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了18点,左转。
我隐约看到前方有个白色四方形的东西。我本能打方向,左边是路边,不会太窄了吧!?右边有车,算了,我从它中间过去,车子有那么高,不会压着的。
“嘣”!明显感觉盒子烂了,原来我车子底盘好低!
我正慌着,右前方戴头盔的短发女子下车来,她看了我一眼!
我顿时明白了:盒子是她的!
我立马刹车,拉手刹,按双闪。又左右望望这样停车行不行。正要解安全带,才发现熄火了——原来我没按成双闪。
心怦怦跳!犹疑间,那女子已经抱着盒子回来了,盒子外吊着一双粉色泡沫拖鞋。
我按下窗户大声说:“美女。对不起!”
她笑笑说:“没事!那是我的鞋子!”她没停,直接走向电动车。
我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前五秒都在想:若人家让我赔钱,只能认了。
我连声说:“对不起!”就放下手刹,踩油门往前走。
幸好刚才是泡沫鞋,如果是其他鞋,不压坏了?如果是其他贵重物品呢?我赔的起吗?如果是坚硬物品,我车子不坏了?……
越想越后怕!怎么脑袋那样抽呢?说到底,还是技术不熟练,遇事脑袋短路。
就像那次,右转后直行,一辆车正下人,横住了整个右边单行道。我当时脑袋也是蒙圈,看着前面一辆车借道左边超车过去。而我,到了左边后想转回道,发现右边都是车,我蒙掉了:只能悠悠地在左边道行驶。
就这样,被交警逮住——逆行!从此,超车时,但凡弯道、前面大车挡住视线——我宁愿跟在三轮车或摩托车后15码开,也不敢轻易换道。
这一次,又让我长个记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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