你对篮球的热爱。”

“狄冬,我……我喜欢你。”我抽抽噎噎道。

“傻瓜,我也喜欢你呀,”狄冬摸了摸我的脑袋,“不过,我们考取同一所大学吧,眼下,学习最重要。”

“好的。”

我输掉了一场比赛,却赢得了一位姑娘。

5.

高三那年,全员进入备考状态,老师也不允许我们课间去打篮球,说会玩物丧志。我和同学在午休和傍晚时间去打球,硬生生地被班主任拽回教室复习。

更为可悲的是,狄冬的妈妈怕狄冬在关键时刻掉链子,和男生恋爱,索性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亲自监督女儿。上午的课结束,狄冬的妈妈就会来接她回住所吃午饭;下午下课又会准时来接;晚自习结束又准点来接女儿回家复习,连手机也没收了。

我和狄冬几乎连相处的时间都没有,只能在课间十分钟在阳台唠嗑几句,还没聊尽兴,上课铃声又响起来了。为此,我感到十分压抑,一腔柔情,来不及倾诉,就被炼狱场般的高三化为余烬。

同桌打趣道:“你丈母娘是棒打鸳鸯哈!”

我无奈道:“狄冬成绩那么好,我怕追不上她的脚步。”

没想到我一语成谶,最后的结果是,我的确没追上狄冬的脚步,她考入了上海一所重点大学,我则发挥失常,只考了个专科,被浙江的一所普通高校录取。

电话里头,我对狄冬说:“我们不可能了。”

狄冬说:“为什么?难道是因为距离么?还是——你根本没有那么爱我?”

我懊恼地说:“我不配!”随即,我挂了电话。

感情中,距离可以战胜,但是唯有落差不可战胜——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我的自卑为我们的感情画上了休止符,可悲的是,我连“分手”这两个字都没资格说,因为我们从未开始过。

那一夜,我来到空无一人的篮球场,打开手机里周杰伦的《我不配》,把音量调到最大,然后不停地投篮,直到精疲力竭,才抱着篮球坐在地上嗷嗷地哭。

青春爱恋萌动的季节,总要留下遗憾,想必这样,日后的果实,才会成熟而甜美吧。

6.

进入大学后,我渐渐发现,班级里的男生多半都会打篮球。最引人注目的,是身披24号球衣的体育委员,据说他的个子有1米87,是科比的铁杆粉丝。同学们都叫他”科比”。

对于科比,我有所了解,他曾和“大鲨鱼”奥尼尔联手拿下三连冠。印象最深的,还是2001年的总决赛,阿伦艾佛森带领的76人队杀入总决赛,对手正是科比和奥尼尔的“OK"组合的湖人队。

第一场,阿伦艾佛森如天神下凡,连连得分,简直凭一己之力把湖人打爆了,从而赢下了比赛。但是,最后,76队还是输给了湖人队。我至今也忘不了阿伦艾佛森那落寞的表情,令人心疼。但是,我又对他肃然起敬,1米83的个子,能一路过关斩将,带队杀入总决赛,并且赢下第一场比赛,已经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是当之无愧的无冕之王,他依旧是我心中的偶像。

彼时,对于科比,我并无好感,甚至觉得他也是我的对手一样。于是,我向“科比”提出了一对一斗牛,一球定胜负。我想替我的偶像灭灭科比的威风。

“科比”让我持球,我做了连续的胯下运球,然后趁他重心偏移,突然变向晃过了他,杀入禁区,将球稳稳地送进网窝。

我对他说:“我赢了。”

“好小子,有艾佛森的影子,以后学院班级比赛你占一份!”他拍了下我的臀部,讪讪笑道。

彼时,艾佛森已经被交易到活塞队,有点英雄迟暮的感觉。而科比早已经摆脱湖人“二当家”的身份,作为核心,率队夺得总冠军。

同学们几乎都喜欢科比,只有我,默默地关注艾佛森,即使他已经过了巅峰期,属于他的时代,已然被取代。但我依然喜欢他那在球场上无畏的眼神,永不服输的傲骨。

我们学院的篮球比赛拉开帷幕,我们班打球技术好的实在太多,我只能沦为替补,这让我很不甘心,仿佛尊严受到了践踏,原来,我的自卑中,还藏着一份骄傲。我想:只要我一上场,我就要让你们看看我的实力!

半场过后,我们班领先多分,“科比”派我上场。我一上场,却再也听不到高中时期那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只有稀稀拉拉的加油声——大学,看球的女生已经为数不多,我再也享受不到那明星般的待遇,不免有些失落,属于我的时代,过去了?

当我杀入敌队的禁区,两名大概有180个子的球员朝我扑面而来,我咬紧牙关,心想:干你们!——于是,我撞到他们的身体上,自己的身体被反弹出一丝空间,我将球打板入框,球进了!

裁判哨子一吹,喊道:“两分!二加一!”

场边传来欢呼声:“好球……”

站在罚球线上,我拍打着皮球,然后将球划出一道彩虹般的弧线,球稳稳进入网窝,再得一分!

下一个回合,我带球过半场,只见防守者都缩在禁区,索性,我在三分线外起跳,将球投了出去,皮球照样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乖乖进框。

“余品希!余品希!……”场外的同学为我欢呼!

我只用了两个回合,就得了六分,这时,“科比”对我喊道:“不错不错!让其他同学也上来活动下!”于是,我被换下场了。

我暗暗生气:老子还没尽兴呢!“科比”你耍什么资格,凭什么都要听你的……

最后,我们以车轮战的方式,赢下了比赛。我因为对出场时间的不满,接下去的比赛都不参加,只是在球队赢得总冠军的时候,去拍了一张合影。

7.

