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世之道,54

作者: 游荔生 | 来源:发表于2020-11-10 08:40 被阅读0次

处世之道,54

《论语》一书,平和中正,温柔敦厚,寓至精至粹之理,也是妈祖文化的处世之道。

处世只有二事,进德,修业。

一者进德之事,讲求乎诚正修齐之道,以图无愧此生。

一者修业之事,操习乎记诵词章之术,以图自卫其身。

卫身莫大于谋食。

农工商,劳力以求食者也。

士,劳心以求食者也。故或食禄于朝,教授于乡,或为传食之客,或为入幕之宾,皆须计其所业,足以得食而无愧。

科名者,食禄之阶也,亦须计吾所业,将来不至于尸位素餐,而后得科名而无愧。

食之得不得,穷通由天作主,予夺由人作主。业之精不精,则由我作主。

士果能精其业,安见其终身不得科名哉?即终不得科名,又岂无他途可以求食者哉?然则特患业之不精耳。

求业之精,别无他法,用心如一,专心致志。

读书,必从事于《大学》。《大学》之纲领有三,明德,新民,止至善。

致功之处,格物,诚意。

格物,致知之事也;诚意,力行之事也。物者何?即所谓本末之物也。

身、心、意、知、家、国、天下,皆物也;天地万物,皆物也;日用常行之事,皆物也。格者,即物而穷其理也。如事亲定省,物也;究其所以当定省之理,即格物也。

事兄随行,物也;究其所以当随行之理,即格物也。吾心,物也;究其存心之理,又博究其省察涵养以存心之理,即格物也。每日所看之书,句句皆物也;切己体察,穷究其理,即格物也。此致知之事也。

天地间,惟谦谨是载福之道,骄则满,满则倾矣。凡动口动笔,厌人之俗,嫌人之鄙,议人之短,发人之覆,皆骄也。无论所指未必果当,即使一一切当,已为天道所不许。

早起也,有恒也,稳重也。

读古书以训诂为本。

作诗文以声调为本。

养亲以得欢心为本。

养生以少恼怒为本。

立身以不妄语为本。

治家以早起为本。

居官以不要钱为本。

待人以诚信为本。

孝致祥。勤致祥。恕致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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