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与几位同事一起出去办事,大家又谈到一个话题:婚姻家事类案件,常常需要一些心理学知识,如果单纯从法律角度出发,当事人总是很难接受。
当心理学越来越接近生活,大家也渐渐开始接受一些基础的心理学常识,当然也常常被误用。
仔细想想,各行各业,凡是要发生人与人交流的,都离不开心理学基础知识吧。律师行业,本身也是服务业,客户心理的揣摩和研究,本身也属于职业需求的一部分。
比如说,我们有时候评价一个人智商很够,但是情商不够。用心理学来分析,就是这个人不太会交往,在社会交往过程中,难以把握交流对象的真实想法或者说不太符合社会大众普遍认可的方式方法。当然 ,情商低不是贬义词。
回到开头的话题,实际上,很多类型的案件当事人 ,都有倾诉的需求。正如我经常提到,人,都有倾诉的需求。而婚姻家庭案件,相较于很多案件是更具有倾诉的需求,所以律师就需要更多的耐心和适当的同情心。
由于婚姻家庭的稳定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所以婚姻家庭矛盾的预防和化解工作,是比较重要的,又是非常基层的。能做好这项工作的人,也需要有各方面的知识,并需要一定的社会经验。
但是呢,婚姻家庭的事情,我们不去谈明星、高净值人士,在普通百姓而言,多是私秘性很强又很琐碎的事情。
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我愿意分一点精力和时间给公益,只是这一点奉献的想法,都非常艰难,不仅常常不被理解,还常被误解。所以,坚持本身就不容易,但我还是会继续努力。
无论现实给我多少冷脸,我只想给热心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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