后来,我交了一个女朋友,名字叫陈宣羽,我叫她小羽,我们一见钟情。她是学音乐表演的,钢琴弹得很好,唱歌的声音很像张韶涵,我喜欢听她唱《隐形的翅膀》。

我俩处于热恋期的时候,总是去琴房听她弹《梦中的婚礼》,去KTV唱歌,在竹林里接吻。我们无时不刻粘在一起,我渐渐疏远了球场。

正当我们爱得如火如荼的时候,我接到母亲的电话,电话那头,母亲泣不成声道:“你爸……出车祸了……”

当我赶往医院的时候,我的父亲已经被送进重症监护房,脑袋被撞成了畸形,像漏气的皮球,让人不寒而栗。我和亲戚陪护了几天,医生建议我们把父亲送到杭州浙一医院。

这一去,就是两年。

这两年期间,我会趁周末去看望父亲。他脑部受到重创,所幸医生医术高明,让父亲渐渐有了意识,从开始的昏迷不醒的状态恢复到能睁开眼睛和我们正常的语言交流,只是不能走路。

两年的时光里,我无时不刻地惦记着父亲,晚上经常睡不好觉,甚至睁着眼睛到天亮。这是一段漫长的煎熬的时光,让我身心俱疲,更别提打篮球了。因为长期失眠,我的脾气变得喜怒无常,和小羽在一起,时而兴致勃勃侃侃而谈,时而仿佛跌入地狱,心情跌入谷底,谁也不想理睬,包括小羽。后来,我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状态,就去医院检查,填了几分表格,医生说我得了躁郁症。

“什么是躁郁症?”我问医生。

“你的心情有时会莫名其妙地兴奋,有时却又进入低谷,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对不?”医生扶了扶镜架,问道。

我说是的。

于是,从那以后,我开始吃药。我有一种耻辱感,感觉自己像个精神病人。特别是吃药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把药物放进药盒,游目四顾,在室友没注意我的情况下将药服下。

我和小羽的关系变得愈发剑拔弩张:她抱怨我没以前那么关心她,陪伴她了。我则隐瞒病情,说我心情不好,没兴致。她多次和我闹分手,俩人分分合合,最后,一份曾经炽热的感情,终于冷却成千年寒冰:我们在校园的路上见面了也互不理睬。

我曾经是爱情里的抱紧爱人幸福无比的国王,如今比乞丐还要落寞——乞丐估计都有伴侣,我自然心如刀割,又无可奈何。

8.

父亲出院后,也是我的大学毕业季。

为了帮衬母亲照顾父亲,我选择在家乡做了一份培训机构的作文教师的工作。而那时,艾伦艾佛森,已经退役了。而且他陷入了离婚风波,网络上传言,他由于长期过着奢华放纵的生活,频临破产。

当然,传闻,只是传闻而已。我只是为他感到扼腕,也会自己扼腕——父亲残疾,自己“精神残疾”,有那么一刻,我都要自我同情。而自怨自艾终究不是好方子,没有人会因为你的落魄而同情你——多数人置若罔闻,少数人会嘲笑你,亲人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只能选择咬牙把日子过下去。

我的单位连我总共只有三名男教师,个子都比我高,问之,却都不会打篮球。每天忙着工作、约会,谁还会有时间打篮球啊。曾经的球友,多数有了家室,无暇顾及篮球。

只有我,偶尔去篮球场上打“养生篮球”,能听到篮球入网“唰”地一声,已经是内心平静的海溅起了一道浪花。

之后,我恋爱,失恋,再恋爱,再失恋。有的无疾而终,有的不温不火,有的鸡飞狗跳,终究,没有一个人能陪我走到最后,时光如白驹过隙,我30岁了。

偶尔会去镇政府的篮球场和那些大学生打球。

面对投篮,我的射术愈发不精准;面对防守,我运球不再自如;面对战术,我不知所云……

——我用了一句“可能是我老了吧”搪塞我变成怂包的事实。

科比也退役了,他在96黄金一代中,身体素质不是最劲爆的,天赋不是最高的,但是,他是最努力的。他用自虐般的方式训练自己,于是,有了“凌晨四点的洛杉矶”的佳话。

阿伦艾佛森与他相比,面对训练,前者显得懒散,而且流连于夜店和赌博,相比之下,科比显得更自律。于是,渐渐地,我被科比圈粉,但归根到底,我喜欢看阿伦艾佛森打球,不过,我更崇拜科比。

9.

大年初三,我依旧睡眼惺忪百无聊赖地刷朋友圈。结果都是配图科比加上“老大走好”,“愿天堂也有篮球”云云的话术。

我腾地从床上弹起:今天是愚人节么?!

后来,我坐在电脑前打开网页新闻——科比,他真的走了。

本来我应该悲痛欲绝的,但是我没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冷静,冷静得连抑郁都烟消云散了。

我不知道自己参悟到什么道理,我只觉得心胸一片澄澈。

我突然想起杨澜说的一段话,大概是:每个人的时差都是不同的。有的人,25岁结婚生子,但可能到了50岁,就患病死了;而有的人,一生平凡,但是最后终成大器。上帝给你的弯路,一分一毫都少不了,同时,惊喜也是不期而遇。

科比,“退休”没几年,上帝就带走了他。然而平凡的芸芸大众们,能活着,不也是一件幸福的事么?

趁年轻,趁活着,多做自己喜欢的事吧。

唠嗑(科比的外号),明天,我该去打球了。

哪怕是当前的疫情把篮球场隔离,我在房间里,运下球也好。

                                                                    ——致所有热爱篮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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