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一个真实的案例。
有个少年,刚满16岁,家中独子,上高一,因为抑郁症,从高架桥上往下跳,根据尸检结果,和现场血迹等种种迹象表明,他跳下去的时候并没有死,如果救治及时,孩子还能得救。
令人惋惜的是,这孩子太倒霉了,他没有等来被人发现得到救援,一辆超速疾驶的车根本没有停,直接从他身上碾压过去。
他的父母接到消息后当场崩溃。
你认为这就是最残忍的吗?
不,现实世界远比你所知道的更黑暗更残忍。
本来这种情况,肇事司机应该赔偿的,但是,对方请了一个非常厉害的律师。
找了关系,(至于什么关系,做这行的人都懂)把这个案子按自杀处理,不予赔偿,即使赔偿也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意思一下。
这对失去孩子的可怜父母,一看就是不善言辞老实巴交的本分人。
被对方律师嘲讽儿子死了还想要讹钱,要吃人血馒头,精神彻底崩溃,竟然放弃了所有赔偿。
不管我们怎么劝说,他们应该争取应有的赔偿,他们都放弃,一直念叨,儿子都死了,还要钱干什么?钱有什么用?被对方律师打击得精神失常了。
所以,老话说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人善人欺天不欺”,这种话,到底是真实还是只是为了安慰老实人的谎言?
恻隐之心这种东西,有些人,是真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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