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见桂香,十月日分天气爽朗。想着刚刚读完的徐志摩的诗,写些书评可以凑着这秋读上一两句了。
春夏间汹汹,冬季间婆婆。
就像徐志摩笔下的诗词,“壮旷”速写着秋叶的静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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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年在家塾读书,进入硖石开智学堂,从师张树森,从而打下了古文根底,成绩总是全班第一。
1910 年,徐志摩满十四岁时,离开了家乡,来到杭州,经表叔沈钧儒介绍,考入杭州府中学堂(1913年改称浙江一中,现浙江省杭州高级中学和杭州第四中学前身),与郁达夫、厉麟似同班。他爱好文学,并在校刊《友声》第一期上发表论文《论小说与社会之关系》,认为小说裨益于社会,“宜竭力提倡之”,这是他人生的第一篇作品。同时,他对科学也有兴味。并发表了《镭锭与地球之历史》等文。
作为新月派诗人,我接触的第一首诗《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人生得意须尽欢这是李白的豪放,不同于李白,徐志摩的诗是糅合在大自然里的一颗种子。富有生机,又有呦呦鹿鸣的恬静。
对于友情,李白:“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言外之意,飘忽而来,一幅图即边拍打边等候送别的场景。雨纷纷,旧时光里草木深,这是重情谊的寄情于景。
现代人,交际成了多样化性格的彰显。有人冷漠,有人友好。有位朋友仿佛就看淡了些关系:终将散场,聚少离多。
等到了聚,言欢颂乐。等到了散,为何不学徐志摩,不把离别的花瓣放置泥土,化做一颗种子,等待来年“零落成泥黏作尘,只有香如故”的场景?
把离别变成浪漫的满天星,这是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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